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对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的探讨
2015-10-15陶颖
陶颖
【摘 要】信用属于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所在,征信则是互联网金融体系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金融仍旧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互联网金融同样也必须根据金融的发展规律来运行,因此,构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是保障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石。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征信的概念进行了详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征信;发展
最近几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迎来了迅猛发展的势头,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搜索引擎以及社会网络等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使得网络中的金融服务模式越来越多,对现有金融模式产生了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金融市场带来了许多全新的问题。其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发展产生了无数的商机,推动金融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其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促使“金融普惠性”提升,有效推动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得许多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得以破解。相较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我国征信体系的改革步伐存在较为明显的滞后性,当前社会中不断涌现出来的互联网信贷企业的“倒闭潮”更是暴露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滞后性,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金融与征信的概念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所谓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金融企业或者机构利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以及云计算等信息网络来实施资金支付、融通等金融活动。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方式:其一,基于信息平台开展的互联网信贷方式,该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部分无法在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融资的企业融资需求,其能够实现个人脱离金融机构来获取融资交易,人人贷正是该方式中的佼佼者;其二,基于电商交易的大数据方式,通过利用电商中庞大的信息数据来开展金融业务,阿里小贷是该方式的代表;其三,以支付宝为代表的基于电商交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其四,建立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基础上发展金融产品的方式,比如余额宝、天弘基金等。
2.征信的概念
《征信业管理条例》针对征信进行如下定义:征信业务指的是针对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信用资料以及个人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归纳、储存以及加工,并将这些信息数据提供给使用者的一种活动。具体来说,征信有关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其一,征信部门向金融企业提供信用资料的活动;其二,信用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部门提供的信用资料的活动;其三,没有通过信息主体同意的状况下,信用资料泄露时候进行维权的活动;其四,有关部门针对征信部门及征信业务实施管理的活动。
3.互联网金融征信的概念
所谓互联网金融征信,指的是为有效解决或者减少互联网金融服务当中存在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收集、归纳、储存以及加工组织或者个人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资料,并针对这些信用资料进行判断应用。
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途径
1.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现阶段,《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配套体系已经构建了一个初步的征信体系,然而当中涉及到的许多实施细则仍旧没有出台,特别是针对互联网金融方面仍然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除此之外,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仍然面临着信息标准化建设之后、信息提供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等不足。所以,要想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首先必须要开展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基础性立法工作,使得诸如P2P融资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等具有明确的法律性质,能够成为合法的征信系统信息提供企业。其次,必须基于《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综合参考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特点,充分结合《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配套体系,将互联网金融征信归纳到统一的监管工作中。最后,充分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征信市场的发展常态,不断建立健全有关的征信法规,针对互联网金融中各种新兴的征信业务实施规范化的监管。
2.保障信息真实性,规范统一征信信息归集
数据质量是征信部门奈以生存的重要内容。要想有效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切实保障征信系统收集数据的质量,就必须要在互联网金融中构建行业约束与自律系统,构建一个诚信、自觉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只要发现某些组织存在破坏市场秩序、造假行为等,必须要责令其进行整改,倘若整改不合格,还可以采用暂停业务或者取消牌照等措施来从重处罚。要想保障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应当在建设的初期借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方案,采用校验程序检验所采集数据格式和数据项间的逻辑关系是否符合要求等。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部门相对较为分散,有关的互联网征信信息资料难以进行统一、规范的使用。要想真正推动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必须基于政策层面来推动征信信息归集规范、统一,通过综合参考借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方案,针对互联网金融中的信息数据进行梳理、加工,向广大用户提供规范、统一的征信产品。
3.促进互联网金融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在金融贷前贷后等业务的风险预警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上全国的商业银行都将征信系统查询当作贷款审查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资料归纳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构建互联网信用信息资料统一平台、建设互联网信用体系的重要途径。处在当前这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标准化建设与征信系统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主动促进互联网金融进入到人民银行征信平台当中,通过构建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企业以及互联网企业等信用资料交换机制与对接机制,促进几者进行有效的整合,最终形成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形成统一、协调、长效的机制,切实推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规范、有序的发展。
4.加大征信服务机构的发展力度
现阶段,我国共有将近200家大大小小的征信机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其一,以政府为背景的征信机构;其二,提供社会信用信息资料服务的征信机构;其三,进行信用评级服务机构,主要进行担保公司评级、债券市场评级以及借款公司评级等业务。相较于许多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当前的征信服务机构仍旧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大多数征信机构本身并没有一套独立的信用信息资料库,提供的信用产品相对较为单一,征信市场仍然不够规范。针对该种情况,政府应当注重培养一些综合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通过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使其能够发展成为地区、全国乃至于国际市场当中具有良好知名度的征信机构。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大数据征信技术的研发力度,通过大数据的深入挖掘,根据更为全面、真实的信用数据来实施客户信用评估。比如,阿里巴巴小额信贷公司,其充分利用自身平台中各个商户日常供应链、交易额等信息数据来判断其信用等级,能够将各个商户的信贷风险始终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以此来推动自身业务的有序开展,实现日均近100万元的利息收入。
三、结语
综上所述,处在当前这个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对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新常态下,构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各界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纳入到央行征信系统中,促进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更为规范、统一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曾菊凡.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业的互动耦合发展机理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S1:617-619.
[2]李真.互联网金融征信模式:经济分析、应用研判与完善框架[J].宁夏社会科学,2015,01:79-85.
[3]陈勇,刘晓芬,李波声,等.电商金融征信与电商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性研究——阿里金融征信模式分析及启示[J].福建金融,2014,12:62-66.
[4]梁春亚.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征信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北方金融,2015,02:68-71.
[5]李真.P2P网贷信用征信:金融分析与法律建构[J].当代经济管理,2015,07:85-9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