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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超标,算机动车?

2015-09-30

现代家长 2015年8期
关键词:交警部门交强险医疗费

问:我骑电动摩托车撞伤了闯红灯的赵某,后者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现在赵某找到我,要求我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医疗费,赔偿其他损失,共计3万元,理由是我所骑的电动摩托车超标,应该按机动车算。请问,电摩超标真的算机动车吗?

陈永春(山西大同)

律师意见:电动摩托车不能等同于机动车,你不用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应按一般侵权行为,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义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虽然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最高时速几乎都超过国家标准20km/h,但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中并没有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故超标电动车仍应视为非机动车辆,至于超标或超速行驶仅能作为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因素。

【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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