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2015-09-30王晓琳
王晓琳
(四川兴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 610000)
1 引言
20世纪70年代,增值税被引入我国的税收体系,经历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在降低税负、避免重复增税以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增值税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2012年我国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随后推广到铁路运输、邮政及电信行业,到2015年,施工企业的营改增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营改增的推动下,企业税负有望得到进一步的降低,对利润率不断下降的施工企业来说不失为一个利好消息,也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但是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其税负的降低是建立在管理规范、可获得足额的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如果达不到这一要求,缴纳的增值税就会远远多于营业税,也就达不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所以长期看来,营改增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短期仍旧会对施工行业造成冲击,甚至会淘汰部分管理不规范、盈利状况差的施工企业,所以,分析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十分必要,有助于施工企业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保证企业的切身利益,获得更好的发展。
2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
2.1 较之营业税,增值税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
从理论上讲,增值税仅仅是针对某一环节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可以有效避免对相同部分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也是营改增的初衷。具体对施工企业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减少了项目分包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在以往的税收制度下,如果施工企业采用联合投标的形式承揽业务,再进行分包,建筑企业是不会与分包企业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就需要自行缴纳营业税,这就重复缴纳了部分营业税,而实行营改增之后,由于不再以签订的金额作为计税基数,而是采取进项税抵扣销项税的方式,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对于每个单独的施工企业来说,纳税的部分仅仅是自身工程施工增值的部分;二是在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要缴纳增值税,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所以材料、设备所涉及的增值税需计入成本中,到项目竣工环节时,企业需就获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这就造成部分的收入重复征税,减少了企业的盈利,营改增之后,施工企业采购链条上的增值税得以继续抵扣,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
2.2 短期内可能增加施工企业的税负
虽然从长期来看,施工企业可以从营改增中获利,但是在短期内可能增大施工企业的税负,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在经济不景气、盈利能力进一步被削弱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
首先,根据增值税抵扣的规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前,企业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而施工企业所在的行业链条上却没有充足的可抵扣税额,就材料采购来说,施工企业所用到的建筑材料种类较多,一些砂石、砖瓦等经常就地采购,因而不少材料供应商是个体户甚至自然人,另一方面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管理粗放,财务管理制度较为落后,大型、规范的企业较少,这就意味着作为链条下方的施工企业可能难以获得足够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其次,可抵扣进项税的另一个来源是固定资产采购,但施工企业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往往价格高昂且使用年限较长,所以这部分资产的抵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企业的各自的情况,如果之前未进行设备的升级,那么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固定资产来完成设备升级,同时获得足额的进项税,但是对于前几年已进行固定资产升级的企业来说,未来一段时间可能都无法享受购买固定资产所带来的进项税抵扣;最后,在施工企业的建筑成本中,劳动成本的占比较大,但是目前劳务成本还没有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的部分税负不能进行转嫁,而增值税的税率比营业税高得多,变相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此外,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需要与收入进行价税分离,但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不会进行价税分离(即注明合同金额和税额),所以施工企业需要自行承担增值税,加上施工企业在整个建筑行业中处于地位较弱的一方,议价能力不高,所以税负可能进一步加大。
2.3 税务核算难度加大,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难度
除税收负担的影响之外,营改增还会造成税负方面的一个影响是加大企业税收核算以及税收筹划的难度。征收营业税时,只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两个科目,计算方法和核算内容都较为简单,而营改增之后,就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多个科目进行核算,涵盖进项税、退税、免税等多个项目,核算复杂,且一旦核算出错就会为企业带来损失,毕竟,在现有的税收制度下,少缴税会受到处罚,而多缴税就是企业的损失,所以税务核算的准确性也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征收增值税涉及发票抵扣,因而企业对发票的管理也会影响税负,尤其是对项目较多或分支较多的企业来说,不规范的发票可能会直接影响税收的抵扣,增加税负。
3 避免税收负担增加的建议
3.1 调整经营管理模式
营改增的推进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意味着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不再适用,为了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尽量避免过大的冲击,施工企业需要调整经营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一方面,企业可以考虑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情况,对于竞争较大、毛利率低下的业务,逐步调整其所占的比重,立身主业的同时努力扩展新业务,如建筑设计、咨询等经济附加值高的行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考虑利用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政策,淘汰落后的设备,进行产业能力的升级,提高自身的效率。此外,为了获得更多的可抵扣税额,企业也需要重视供应商管理,尽量选择管理规范、实力较强的一般纳税人作为自己的材料供应商,减少自个体户、自然人等供应商的采购量,相应地,企业还可以考虑进行采购预算管理,避免零星、就地采购,如果不得不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行材料采购,可与对方协商,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3.2 重视税务筹划
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都比营业税要复杂得多,税收筹划的空间也较大,为了降低税负,施工企业可考虑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首先,从纳税身份的角度考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过去的经营情况来选择纳税身份,如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发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材料可以降低成本,或者企业确实难以获得足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更为有益,较低的征收率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其次,从纳税时间的角度考虑,施工企业需重视工程款的收付问题,在过去工程款的收付、材料采购等具有很大的波动性,营改增之后,企业就需要重视款项的收付时间及集中采购的时机,避免因纳税时间差异导致税款对资金的占用;最后,在进行业务承接、签订合同时,企业可以将税收视为影响成本的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如是否需要自行承担较多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获得足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综合判断一项业务的盈利能力。
3.3 重视基础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满足条件的增值税发票不得进行抵扣,企业拥有的增值税发票盗失也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损失或使企业受到处罚,因而施工企业要重视发票的日常管理,包括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发票和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无论是财务人员还是企业的业务员,都需要对获得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初步的辨别,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对于企业拥有的增值税发票需指定专人妥善进行登记、保管,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增值税发票的丢失、盗开等情况。与此同时,由于施工企业的经营周期长,工程情况复杂,企业还需要重视对材料采购、成本核算、税款计算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诸如材料价款的合理性、进项税是否支付等。此外,施工企业要重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财务核算准确性,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科目设置,及时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财务人员也需要对增值税有一定的了解,熟悉增值税缴纳的环节及增值税发票的保管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还需要重视对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
4 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的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大势所趋,从长期来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问题,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积极的,但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在短期内会对施工企业造成冲击,造成税负增加,施工企业应正视营改增问题,多维度进行调整、改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营改增,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1]王冀.试论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4(9):262-263.
[2]周洪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分析[J].会计师,2015(1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