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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互聯網+的交通新時代

2015-10-15卜樂

澳门月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監管移動變化

卜樂

滴滴,還是快的,亦或者一號、神州,這些新生名詞在我們生活中迅速湧現,因為它們,我們的生活更加便捷了嗎,城市更加暢通了嗎?

創新只因網絡

2013年底湧現的打車軟件,為社會帶來了滴滴、快的、神州等一系列約車系統,更吸引了美國的Uber入駐中國,來分攤大陸市場這塊大餅,而單看國內這兩年的這股風潮不難看出這是大陸創業、創新活動不斷深化的一個表現。在互聯網創新的大環境中,其實滴滴打車、快的打車系統都與阿里巴巴存在很大的合作關聯,通過移動互聯網技術的革新,來推動交通產業的升級發展,而後騰訊集團也陸續加入這股潮流中,民間的創新活力與氛圍進入了一個良性高速的發展期。同時,政府與交通部門的包容創新也成為重要的助推力,例如,2014年7月,當時國家交通部發佈《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此通知來幫助規範手機軟件電話召車平臺,但當時這個意見稿裡面提出“要逐步實現計程車電召服務統一接入管理”等要求,其實這並非是手機對手機式的租約車服務,而是手機對出租車的電話預約服務,這好比有人提出的馬車拉汽車的比喻,這個規定確有一些過時,也沒有積極反映出社會的新變化,事實上應該強化手機端對手機端的聯絡,社會上對此也出現過一些不一樣的聲音,有基於此,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門有意識的包容社會出現的新的交通出行變化,正視社會交通需求在公眾生活中不夠滿足的現狀,繼而在2015年1月8日,交通部明確作出表態肯定了部分企業與社會的創新。我們更樂見這種政府的包容,戲稱這種現象可稱為“讓子彈再飛一會”,因為每當一個新鮮事物的出現,就無需急於用傳統的模式與監管來套住它,這樣反而可能將新生事物扼殺在萌芽階段,因此正是在移動互聯網迅速發展與多部門採取包容式監管的雙重氛圍中,社會的創新活動顯得更加合作、更加包容。

事實上,從交通出行的變化可以看到城市發展與變化的脈絡。在經濟發展的中期階段,人們的出行需求有了多種的變化,對於高品質、差異性的服務也會有更高的要求,以前出租車(Taxi)是人們除了公共交通與個人駕車外的出行標準配備模式也是全國範圍內的一個統一模式,事實上在近年社會的發展中,這樣的標配模式已經不能一一滿足人們多樣的出行需求。而移動互聯網公司在社會中發現了這樣的需求,推出的專車服務與出租車存在差異化的服務,滿足了部分群體的需求,自然能夠迅速佔據一部分市場。不難看出,出租車傳統經營中的兩大模式一者為約租車,過去佔據的比例較少,在叫車軟件推出後,確實流行了較長一段時間;而主流的出租車模式在於巡遊車模式,即出租車在城市的各個角落開車尋找客源,價格是固定的,地點則是不固定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此一來便難以滿足有些公眾臨時或緊急的出行需求。國外不少國家的約租車類型豐富,很大程度在公共交通與私人交通出行間扮演了關鍵角色,而國內的“約租車”板塊一向是發展的短板所在,從長遠的發展眼觀來看,一個豐富且健全的約租車體系是應該有的。以前往往是政府在統一發放車牌、統一管理中引導,甚至是規定需求,而在網絡共享時代,市場攜帶著敏銳的觀察力主動激活了用戶需求。特別是大數據的出現,更方便了市場的精準投入,通過人力、車力資源的合理調配從而更廣範圍的優化資源,隨著而來的新模式層出不窮,例如時下最流行的“共享用車”(拼車)的概念,在技術一馬當先的情況下,車輛資源成功匯聚於網絡平臺上,實現了不一定要買車卻能隨時方便出行的目的,這樣一種新型的業態與新的生活方式都將推動著城市的出行革命,更在理念與實際行動中調整了例如“停車位”、“交通污染”等傳統理念的取向,用“專車”(廣義概念)不僅是在共享汽車網絡上的不斷創新,更是顛覆傳統用車、出行的概念,這一場創新仍在繼續。

變化背後的風險

這種專車的創新給城市帶來的新貌除了便捷出行、快速出行之外,更在人際關係上發生了潛移默化的作用,結合低碳出行的概念,流行的拼車文化更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與互動。北京市2013年底開始推廣“汽車共用”的概念,在城市化與城鎮化時代,機動化出行是人們的必備,機動車成為人們出行交往的主要工具,也是城市中人與人互動的主要的介質運用,而隨著“共用汽車”理念衍生出的“順風車”、“專座拼車”工具將興趣相同的人們聚合在一起,催生出新型社交理念與經濟成長模式,這樣潛在的商機與社會變化還將在後續的發展中不斷深化。

任何新生事物的快速發展帶來改變的同時,也必然存在相關風險,今年1月8日,國家交通運輸部曾經公開做出表態:“‘專車服務對滿足運輸市場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需求具有積極作用。各類‘專車軟件公司應當遵循運輸市場規則,承擔應盡責任,禁止私家車接入平臺參與經營”。通過這樣的一個積極表態可以看出市場在夾縫中尋求創新,努力將租賃車+代駕+平臺三者集合,這樣的移動互聯網組合為乘客提供了更為便捷的服務,同時也存在法律上的風險:

其一:交通安全風險。乘客屬於消費者,在各種意外事故發生時自然要保障消費者的利益,而在專車系統中,租車人與僱主、司機在面對交通事故時,誰應該來承擔責任?我國市場創新的速度遠遠超過了保險行業創新的速度,現在相關的保險機關尚無配套的創新產品,而保險監察部門要做出創新產品又得找到政策依據,政府的政策尚不完全明確,保險部門又從何而來的政策依據呢?

其二:專車上的風險。不可迴避的是在全世界,專車發生過司機對乘客的性侵犯或者不合法行為,在大陸同樣存在這樣的風險,乘客在專車上的乘坐安全、人身安全又要由誰來保障?

其三:新舊行業衝突的風險。如今私家車加入出行服務的大軍之中,這衝撞了原有的法律制度,因為原有的出租車行業存在“份子錢”,繳納份子錢,自然存在公共義務,必然受到價格與數量上的雙重管制。而私家車參與公共交通運輸並未繳納相關的租稅,不必要承擔公共義務,這在某種程度上有違公平性原則,也自然造稱了新舊行業間的衝突與矛盾。

現階段的移動互聯網技術因為藉助相互評價、自動支付等系統,結合網絡本身垂直影響的體系,能在很大程度上規避風險,類似的例證想必最佳答案就是淘寶,線上的交易並不完全影響線下的生活,雙向運行有助於豐富人們的生活方式,同樣出行選擇的多樣性在風險之外的最大特色就是優化資源、美化生活、也可能活化經濟。例如在互聯網時代,拼車本身存在合理性,但要區分營運性質與非營運性質,執法部門如何判定如何執法,這就在法律層面上產生新的問題。但這必須在法律思維上要做一個清晰的理念轉換:法律不是萬能的。隨著治理理念的不斷變化,法律是無法做到最及時地配合社會的新變化,而更多的是要發揮法律的引領作用,將之放在治理空間內,以此實現政府、公司、社會三方面的合作治理。互聯網經濟是平臺經濟,自然需要平臺參與治理其中,比如淘寶,出現了糾紛很少會直接投訴至政府或者司法部門,它內部本身存在一個糾紛處理機制,同樣新浪微博也存在闢謠等機制,機制的平衡使得平臺更加優化,因此要政府、社會、公司包括平臺等各方需要共同為治理出謀劃策,畢竟法有謹慎的自覺。

近年來,國家主張依法改革、簡政放權以此引領創新,但是法律的滯後仍是客觀現實,2014年交通部出台的政府規章中有關預約出租車的許可規定實際上就已經落伍了,因為市場走在了更前面,專車已經發展迅速並且不一定需要數量管控與車型規範,市場中跨界合作創新也已經開始,因此在法律尚未許可的階段,市場已經飛速發展,單純依靠傳統的滯後的立法建設,很難監管,倒不如適應移動互聯網時代快速反應、高效處理的優勢,快速合理地了解新行業,進而開展合作治理的新方向。

互聯網+思維下的合作治理

如何監管是政府的難題,其實也恰是政府的機遇所在,在當下簡政放權、簡化行政審批改革的思路下,更多的藉助市場自我規範,而非傳統式的行政許可,過去那種一站式、全過程(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模式早已經不適應新的經濟發展形態,政府必須藉助互聯網與平臺優勢,開展合作監管模式,更加註重事中、事後的監管。新興互聯網平台經濟帶有社會治理的力量,其可以實行監管,在制定特定的標準後再執行管理,這樣的平臺監管的潛力著實巨大,在信息公開、共享、違反事實等的公佈上均可以與主管部門的監管實現合作治理。

從去年至今,中央與地方在專車的態度上其實存在較大差異,有些城市採取相對嚴厲的管控,有些城市例如上海、義烏等城市在包容的基礎上政府與企業、社會結合傳統出租車行業等優化綜合出行模式,看似各有定調,實際上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間都應該結合自身所處位置,重新定位角色。在總體戰略規劃上,國家交通部、發改委、工信部都需要站在更高的立足點上,從改革、創新的層面來看待傳統出租車行業與新興專車行業的異同,各中央部會要發揮積極作用,點燃互聯網交通的變革,而不是被動等待市場和民眾的召喚。而當這個創新的氛圍一旦形成,地方就應該率先突破,因為具體的操作層面就回歸到地方治理的層面,大陸的各地區、各城市差異非常之大,當然不應當一刀切式的改革,取而代之的應是交替式的創新。在互聯網+的思維引導下,結合中央預留下的發展空間,地方應該在城市立法上優先突破,用創新性立法引導地方潮流,從而實現中央推動總體行業與經濟改革,地方實現個別車輛與具體情況管理的雙效果,用網絡、平臺的力量來撬動出租車改革的堅冰。

而這種互聯網+的思維正是有別於傳統的互聯網-思維下的成功運用,互聯網+思維代表著資源有效整合+移動技術,實現1+1=2的發展模式,實現對資源的重新調配整合,也將移動出行平臺成為所有出行工具的基礎。而與此對應的互聯網-思維就是用傳統行業思維來看待新興模式,將移動平臺又重新歸入到傳統行業中繼而全面監管,如此一來,哪一種思維更有利於市場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相信高下立見。在這個時代,互聯網是基礎產品,也是開放資源,更應該充分結合與運用。

而由此不難看出,這種互聯互動未來發展的幾大趨勢:

第一:對傳統出租車行業的變革,雖然不消滅出租車巡遊的方式,但在佔據的份額上將會逆轉,當智能手機成為標配,網絡叫車也將成為主流。

第二:移動互聯出行的生活方式將更大程度上促進互聯網與交通、物流、電商等行業的合作,在移動互聯時代每個人都是移動終端,從一地到另一地,多種出行方式的選擇將歸於平臺,藉助平臺連接一切,相信更大的應用也會隨著市場的需求出現,不斷湧現。

第三:帶動中國總體金融、經濟等的創新,以平臺為基礎打通各大產業創新活力,從而促進城市進步、國家提升。

在互聯網時代,當共享、共用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之時,我們的選擇與進步也必將勢不可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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