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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 驾车使用手机

2015-10-14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胡艳

汽车与安全 2015年11期
关键词:驾车交通事故车辆

文 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胡艳

拒绝驾车使用手机

文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胡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驾车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首选方式,而像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也已是人们工作生活中的必需品。汽车与手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也更加多彩,可当两者同时被使用时,才发现原来一切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美。驾车最忌讳的就是注意力分散,注意力一不集中,事故往往一触即发。开车时低头看手机等同于“盲驾”,其危险性不容置疑。据统计报道,驾驶人边开车边发短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驾车时发短信的驾驶人反应速度比正常情况下慢35%,而酒后驾车的驾驶人反应速度较正常情况下慢12%,吸食毒品后驾车的驾驶人反应速度较正常情况下慢21%。相比之下,驾车时使用手机的危险要远超酒驾、毒驾。如何有效遏制驾驶人接打、“刷屏”的冲动,最大限度减少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出现,预防和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刻不容缓。在此,笔者对驾车使用手机危害及高发现象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就治理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盲驾”的严重危害性

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有数据调查表明:开车时看一眼手机最少需要3秒,等于看一眼手机就盲开了3秒。低头取出手机到接听电话,一般需要5秒,有的或许会延长至6秒-10秒,如时速50公里,5秒车辆行驶距离约为65米;时速80公里,5秒可行驶约110米;时速120公里,5秒后车辆的行驶距离超过了160米。在日常行驶过程中,因驾车使用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小到车辆碰擦,大到群死群伤。随着智能手机的不断升级,QQ、微博、微信的广泛应用,驾车时使用手机已不仅限于接打电话,而是发微博刷朋友圈。近日,笔者所在交警部门处理了一起开车抢红包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一名驾驶人在驾车途中仍不忘抢微信红包,于是便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一边开车一边抢起了微信红包。没想到刚抢完红包,抬起头时正好遇见了左急转弯,再加上车速过快,还未来得及打方向盘,车子便直接撞上了路口的一处大石头墩子,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在接打电话时,驾驶人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扶着方向盘,会不自觉地降低车速。很多驾驶人在等红灯时习惯掏出手机玩,自认为车辆静止状态既不影响交通安全又能打发自己的无聊时间,可玩着玩着就沉迷其中,等到车后不断响起催促的喇叭声,才反应过来,慢慢开动车辆。道路交通是个持续循环的过程,任何一个节点的延缓自然影响整体的通行效率。

不利驾驶习惯的养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明知驾车玩手机有危险却仍为之,久而久之,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度和谨慎性必有所下降,不利于驾驶人安全驾驶习惯的养成。

二、“盲驾”多发原因及管控难点

手机的高普及率

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手机已不仅仅局限于通讯工具,更好似一个随身用品揣在每个人的手里,生活工作全都离不开它,也造成部分驾驶人明知危险仍大胆去“盲驾”。

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随时随地翻看手机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动作,有的驾驶人自诩驾驶技术好,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抱着侥幸心理去翻看手机。

电子产品误导

驾车玩手机不仅仅因为通话过程中手拿电话,影响驾驶人操作,通话更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和情绪,这往往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很多驾驶人对开车接打电话的危险性及违法性有所了解,但却错误地认为只要双手扶在方向盘上就是安全的,加之车载蓝牙等电子设备的商业宣传,促使驾驶人主动选择使用车载蓝牙,认为即安全又便捷,即不怕交警查处又不担心错过重要电话。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所谓的“驾车神器”——“车托宝”,可以将手机固定在车辆方向盘上,宣称让驾车“刷屏”更安全更便捷。“刷屏”是便捷了,但安全却被抛弃了。无论是使用车载蓝牙还是“车托宝”的确解放了双手,但其在通话、发信息、刷屏过程中无疑还是会分散驾驶人的部分注意力,导致其在认知、视觉、听觉以及动作上的分心,降低了判断及操控车辆能力,降低了通行速度,增加了诱发交通事故的概率。

监管存在难度

在车辆快速行驶、车窗贴有深色车膜时,凭路面执勤交警肉眼看清驾驶人是否使用手机存在很大的难度;交通警察电子监控也非无缝隙覆盖,无法及时有效抓拍到每一起“盲驾”违法行为。监管上的难度也使驾驶员对玩手机抱着有恃无恐的态度。

取证难度较大

路面查处酒驾、毒驾时,交警部门都可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现场锁定证据,而驾车拨打手机的证据却相对较难取得和锁定。取证难度较大,降低了交警现场查处率,也促使驾驶人对此类违法行为实施的自我放任。

法律界定不清

相对酒驾、毒驾的处罚有法律规定的详细数据标准,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规定却较笼统。在我国,目前与驾驶人开车玩手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另一个是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人一次记2分。在上述的法律规定下,如何界定玩手机的行为是路面交警查处的难题,玩手机的时间长短、等红灯时翻看手机、出租车驾驶人查看打车软件信息等等是否属于驾车拨打电话的违法行为?在无法确切界定的情况下,为了节约执法成本,路面执勤交警对查处的拨打手机违法行为大多采取批评教育。

三、杜绝“盲驾”刻不容缓

入刑需谨慎

目前,社会对“盲驾”的危害性也日益重视,有部分舆论建议要像延续“醉驾入刑”的进程,将驾车玩手机入刑。但笔者认为开车玩手机危害性虽大,但入刑仍需谨慎。入刑表示该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开车玩手机驾驶人就会成为法律意义的“犯罪嫌疑人”。入刑后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打击此种危险行为的力度,但同时也必将增加司法成本的投入。此外,如前面所述开车玩手机取证较难,极易发生逃避打击行为,这将有损刑法的权威。

“醉驾入刑”有一个酒精含量标准,而且是从记12分、吊销驾驶证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过渡到刑事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目前,法律规定对驾车接打手机的处罚不是十分严厉,如将此类违法行为从罚款记2分直接入刑,无论是法律理论的支撑还是实践操作都有一定的难度,打击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提高处罚标准。为有效遏制该类违法行为,的确应提高打击力度,提升执法效果。从立法层面可提高记分分值,特别是提高对客运驾驶人的处罚力度,可以用记12分、降级等给予严厉处罚。二是借助科技力量。利用执法记录仪、电子监控设备及时进行抓拍,固定证据,提升查处率。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利用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营造严管严处氛围,形成震慑力。

倡导宣传先行

要加大对开车玩手机危害性的宣传,将其纳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之中,开展社会化、持续化、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并形成“开车不接打电话”的社会共识,鼓励民众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同时,在初任驾驶人培训及审验教育中,通过驾驶人模拟体验驾车拨打手机,让驾驶人切身体会到使用手机对驾驶行为在认知、视觉、听觉、动作等方面的影响及危险性,从而自觉摒弃此类违法行为。

强化科技研发

电子科技的发展让广大民众对手机产生了依赖,也促使了驾车拨打手机的违法现象日益严重;但另一方面,科技的发展也将可能成为控制驾车使用手机的一个重要技术保障。可通过车载设备或者手机软件的应用,控制驾驶人在驾车时使用手机。目前,已有自动锁手机软件被研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此类软件技术更加成熟时,将可能被应用在每部手机上,届时将能有效控制驾车玩手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整治“盲驾”非一蹴而就,也非靠交警单方面的查处,打的是持久战全民战。期望通过多方的努力,在不远的将来,每位驾驶人都能承诺并践行“从我做起,拒绝驾车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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