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的罪与罚
2015-10-15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监管层发布“减持禁令”两个多月后,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绕道”减持的案例悄然增多。近期,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披露情况进入了密集期。从传统的信披违法案件、大股东违法减持案件,到近期颇受关注的新型操纵证券市场案件、非法经营证券案件,都显示出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违规减持”集中过堂
目前,证监会已完成两批共39件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的审理工作。39件案件中,包括35件违法减持类案件和4件短线交易案件,共涉及19名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22名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28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超过9.5亿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在裁量幅度上,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并明确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公布的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交易所交易基金)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两案具有典型的利用新技术,滥用交易规则进行市场操纵的特点。
今年6月18日至7月30日,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利用公司具有批量、快速下单功能的交易系统,在实际控制的账户内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份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交易金额数百亿元,非法获利超过1.8亿元。在上述ETF日内回转套利交易流程中,东海恒信通过“买入一篮子成份股票→申购成ETF→ETF对倒→赎回ETF→卖出一揽子股票”操作方式,变相实现ETF与成份股的日内回转,从而最终锁定套利利润。
今年6月1日至7月31日,金建勇控制使用4个账户,利用融券交易T+0日内回转机制,集中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国海证券”股票,并以明显高于市场同时刻买一档量的卖单频繁委托,部分单笔委托卖出数量较同期市场行情显示的买一档数量呈多倍放大,账户组通过上述方式,造成短时间多空力量失衡,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强化了“国海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在股价下跌后买回平仓获利。
证监会执法人员说,上述两个案件均是新型操纵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第一,当事人不正当地运用了技术优势,利用具有批量、快速下单功能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第二,当事人动用大量资金,利用资金优势地位,滥用ETF和融券交易规则。第三,操纵行为均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两案当事人通过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起了助涨助跌的作用,证监会根据违法情节对两个案件的当事人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三倍的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超过7亿元,表明监管部门严格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红线在哪
自6月下旬以来,A股市场先是经历了“千股跌停”的近乎休克状态,又经历了上市公司为求自保的“千股停牌”。为挽救市场流动性,避免系统性风险,证监会乃至国家多个部委一同出面“救市”。在这样的情况下,个别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的违法减持,显然与监管层的期望相违。
涉案当事人究竟踩了哪些红线惹上监管处罚的呢?据了解,证监会查处上述行为,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
有关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沪深交易所规章中都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7月份股市敏感动荡期间,证监会以“通知”形式补充了多项规定。
《证券法》 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卖出该股份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中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限制的,将受到交易所事后监管。“窗口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第十八条亦有相关规定。
今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为维稳市场,放松了增持条件。允许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但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证监会仍将多种形式维稳
下一步证监会要继续把稳定市场,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把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建设市场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公开透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
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但在股市发生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今后当市场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证监会仍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
“经历本轮的股市异常波动,加强执法的重要性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凸显。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将成为证监会执法的常态。”证监会执法人员说。
有市场分析人士分析指出,客观而言,减持本是市场自主行为,但在此前A股非理性暴跌的情况下,出于维稳股市的目的,监管层运用“减持禁令”等各类行政手段是非常有必要的。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在暴跌中政府对稳定市场情绪往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