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的地名(创作谈)
2015-10-01文//王松
文//王 松
我一向认为,在一篇小说中,除非是一些已经大得无法避开,或在近现史上确曾起到过重要作用或有着重要意义的城市,或者是发生过著名历史事件的城市,抑或是小说中所涉及到的事件在历史上确曾发生过,否则,一般就不要用具体的真实地名。
这是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很要命的问题。
我们人类自从发明了文字,所谓历史,就要靠文字来记载。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历史的亲历者,在一百甚或几百年后还亲口向后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么,后人赖以了解的历史就只能凭借文字的记载。这种关于历史的文字记载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的记载,比如对当年事件的记录和一些相关文献资料,再有就是流传下来的文艺作品。但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文艺作品自然就比干巴巴的文献资料更具感染力。若干年后的后人,他们往往并不去认真区分哪个是文献,哪个文艺作品,甚至索性就把文艺作品理所当然地当成了真实的历史。这样一来,记录历史和讲述、研究历史似乎就不再是史学家的事情,而是由文艺家来随心所欲地掌握了。比如今天的很多影视作品,当然也包括一些文学作品。
历史可以随意编造,应该说,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好了,这就要说到小说中的地名问题了。
一部小说中,如果用了真实的地名,似乎也就等于告诉读者,在这个真实的地方,确实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懂得,“小说”这个文体是有着严格文学界定的,它绝不等同于报告文学,纪实文学,与“非虚构”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因为小说的本身就是根据真实虚构的,没有虚构也就没有小说。那么,在一个真实的地方虚构一个并不曾发生的故事,给读者绘声绘色地讲述一件虚假的事,这似乎就有撒谎之嫌了。
所以,我一向不赞成写这样的小说。
所以,我自己也很少写这样的小说。
由此可见,这篇《沽上遗调》之于我只能说是一种探索。在我的记忆中,这种以真实地名写的小说,应该还是第一篇。我之所以决定在这篇小说里用真实的地名,自然有我的道理。具体是什么道理呢?这里暂且卖一个关子。读者在这篇小说中,或许可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