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2015-10-15
中国经济信息 2015年19期
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政府的目的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的同时,更大的获得高回报。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设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剩余部分由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出资。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更多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中小企业“双创”活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