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下载音乐助推“创造中国”
2015-10-10雷振岳
□雷振岳
国家版权局不久前下发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被誉为史上最严厉打击网络盗版音乐行动。
音乐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一样都包含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作为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分享、网上占有的时候,也应该像购买粮食、衣服一样,向制造和生产者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等价交换原则,是对原创者不可或缺的精神尊重、经济尊重,更是版权保护意识的必然。艺术生产和创造者只有得到了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稳定的市场回报,也才有能力、实力、精力投入再生产。只有整个社会对原创者的尊重和版权的保护成了常态,原创激情才能得到蓬勃发展。
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 免费下载”“ 免费听歌”所带来的繁荣,其实,这种所谓的繁荣根本就是一种“ 虚假的繁荣”,是一种扭曲的市场价值和文化机制。试想一下,创造者为精神产品付出了辛勤劳动,除了极个别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回报,绝大多数创造者却沦为了事实上的“ 廉价的打工者”。如果谁都可以通过“ 复制加粘贴”进行批量传播,那著作人的版权和著作权就会成为空谈,造成只有劳动没有收获,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局面。
积极推行“ 有偿下载音乐”是一个好的开端,是社会和法律对原创者的尊重,将对版权的保护提升到了“ 违法必究”的细化的法律层面。只有动辄下载和侵权受到约束,对版权的保护和对原创者的尊重才能落到实处。
李克强总理说,“ 要建立与贡献相匹配的创新收益制度;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使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力的保护”。借助于“ 有偿下载音乐”,我们应该将对各种文化版权的保护,提升到重要位置,网络阅读要成为有偿阅读,网络转载要成为有偿转载,网上观影要成为有偿观影,形成“ 好作品——好回报”的良性循环机制,提升人们的原创激情,让“ 创造中国”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