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政府干预对金融机构发展的影响
2015-10-14高伟
高伟
摘 要:列强坚船利炮的敲击开了中国近代化大门,也对中国金融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中国近现代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干预,对当前金融机构的发展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近代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原因,以银行业为例,通过分析不同时期政府的干预措施,归纳得出中国政府干预对于金融机构的影响以及对当下金融监管的启示。
关键词:政府干预;银行业
一、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发展概况
金融业,在一国经济运行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近代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中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出现了百花齐放的态势。首先,在外资银行的巨额回报的驱动下,为了适用兴办军、解决民企业的资金短缺的问题,近代银行业应运而生。同时,随着中国国门的打开,贸易量的快速增长,国内洋行综合性服务功能以难以满足国外贸易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外资银行开始在中国生根发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实现制钱-白银-制钱流转过程中大量货币的兑换,以及对各种白银重量、成色的鉴别、评定,大量专业化的钱庄逐渐变得有利可图。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上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共同构成了近代中国金融业的基本机构框架。
二、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原因
(一)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身的功能机构协调与否是维持金融业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若金融机构供给充足且金融功能可以得以实现,金融机构发展协调,不需要政府大力干预。但是若金融机构供给不足且金融功能没有实现,则说明金融机构发展不协调,需要政府进行宏观干预,以稳定社会金融秩序。
(二)现实必要性
近代初期,中国国内社会经济结构仍然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国内有内封建顽固势力排斥新生事物,国外面临着各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在如此紧迫的社会环境中,中国政府采取有限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策略,但官办企业的经营效率却十分低下。任由市场进行金融货币的调节,则会造成商股独大,若过度加强政府的干预,则会令官股垄断市场,如何妥善处理金融市场与政府干预的问题迫在眉睫。
三、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措施
近代中国政府对于金融业的干预方式有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方式。近代中国干预金融方式的主要特点为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并重,且相关法律、政策有逐步向国有银行利益倾斜的趋势。①近代中国政府主要通过加强立法,强化央行控制以及增强国家资本的控制力等方法规范金融机构的发展。
(一)金融监管立法的加强
近代中国的金融监管方面一直存在法律空白,直到清末才颁布了近代最早的金融监管法——《大清银行则例》与《银行通行则例》,对银行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此之前,仅能依靠行业组织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来维护市场信用。大量的旧式金融机构运营脱离政府的监管,过于自由的外部交易环境也会经常导致混乱。
(二)中央银行的变迁
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对于本国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清政府晚期的腐败不堪,央行一度失去了其主导地位。南京政府于1928年设立了中央银行,1929年收回了关、盐二税自主权,后于1935年新建中国农民银行,并对中国、交通二行进行了增资,把这两家商股为主的官商合办银行改组为以国家资本为主的特许银行,实现了对财政的自主。②
(三)国有资本地位的增强
由于政权更迭,社会动荡,国有资本对银行业的控制先后历经晚清政府的国进民进、北洋政府的民进国退和南京政府的国进民退三个阶段。直到南京政府执政后加强了对金融的干预力度,中国银行的商业化趋势中断,转向官办化。1928年,国民政府对中国银行进行了第一次改组,迁其总部从北平到上海,并强行拨付中行500万元债券作为新增官股,一下使官股在总股本中的份额增加到20%。1935年国内经济萧条、银根紧张,南京政府又趁机强行入股1500萬,官股比例更是上升到50%,从而实现了政府对中行的控制。③
四、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影响
清政府时期,政府有权威但无作为,造成尽管金融机构的活动空间自由,然而其内部发展秩序极其混乱。北洋政府时期,政府努力想有一番作为但却毫无权威,这就致使近代金融机构自身的功能发挥尚好,然而金融机构整体功能的实现却受到阻碍。南京政府时期,政府有权威并进行有效干预,因而金融机构的自由活动空间虽然收窄,但金融业整体秩序趋于稳定,整体金融功能得到实现。
但同时,中国政府的过度干预也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首先,依靠大量发行货币征收铸币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导致了纸币发行过度,从而引起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市场利率的剧烈波动对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再之,政府债务发行过度也会增加债务风险,从而引发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更甚者,债务危机过度会引起政权问题,从而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的动荡。
五、现实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金融业在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中不断发展,金融总量大幅增长。同时,金融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初步建立,并在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经济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传统金融业监管力度不够,国有资本垄断程度过高的问题都急需解决,另一方面,新型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也对传统金融秩序造成一定冲击。以史为鉴,了解中国近现代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干预,对加强和改善现阶段中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明确其未来发展道路与改革方向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战略意义。
注释:
①杨志勇,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变迁研究,[学位论文]博士,2014,167.
②赵德馨,中国近现代经济史,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194.
③兰日旭,南京政府早期商业银行官办化行为探析,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十九次大会论文集,2005,509-510
参考文献:
[1]杨志勇.近代中国金融机构变迁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2014.
[2]白钦先,谭庆华.论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J].金融研究,2006(7).
[3]孔祥毅等.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