新官热衷大破大立“官走政息”成潜规则
2015-10-16李松
李松
调研发现,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官员离任或因腐败落马后,继任者一上任,即使前任的决策正确也会被偃旗息鼓,或在建项目被悄然叫停,成为烂尾工程。这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政令连续、决策连贯的基本要求是不相符的。
长期以来,“官走政息”以各种形式在一些地方轮番上演,以致前后任官员工作衔接出现“断裂”现象。
2014年10月,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中,申维辰任太原市委书记期间主持的龙潭片区改造工程再被提及。早在2010年,申维辰调职离晋,于2014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然而,有报道称这一项目仍处于“半拉子”状态,有市民不停投诉上访。
2013年春节期间,山西大同市长耿彦波调任太原,引发市民挽留。市民挽留,是对其工作的肯定。但也有市民坦言,挽留耿彦波,最主要是担心“官走政息”——耿彦波调任太原时,大同古城复建进展只到一半多,还未完工。
现实中,有些新官上任后想到的,并非是如何延续前任惠政,而是:“如果完成前任‘未竟的事业,干出政绩来到底归谁呢?”如此一来,“新官不理旧账”便成为不少继任者的常选项。
“‘官走政息顽疾成为不少官员心照不宣的官场‘潜规则。”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说,“一些官员只从自身任期来考量,热衷于‘不破不立,大破大立,而较少考虑当地发展的历史性、延续性和老百姓的实际需求”。
“官走政息”现象的产生,与有些官员的思想、作风密切相关,但制度执行中出现偏差,却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官员任期,在制度上有着严格限制和要求。但“当前不少地方,不仅县上‘一把手调动频繁,乡镇班子更显突出,往往不满一届,领导就换了‘新面孔。”胡仙芝说,“不少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
习近平2013年11月在山东菏泽调研时强调,“一张蓝图绘就后,就要一任接着一任干。过去确定的东西,正确的,就要坚持。当然随着认识加深,不正确、考虑不到位的,也要与时俱进。关键是实干苦干,稳扎稳打,最后总会出成效。”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创新不是标新立异,继承也不是墨守陈规。”在胡仙芝看来,有些官员在任期内埋头苦干,可能还等不到收获就离开了;有些官员按前任的思路继续接力,可能无法凸显自己,为此需要引进更多法治思维,对这种现象进行科学分析和正确评价。
“问责机制的缺失,让一些官员决策无所顾忌。”上海财经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麻国安说,“不少官员决策失误后,不但不承担责任,还在领导岗位上习惯性‘拍脑袋决策,而后拍屁股走人,甚至一路高升到异地做官”。
如何让官员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个前提是,方案形成后,可通过法律程序固定下来。如果已有规划不符合当前实际,也应与时俱进地纠偏。但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杜绝少数人“有权就任性”。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还须以法治思维从以下四方面发力。
一、改革官员考核机制,稳定官员任期。官员频繁调动不利于选民监督政府。二、实行任期制与项目制相结合,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建设。胡仙芝建议,把考核项目和任期相结合,不仅要看到该官员任期的工作体现,还要考察他在项目执行和管理中的表现。将官员任职当初制定的目标和政策完成比例,以及效果如何,作为调任前考察的内容之一,倒逼官员兑现承诺。三、切实增强公众话语权。四、完善官员终身问责制。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