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2015-10-13课题组
课题组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 200003)
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
课题组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 200003)
在现行的统计体系中,服务业统计与其他专业相比,缺乏一套统一的、系统性的、跨越专业界线的业务整合机制,以及能够全面涵盖整个第三产业“大服务业”概念的综合统计制度。本课题拟在不改变原有统计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对与服务业相关的专业统计制度进行梳理、比对与整合,形成一套能够覆盖整条服务业综合统计业务链的实施方案与制度方法。力求与目前各级的统计力量配备水平相适应,不增加各级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负担。
服务业;实施方案;制度方法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不断抬升服务业在上海市总体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既是中央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目标要求,也是上海自身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尽快建立科学、统一、规范、全面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和信息管理制度,本课题拟从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突出性矛盾出发,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内容进行高度整合,提出全新的工作框架,并以正式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
一、课题研究目标
1.总体工作目标。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旨在站在对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开展总体部署与规划的高度,建立一套全面完整、跨越专业界线的综合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及方法制度,对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和业务资源进行整合,对数据的采集、整合、推算、应用和发布实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丰富数据资料产品,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2.目标任务分解。在规范制度方法方面,将继续遵循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服务业相关的制度框架,并在此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发展实际,配合统计方法改革工作,坚持制度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开展积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综合统计制度。
在加强与政府机关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方面,将以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突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充分利用好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在内的行政记录,对统计业务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同时还将与服务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等非政府部门加强联系,利用会员单位信息等资料对上海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名录库进行比对与增补。
在研究成果形式多样化方面,将形成常规性的课题总结报告,并将进一步对研究成果内容进行浓缩与提炼,另外制定发布对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起指导作用的《关于加强与完善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下文中简称为“《工作方案》”),以及具有综合统计制度功能的《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实施方案(试行)》(下文中简称为“《实施方案》”)。
二、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统计部门在数据采集整合、信息共享发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缺少一套面向全行业、整体规划、统一指导总体工作的综合性制度方法。
二是数据资料不够全面详细,形式较为单一,发布渠道不统一。服务业行业覆盖面广,牵涉部门多,目前多由相关部门分头发布各自单独的专业统计数据,仍缺少一套定期发布的,能够涵盖上海市服务业全行业口径的数据资料。
三是统计方法制度设计明显滞后于行业本身的发展要求,如部分新兴服务业的产业统计标准尚未明确,亟需填补这部分的空白。
四是统计数据尚未很好地兼顾市级与基层统计机构间的数据需求。各区(县)统计局难以直接使用全市口径的各项数据资料,同时自身也往往缺乏技术支持力量,无法在本地区内同步开展区(县)级服务业数据测算工作,在这方面市级统计机构对于区(县)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力度尚显不足。
五是在市级层面,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能分散在多个不同处室,服务业统计的一系列工作尚未统一步调,协同指挥,容易导致专业间“各自为政”的现象发生。在基层统计队伍人手依然吃紧的背景下,这样的分头指挥,有时甚至是多头指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降低了统计工作效能。
三、完善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工作框架的基本设想
工作框架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条主线任务展开:制定《关于加强与完善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与《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实施方案(试行)》、构建服务业综合数据采集平台、构建服务业综合数据库、编印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资料汇编等。
(一)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的制定体现了统筹兼顾、协调统一的设计原则,对服务业综合统计业务链条上的各个关键性环节提出了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要求。
1.工作原则
(1)中长期总体规划与近期工作重点相结合。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充分考虑上海市服务业统计的现状,从解决当前面临的最主要矛盾入手,顺应服务业统计改革目标,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规范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整合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要认识到建立健全上海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复杂工程,这就对制度框架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框架必须同时具有前瞻性、扩展性和兼容性,以保证整个体系能在更长的时间跨度中仍然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2)兼顾市、区(县)两级的服务业统计需求。在研究建立上海市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总体框架时,通盘考虑各区(县)服务业统计力量现状,积极响应各区(县)关于统计改革的具体要求以及对服务业数据的需求,明晰市、区(县)不同层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在统计制度方法方面,结合统计“一套表”工作的不断推进,整合服务业相关的统计报表制度,在研究建立服务业综合报表制度时,力求精简表种,简化指标体系。
在统计分类标准方面,在研究、健全服务业相关重点行业(产业)分类标准及统计指标体系时,将各区(县)的发展重点、关注热点也一并纳入考虑范围,做到各类标准可在区(县)层面进行推广、复制。
在统计数据服务方面,在测算全市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同时,根据不同的分组标准,定期反馈分区(县)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资料,提高统计数据在区(县)层面的实用度。
2.职能分工。由上海市统计局服务业处承担服务业综合统计组织牵头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综合部署。法规处、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等多部门分别负责相对应的工作内容;由数管中心协助服务业处编制服务业综合报表数据平台,为平台后续的平稳运行提供技术手段支持,做好服务业综合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及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监测处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业数据推算、提供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实施方案(试行)》在功能上替代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作用。
1.制定原则。一是方案内容不脱离国家局发布的服务业相关制度框架,数据采集表式中的所有实物量经济指标均来源于目前正在实施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无需开展任何额外的专项调查;二是《实施方案》能够完整覆盖服务业全产业、全口径的统计范围;三是《实施方案》涵盖了跨专业共性实物量指标,及最具专业代表性的业务量指标;四是方案中所要求采集的基础性指标能够充分满足上海市国民经济核算和各种服务业相关产业统计的数据需求。
2.统计范围和业务对口职能处室。《实施方案》的专业统计范围涉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下服务业小微企业,各类非企业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社团以及其他单位等);以及面向服务业全行业的劳动工资统计与能源消耗统计。
由上海市统计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以上专业统计职能,具体包括:市统计局服务业处、核算处、工交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监测处。《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后续修订工作主要由服务业处负责牵头,并由设管处、核算处、工交处、能资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和总队监测处共同协助配合。
3.表式设计和指标设置。《实施方案》中的表式结构主要分为三大类:规模(限额)以上调查基层单位数据表、规模(限额)以下行业汇总数据表(按照行业小类进行分组)以及相关专业的业务量指标统计报表;报表期别分为年度报表和季度报表两种。
其中,规模(限额)以上基层调查单位数据表包括:资产总计、总产出(企业营业收入、非企业单位经费支出)、营业成本、营业盈余、税金、职工薪酬、单位就业人员数等方面的指标;规模(限额)以下行业汇总数据表要求报送按照行业小类分组的抽样推算数据,具体包括:单位数、单位就业人员数,及总产出(企业营业收入、非企业单位经费支出)等相关指标的行业汇总数。
(三)构建服务业综合数据采集平台
1.数据平台总体情况。该平台与《实施方案》内容相配套,目前仅对市级统计系统内部开放。该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共同加载、共同维护、共同使用的原则进行设计和运作,各专业处室根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定期加载数据,并确保加载数据的准确性。
2.数据平台说明和数据使用要求。平台正式运行后可实现数据采集、加载,以及初步汇总功能,今后将对其功能进行升级与完善。目前平台仅向市统计局内部相关专业处室开放,待数据采集机制上正式轨道,工作模式成熟后,使用对象将拓展至服务业以外专业,或与各区(县)统计机构通用,从而实现各专业、各统计层级之间的数据交流与联动。
相关处室可以使用专属的专业账号登录平台,在预设的数据开放权限内,查询、调取、使用公共数据库中的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产业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同时,为保障涉密数据的安全性,对数据库的公开、使用范围进行严格地规定,并由各方严格遵照执行。尤其对于涉及服务业增加值的相关数据,规定仅限应用于产业统计分析方面的用途,且各专业处室在对外引用、披露时,需经过局综合处与核算处的审核确认。
3.数据加载及质量综合评估要求。平台将为各专业处室设置专用登录账户,各专业处室根据具体的职能分工要求,在《实施方案》规定的各期时间截点之前,在平台中加载本专业负责的全部数据。各专业处室需对各自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在将数据正式加载入平台之前,完成数据质量的综合评估工作,并对数据的大幅波动、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指标口径变更,资料来源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四)构建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库
1.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库结构。服务业统计数据库的构建基于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调查结果,并以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库作为总样本库,范围覆盖服务业全行业、全口径。
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库主要由各专业每期将统计数据加载入平台,再经统一的数据处理流程(图1)整理、拼库后构建。总数据库由三类基本数据库组成,分别为:实物量统计指标数据库、业务量统计指标数据库以及服务业相关行业(产业)的分类标准字典库。其中,实物量统计指标数据库内包含了所有重要经济指标数据,主要分为:规模(限额)以上基层调查单位数据库、规模(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单位行业推算数据库(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分组)两部分(表1)。同时,分类标准字典库可根据行业(产业)统计制度标准的实际修订、新增情况进行相应的内容调整(数据库总体结构见图2)。
统计部门可以根据数据需求方的具体要求,通过对以上三类数据库相互之间的关联、组合,计算生成所需的服务业统计数据。根据数据库的总体设计思路,库中所计算、导出的各种数据产品能较好满足上海市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相关重点产业统计工作开展的需要,以及各级、各部门的服务业统计数据需求。
表1 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库结构(实物量经济指标部分)
图1 重点服务业数据处理流程
图2 数据平台设计以及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库结构
2.特殊情况下的几种数据处理方法简介。按照《统计法》以及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所有属于统计调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报表报送义务,做到应统尽统。但在实际上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往往并未达到理想的100%调查样本单位上报状态。为保证总数据库的完整性,以及基于总库所导出的数据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度,需要对一些本期数据缺失或增补入库的样本单位进行技术处理。
(1)未报单位的数据处理方法。在进行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调查单位的具体未报原因逐一进行归类,再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差别化处理。
对于调查单位因关闭、停业(歇业)、合并,或者因经营业务活动转为其他专业而导致的无法上报(或暂时性无法正常上报)情况,本年各期数据用上年同期数、上季度数据进行插补,并酌情于下一年度申请退出样本库。
对于因调查单位配合程度差,单方面表示拒报、迟报的情况,由统计部门进行统计执法,催收报表,恢复正常上报。
对于因经营地址发生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查单位暂时性“失联”情况,由专业处室组织力量,通过行政部门登记信息比对,网络、电话查找等各种方式,对“失联”样本单位逐一确认新的联系信息,并由新的经营所在地统计机构重新布置、落实报表任务,恢复正常上报。
对于后两类的未报情况,在调查单位配合补报、重新恢复报送之前,相应期别的数据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推算插补处理。
(2)未报单位的数据推算插补方法。针对不同的统计指标,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表2):
表2 重点经济指标的数据推算插补方法
(3)新增规上调查样本单位的数据处理方法。根据此新增单位是否已纳入总体样本库,进行分类处理。
如果增加的规上调查单位原本已在总体样本库中,代表其仅会对规上、规下的数据结构产生影响,即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上调查单位的数据代表性,但对服务业总量数据推算结果的准确度影响不大。
若新的调查单位并未包含在原本的总体样本库中,即为完全新增调查样本,进行总量推算时则要将此样本单位的上年同期数共同带入计算,并同步调整总体样本框结构。由于完全新增样本单位对经济总量所带来的增量属于净增量概念,从而根据数据规模的大小情况,会对总量数据的推算结果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类似于当年新成立大单位的变动情况,并着力做好这部分完全新增规上单位的及时入库和数据报送工作。
(五)编印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汇编
为了深度开发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进一步丰富统计资料产品种类,提升服务业数据服务水平,拟编印全面反映上海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汇编,并形成定期印制发布机制。第一批开发的资料产品包括《上海服务业统计手册》和对统计手册内容进行精简浓缩而成的《服务业简明统计资料》。
四、服务业统计新工作框架的局限性
1.统计范围尚未完全涵盖第三产业全行业口径。从专业统计的角度看,根据本课题所提出的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框架,统计范围已全面覆盖服务业相关的全部专业统计报表制度。但从产业划分的角度看,按照最新版三次产业划分的规定要求,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以及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个行业大类分别已从原来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重新划归入第三产业的产业范围之中。通过对照以上标准,新工作框架尚未将以上三个行业大类纳入到统计范围,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2.数据开发的形式与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扩充。目前上海市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主要以资料汇编为主,形式相对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统计资料汇编中主要涉及几个跨专业的通用指标,如:单位数、单位就业人员数、总产出(收入合计)、增加值以及部分专业的重点实物量指标等。在现有的指标结构基础上,今后将考虑纳入更多的全行业共性指标、个性化的专业业务量指标,及具有特色的地方创新性指标。同时,专业处室也将与国家局、各兄弟省市统计机构加强联系,采集部分重点指标的分省市数据,开展横向、纵向间的深度分析工作。
3、区(县)级的统计力量水平参差不齐,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暂时无法全面铺开。目前,各区(县)统计机构虽有加强本地区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愿和需求,但由于统计能力不足,技术手段缺乏等原因,制约了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在市区(县)两级的全面同步推进,成为阻碍上海市服务业统计能力提升的主要瓶颈。
五、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完善与拓展方向
1.对数据采集平台的各项功能进行升级与完善。目前,服务业综合数据采集平台已通过初步测试,运行顺畅平稳,能够较好地满足数据采集方面的基本需要。但由于数据平台需要以和利时平台系统作为操作后台,功能较为单一,从整条统计业务链的角度看,一些关键性的数据处理环节诸如:数据净化、质量审核与评估、数据汇总与测算等功能暂时无法通过平台本身的运行得以实现。数据平台的再编码和汇总功能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或通过编制其他辅助性的外部补充程序加以实现。
2.实现统计数据资料的进一步利用与开发。在保留编制季度、年度服务业统计手册、简要汇3.将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逐步向各区(县)延伸。鉴于各区(县)的统计基础水平、数据需求不尽相同,《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暂未在区(县)统一铺开。市统计局会将全套的制度方法文件一一转发至各区(县)统计机构,作为其今后进一步强化、提升本地区服务业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对于那些条件成熟,并有意愿共同参与服务业综合统计改革计划的区(县),市局将提供制度方法方面的培训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以促进此项工作在各区(县)不断推广展开。
编,并做好定期发布工作的基础上,对资料内容的编撰工作不断细化,如:逐步扩充指标数量,每期需对手册中出现的异常数值、大幅数据波动或明显的结构性变化做好简要说明。今后,需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服务业的综合性分析工作,撰写进度分析报告,反映上海市服务业的总量规模、行业结构、发展速度等变化情况,并对一些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服务性行业或重点服务产业开展专题研究和动态监测工作。
注:文中《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由于篇幅过长,未予刊登。有参考或研究意向者,可与编辑部联系。
课题组组长:丁俊
课题组成员:王建军芮新林唐庆茹张伟深邱晨叶寅崧董子颖钱萍卫冬
报告执笔人:邱晨
(责任编辑:曹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