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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大中华慈善的思考

2015-10-15戴德新

慈善 2015年5期
关键词:大中华慈善机构慈善事业

戴德新

2015年5月30日,我有幸参加了中华慈善联合会在中国台北举办的“2015海峡两岸暨港澳慈善论坛”。来自两岸、港澳的学者、专家、知名慈善机构负责人、长期致力于慈善事业的企业代表200余人共聚一堂,交流经验,为进一步深化大中华慈善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共享、共担、共创”。“继承与发扬——中华文化与全球慈善格局”“联动与合作——救灾经验与联合响应机制”“企业创新助推社会建设”“社区再造构筑慈善文化”等议题是此次论坛展开讨论的重点。

通过此次两岸四地慈善文化接地气的交流,彰显了大中华慈善的凝聚力和正能量的推动力;彰显了大中华慈善的融合与担当;彰显了大中华儿女的乐善好施、慈善无国界的伟大义举:彰显了两岸四地同属一家亲的兄弟姐妹刻骨之情,这是永远割舍不了的爱的善因和慈果。大中华儿女几千年来就这么朴实待人,我作为大中华儿女参加这次善坛不暇进入沉思:来自四地200名兄弟姐妹抱得那么紧,那么真诚,使我真正地感受到了大中华慈善的融合即将来临。两岸四地慈善的汇流和融合,是大中华团结、发展、进步、文明的基石,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前奏曲。

当前,在两岸四地大中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继续推进的形势下,大中华慈善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开拓四地慈善发展空间,努力构建“大中华慈善”发展平台,为公民创造更加便利参与慈善活动的机会,使居住大中华境内的公民,人人向善,个个行善,家家为善,营造处处皆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如何理解大中华慈善

“大中华”一词,英语:Greater China,常出现于梁启超的《饮冰室合集》里,例如他曾这么写道:“犹记曾作一小说,名曰《新中国未来记》。其理想的国号曰‘大中华民主国。”梁启超渴望建立民主的大中华,中华书局于1912年创立初期,他曾主编《大中华》杂志。再往前推,早在16世纪时,西班牙历史学家兼传教士门多萨(1487年-1537年)曾撰写《大中华帝国史》,把明朝描写成强大而有效的中央集权国家,使欧洲人对中国产生了极大的正面印象。不过,像这样的“大中华”字眼,都是指中国本土而言,是有国界的疆土。

慈善一词,英语:charitable,慈善指对人关怀而有同情心,仁慈而善良。出自《魏书·崔光传》:“光宽和慈善,不忤於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意思是: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它有两层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举,真正意义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

归纳起来就是:同根之下必有沃土,根子相连亲如一体;同根之上必有善缘,叶茂昌盛并大同。大中华慈善就是在发展各自地区经济条件下,以公民的需求为导向,建立政府倡导,四地联动,民间运作,公众参与高效透明的大慈善运行机制,树立民众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让大中华儿女手挽手,肩并肩,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二、建设“大中华慈善”的大环境基本形成

一是四地高层会晤不断。近几年来,四地高层领导互动密集,除在政治、外交、军事、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的同时,给两岸四地的慈善大融合带来了无限生机。

二是传统文化是基石。两岸四地的文化同一,都是建立在5000年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大中华文化的恢宏包容,为两岸四地提供了任何外力都无法割裂的民族聚合力,也提升了两岸四地同胞及海外华人华侨的民族认同感。总书记习近平说:“积极促进两岸同胞在厚植共同利益、弘扬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增进对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振兴中华的共同信念。”

又如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先生所言:“两岸同胞有责任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让中华民族为世界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再如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先生所言:“我坚信经济可以使国家壮大,军事可以使国家强大,唯独文化才能使国家真正伟大”。

而香港、澳门两地行政长官亦常言及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强调传承中华文化的光荣传统,并在港澳两地多有弘扬民族文化伟业的建树。

三是两岸四地慈善交流日益活跃。围绕慈善话题,四地开办了相当多次的高层慈善论坛,都有一个共同的话题,希望两岸四地慈善界携手努力,建立互信、互动、互惠的慈善事业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交流合作活动,分享成果、互相借鉴,把中国慈善事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共同助力大中华慈善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

四是两岸四地慈善捐赠税收减免跟进。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四地的慈善捐赠发展历史虽不尽相同,但却有着相同的民族文化底蕴。相比之下,三地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有许多值得大陆学习的地方,通过比较与鉴别,适度放宽减免税政策,让想做善事的公民、慈善家和企业,创造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融入到大中华慈善环境中。

五是两岸四地公民慈善意识逐步增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传承千年的儒家文化,一直激励着成功人士回馈社会并担负起推动社会进步的重大责任。内地虽不如三地的公民慈善意识,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营资本蓬勃发展,公民慈善意识逐步得到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继承和发扬慈善传统文化,在全社会倡导“乐善好施”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企业践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普通老百姓也用自己的行动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三、建设“大中华”慈善的思路

一是加强两岸四地及国际合作与联动。建设和发展大中华慈善事业,不应把慈善仅仅局限于四地之间,要扩大交往,拓宽渠道,加强国际合作。一方面,我们应当向全世界介绍大中华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介绍大中华(两岸四地)组织的业务与合作意向、条件,赢得世界慈善事业的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四地慈善文化论坛,参与国际慈善活动,与相关的国际慈善组织、国外慈善机构举办慈善论坛、形成慈善网络、举行慈善国际会议等活动。

二是完善慈善机构自身建设。四地各慈善机构是慈善事业发展的载体。慈善事业的成败从根本上说,决定于慈善机构自身的建设及能否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强化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度是慈善组织可持续发展、拓宽交流空间的根本所在。完善慈善机构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进行国际、四地慈善合作。首先应当强化内部规范管理,内部管理不规范、机构效益不高是当前制约慈善事业自身发展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有下大力气实现慈善组织结构合理、运行规范,才能真正赢得社会的认同、国际社会的认同。其次要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对慈善资金的运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并定期公布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应当重视队伍建设,加强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只有建立运转高效的慈善机构,完善自身建设,才能不断地把慈善事业推向世界。

三是积极借鉴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慈善发展经验。国力较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无论在运作方式还是运行规范方面都已经趋于成熟,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实际经验。港澳台地区相比之下比大陆做得好,这是不争的事实。大陆在发展慈善事业和完善慈善机构方面也应当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功之处。例如,我们在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中,适应市场经济规则并树立市场观念,将募捐与慈善项目实施相分离、在慈善工作中建立科学的社会评估体系和严格的自律机制,争取更多的慈善资源、确立慈善工作职业资格制,等等,这些都是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之路所需要借鉴的经验。

四是两岸四地慈善项目合作常态化。国际、四地交流与合作形式还可以表现为与国际慈善组织合作搞慈善项目。通过合作,较落后地区可以利用国外的资源、资金和先进的理念,走入慈善大环境。一些国际资助者除了将慈善组织作为提供服务的代理者予以支持外,还通过各种项目对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他们倡议改善非营利部门的财政与规制框架、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建立大中华资料库和信息处理库等等。

总之,发展大中华慈善事业单靠自身的力量是很难与世界接轨的,四地必须联手上阵,突破阻力。合而并用,同时还必须积极的学习并推广与世界各慈善组织的交流和学习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四地、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四地“大中华”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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