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
2015-10-11赵国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41
赵国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1)
新疆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调查研究
赵国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1)
新疆非重点地区包括10个地(州)39个县(市)的555个贫困村。2010年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加大了非重点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非重点地区的贫困村脱贫任务艰巨,产业发展缓慢且基础薄弱,扶贫开发工作运行机制不适应等问题,按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要选择好发展途径,扩大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政策覆盖,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强化扶贫开发组织领导,确保非重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
新疆非重点地区 扶贫开发 对策建议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新疆时指出,要深入实施南疆三地州片区扶贫规划,重视片区外“插花”贫困户,完善边境扶贫,推进山区扶贫。在2014年5月28日至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边境地区、特困人群倾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贫扶到家。新疆加大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的扶贫攻坚,是治疆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解决“插花”贫困问题的重要举措。
新疆“非重点地区”是指有贫困村的非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以非重点县域内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进行重点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新疆10个地州,39个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555个贫困村(见表1)。对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对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确保新疆重点地区与非重点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实现小康,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重要的作用。
一、2010年以来,新疆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取得的成效
表1:新疆非重点地州、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贫困村
1.推进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整村推进。按照自治区“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发展规划,2011~2015年计划对全疆3 868个贫困村中的1 689个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其中非重点地区列入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共330个,占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总数的59.46%,占全疆2011~2015年整村推进贫困村计划的19.54%。截至2013年底,非重点地区39个县(市)实际完成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292个,实现“十二五”自治区扶贫开发规划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进度的88.48%。(见表2)
表2:2011~2015年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整村推进计划
资金投入是实施整村推进规划的必要保证,2011~2013年,自治区安排非重点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34 437万元,平均每个贫困村的年度投入强度达到118万元,超出国家对贫困村每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其中:2011年非重点地区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104个,自治区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生产发展资金8 773万元,审批实施扶贫民生项目321个;2012年非重点地区共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95个,安排生产发展资金7 864万元,审批实施扶贫民生项目485个;2013年非重点地区共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93个,安排生产发展资金17 800万元,审批实施扶贫民生项目389个。通过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确保了非重点地区整村推进任务的完成。
2.非重点地区农牧民收入不断增加,减贫脱贫成效显著。2011~2013年,新疆共安排非重点地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4亿元,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林果业、优质畜牧业、设施农业、庭院经济等,促进产业增值;结合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农牧民住房条件;引导各方力量,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扶持民族特色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市场流通企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带动贫困农牧民增加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2013年,新疆非重点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 093元,比2010年的7 158元增加3 935元,增长54.97%。非重点地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0年的45%下降到2013年的40%,下降了5个百分点。
2010年自治区重新确定了全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为78.23万户329.77万人,其中39个非重点县(市)20.3万户72.3万人,分别占全疆总规模的25.95%、21.92%。在全疆扶贫系统的共同努力下,非重点地区年度减贫脱贫任务全面完成。2011年实现扶贫对象脱贫减贫1.9万户7.6万人,2012年实现扶贫对象脱贫减贫2.1万户8.5万人,2013年实现扶贫对象脱贫减贫2.3万户8.9万人。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部署,2014年非重点地区重新识别扶贫对象14万户47.3万人,比2010年减少6.3万户25万人。
3.加强了非重点地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在非重点地区555个贫困村中,不通自来水的村201个,不通电的村99个,不通公路的村135个,不通电话的村90个,不通广播电视的村103个,不通信息的村208个,不通邮的村198个,不通暖气的村410个,不通客运班车的村276个,分别占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总数的36.2%、17.84%、24.32%、16.22%、18.56%、37.48%、35.66%、73.87%、49.73%。2011~2013年,新疆着力改善了非重点地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解决非重点地区贫困村通水105个,通电35个,通公路78个,通客运班车村132个,通邮村72个,通广播电视村32个,通信息村82个,通电话村26个,通暖气村32个,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18.92%、6.31%、14.05%、23.78%、12.98%、5.77%、14.78%、4.69%、5.76%。
2010年非重点地区用不上安全饮用水的扶贫对象有5.24万户,用不上电的有2.95万户,用不上暖气的有10.49万户,住不上住房的有4.02万户,用不上卫生厕所的有10.11万户,用不上清洁能源的有10.23万户,分别占当年非重点地区扶贫对象20.3万户的25.81%、14.53%、51.67%、19.8%、49.8%、50.39%。2011~2013年累计解决2.54万户扶贫对象用上安全饮用水,1.2万户用上电,2.13万户用上暖气,1.49万户住上住房,1.96万户用上卫生厕所,1.63万户用上清洁能源。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12.51%、5.91%、10.49%、7.34%、9.65%、8.03%。
4.促进了非重点地区产业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09年非重点地区国内生产总值1 276.8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9.7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73.0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4.1亿元,一、二、三产比例26.61∶37.05∶36.34。2012年非重点地区国内生产总值2 264.3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7.8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25.2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81.31亿元,一、二、三产比例调整为2012年的24.64∶40.86∶34.50,第一产业比重减少了1.97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增加了3.81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不断发展。新疆非重点地区在确保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重点推进棉花、粮食、特色林果和畜产品四大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主要农作物连年丰收增产,与2009年相比,2012年粮食总产671.02万吨,净增109.45万吨,年均递增6.11%;棉花总产88.49万吨,净增20.17万吨,年均递增9%;油料、甜菜、苜蓿等经济作物总产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49%、10.22% 和6.97%。核桃、葡萄、红枣等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2013年特色林果产量509.54万吨,比2009年增加177.94万吨,年均递增11.34%。以保障牛羊肉供给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牲畜年底头数由2009年的1 877.78万头(只),增加到2012年的1 965.27万头(只),占全疆牲畜年底总头数的45.35%;肉类产量自2009年来以5.36%的速度递增,2012年达89.58万吨,占全疆肉类总产量的66.73%。
5.非重点地区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2010年在新疆非重点地区555个贫困村中没有办公议事场所的有38个,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有200个,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有267个,没有垃圾投放点的有432个,没有文化室的有197个,没有卫生室的有206个,没有双语学前教育场所的有361个,没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有276个,没有惠农超市的有347个,分别占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总数的6.85%、36.04%、48.11%、77.84%、35.50%、37.12%、65.05%、49.73%、62.52%。2010年非重点地区享受不上学前教育的户数7.25万户,享受不上基本社会保障的户数4.06万户,得不到培训和获得信息的户数2.98万户,分别占当年非重点地区扶贫对象20.3万户总数的35.71%、20%、14.68%。
2011~2013年累计解决了27个贫困村的办公议事场所;使61个贫困村有稳定增收产业;99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收入;154个贫困村有垃圾投放点;新建和改扩建了102个贫困村文化室;使86个贫困村有卫生室;131个贫困村有双语学前教育场所;122个贫困村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在169个贫困村建设了惠农超市。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87%、10.99%、17.84%、27.75%、18.38%、15.5%、23.61%、21.98%30.45%。2011~2013年共累计解决1.82万户享受学前教育,2.08万户享受基本社会保障,1.31万户得到培训和获得信息。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96%、10.25%、6.5%。
二、新疆非重点地区在扶贫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重点地区贫困村脱贫任务依然艰巨。(1)贫困面较大。2013年新疆非重点县(市)有行政村4 154个,其中贫困村55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3.36%,非重点县(市)有乡村总人口590.14万人,其中有贫困人口56.2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9.52%。
(2)贫困人口分布相对集中。2011~2013年新疆非重点县(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南疆的阿克苏地区和北疆的伊犁地区。2011年阿克苏地区有贫困人口19.27万人,占非重点地区扶贫对象总人口72.3万人的26.25%,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拜城县和阿瓦提县。
(3)贫困户生活处境困难。2013年,用不上安全饮用水的户数2.7万户,用不上电的户数1.75万户,用不上暖气的户数8.36万户,住不上住房的户数2.53万户,分别占非重点县(市)扶贫对象总户数16.3万户的16.56%、10.74%、51.29%、15.52%。
(4)公共服务水平低。2013年在非重点地区的555个贫困村中,不通路的村还有57个,不通邮的村有126个,不通客运班车的村有144个,没有垃圾投放点的村有278个,没有文化室的村有95个,没有卫生室的村有120个,没有双语学前教育场所的村有230个,没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村有154个,没有惠农超市的村有178个。
2.非重点地区贫困村产业发展缓慢且基础薄弱。(1)产业发展缓慢。2013年非重点县(市)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居民为2 725户,仅占非重点县(市)扶贫对象总户数16.3万户的1.67%。
(2)项目资金缺乏整合。项目申报各自为政,扶贫重点不突出,致使帮扶扶贫项目覆盖面广,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同时,资金管理政出多门,统一调度有难度。
(3)产业扶贫方式未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非重点地区的贫困区域,产业发展突破不了有什么资源就开发什么资源的固有思维,对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向考虑较少,在开放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村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严峻。
3.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存在不适应的问题。(1)扶贫开发工作运行机制不适应。多年来,扶贫的工作对象主要放在贫困县乡村,而没有把重点放在贫困户身上,在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致贫原因是什么、怎样帮助脱贫等方面,存在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等问题。虽已建档立卡,但并没有真正瞄准贫困户建立帮扶机制,没有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扶贫项目对贫困户的覆盖率不到50%,尤其是非重点县(市)、非重点村的贫困户几乎未享受到扶贫项目资金的支持。
(2)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适应。专项扶贫资金由自治区统管,造成审批项目周期长、资金下达迟缓,项目无法及时开工建设。同时造成当地缺乏统盘考虑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和主动权,只把精力放在争取资金上,对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重视不够。项目安排与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目标联系不紧,扶贫效益不明显。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责权利不清,项目设置、审批、实施、监管、验收及后续管理办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3)扶贫资源使用机制不适应。在非重点地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机制没有形成,各类资金捆绑协调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扶贫资源整合机制,各自为战,不少情况下撒了胡椒面,难以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没有提供畅通的渠道、建立接受社会捐助用于扶贫事业的平台。非重点地区贷款担保体系缺失,致使金融资源受到制约。
(4)金融服务支持机制不适应。非重点地区金融扶贫严重滞后,商业银行因费用高,风险大缺乏放贷积极性,政策性银行没有基层营业机构,互助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尚未发展起来。现有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多、担保条件严格,农业开发企业和贫困户贷款困难普遍存在,金融服务瓶颈是非重点地区产业开发的严重制约因素。
4.面临维护稳定和脱贫致富的双重任务。社会管理难度增大。(1)贫困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家庭生活困难,盗窃、赌博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尤为突出的是,部分非重点贫困村民族成分多,宗教信仰不同,教派多,乱传教、乱聚会的问题屡禁不止,教派之间、教内派别之间纷争不断,给宗教事务和其他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外来租地农民工形成的非计划事实移民,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至今未能享受到与计划移民相同的政策待遇,由此引发的上访问题不断,已经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
(2)维护稳定任务艰巨。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三期叠加,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新疆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在承担巩固温饱、发展致富任务的同时,还肩负着反分裂、反渗透、争取人心、长治久安的重大使命。
三、加快推进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
1.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要选择好发展途径。一要坚持规划先行,树立科学扶贫的思想。要突出重点,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坚持一村一本子,一户一页子,做到“双到”,即: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把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落实到户。同时,统筹扶贫开发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产业扶贫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区域整体开发改善非重点地区发展条件和环境,突出精准扶贫到户和片区规划,实施两个“双轮驱动”。
二要创新工作机制,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非重点地区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必须打一场扶贫开发攻坚战。重点解决扶贫开发的机制问题。推动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绩效考核机制、精准扶贫机制、驻村帮扶机制、财扶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要合理划分非重点地区地方党政的扶贫开发事权。国家和自治区主要瞄准片区和重点县(市)的贫困村,地州主要瞄准非重点地区的贫困村,县(市)主要瞄准贫困人口。各级政府都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吸引各类资源要素不断趋向贫困村、各种市场主体倾向贫困村,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三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两化”互动。工业基础较好,发展空间大的地区,要以新型工业化推动非重点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非重点地区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非重点地区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就地创业,提高工资性、财产性收入。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实现民转居,统筹城乡发展。
四要缩小发展差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要强化特色产业支撑。重点培育种养殖基地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优质林果业、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种植业等特色产业,形成产业兴家的格局。强化基础设施提升。应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贫困地区同步规划布局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着力解决出行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在非重点地区形成基础设施项目区域化、整体化建设格局。强化社会事业扶持。坚持把教育作为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扶贫开发的长效之策,合理布局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降低基础教育成本,支持非重点地区贫困大学生上学就业,通过渐进的“教育移民”来减少贫困人口,阻隔贫困代代相传。要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保、新农合、大病统筹水平。大力发展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扩大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政策覆盖。一要扩大政策对贫困人口的覆盖面。要按照扶贫开发党政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对非贫困村扶贫对象的帮扶与脱贫工作由地州、县(市)党委、政府负责,并依据重点村扶贫对象的扶贫标准,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非贫困村的到户项目,自治区对非贫困村的到户项目将予以适当支持。非重点地区各地州、县(市)党委、政府应认真落实帮扶到户、一户一策脱贫措施,切实做到应扶尽扶,确保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扶贫对象的贫困问题得到同步解决。
二要完善“大扶贫”开发政策。以专项扶贫为基础,以行业扶贫为条件,以“精准扶持、有效保障”为主导思想,尽快完善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的瞄准机制。瞄准贫困村、贫困人口,对非重点地区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要加大自治区财政对非重点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精准制导、先易后难”为主导思想,行业扶贫应更多地考虑非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投入的均衡性政策,集中行业性政策资源与优势,优先瞄准非重点地区贫困村,使贫困村走上发展与脱贫的快车道。以“精准发力、定点清零”为主导思想,整合社会扶贫、援疆扶贫两大资源,为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提供“火力援助”,强化其政策保障的功能,确保非重点地区贫困村实现“两个率先”,即:率先脱贫摘帽、率先建成小康。
三要体现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新疆非重点地区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加大投资建设和生态环保力度,促进贫困农牧民从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受益;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建立新型科技服务体系,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发挥科技扶贫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运用科技扶贫成果,推动非重点地区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3.加大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一要建立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在资金投入上应着力形成中央财政有专项,区级财政有预算,地州财政有配套,县级财政抓整合的良性循环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在非重点地区安排资金项目时,持续向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倾斜,全面支持非重点地区抓好各类扶贫试点,创建扶贫开发和谐示范村,使扶贫开发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拓宽多元投入渠道,发挥资金捆绑效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源整合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不断提高非重点地区扶贫资金的捆绑使用效益。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把政府投入作为主渠道,把群众投入作为主体力量,把社会投入作为重要支撑,把企业投入作为外力补给,进一步拓宽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做大和积聚“四项扶贫”资金总量,为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三要引导农村金融扶贫,扩大信贷资金规模。非重点地区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农村金融扶贫的优惠政策,紧紧围绕创业富民、产业增收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和计划,大力实施短、平、快金融扶贫项目,力求解决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通过金融扶贫来支持非重点地区贫困村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具有新疆非重点地区特色的经济作物资源、特色物种资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特色扶贫产业,加快非重点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四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力推动经济发展。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非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三荒(荒地、荒滩、荒坡)种树种草和改善生态环境;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态环境建设、旅游开发、机械制造的龙头企业;兴办商贸、服务企业等。要把招商引资作为非重点地区开放式扶贫的有效手段,形成扶贫开发和加快发展的叠加效应。
4.强化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组织领导。一要切实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新疆非重点地区扶贫机构大多挂靠政府办公室管理,业务人员大多是兼职,扶贫工作边缘化倾向严重。要切实加强非重点地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扶贫机构单设,明确机构性质、核定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政策执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统筹解决好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与发展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排忧解难,解决扶贫开发实际问题。有贫困村的非重点县(市),每个县(市)由一名以上地区级领导联系帮扶,并且每个县(市)要安排地直部门和企业定点扶贫,各县(市)领导和企业也要定点帮扶贫困村。要注重调动乡村两级,助推扶贫项目实施。
三要夯实扶贫开发的组织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把扶贫开发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选好配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进一步加大贫困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扶贫开发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与贫困农牧民一道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5.确保非重点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一要牢牢把握反恐维稳斗争重点,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把非重点地区的扶贫开发与反恐维稳协同联动,综合发力,加强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出重手、下重拳,把暴力恐怖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和行动之前,有效遏制暴力恐怖活动在非重点地区频发势头。
二要加强非重点地区民族团结。新疆非重点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要行动起来,抓好化解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让民族团结意识深入到贫困地区各个社会细胞。推动非重点地区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形成相互往来、邻里守望的友好关系。有计划地组织非重点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自愿赴内地务工、经商和居住,既可以拓宽新疆非重点地区少数民族与内地交流的渠道,又可以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在非重点地区扶贫开发中,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从严从紧强化“三非”治理,切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要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纳入贫困村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内容,制定目标、量化标准,加强督查考核,形成以考核促落实的强大推力。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民族习俗、正常信教和宗教极端的界限,保障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严禁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N].人民日报,2011-12-02.
[2]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3]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N].西部开发报,2014-01-15.
[4]习近平.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团结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疆[N].人民日报,2014-05-30.
[5]张春贤.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开创新疆工作新局面[N].亚洲中心时报,2014-06-20.
责任编辑:洪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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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3969/j.issn.1003-4641.20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