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盗窃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以浙江省某市五校近五年统计数据为例
2015-09-20叶卫树
叶卫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大学生盗窃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以浙江省某市五校近五年统计数据为例
叶卫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大学生是我们社会的未来,但大学生犯罪却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特别是盗窃。经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大学生盗窃犯罪在主体、手段、对象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不同于其他群体犯罪的特点。通过探索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的原因,从注重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加强和改进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常抓不懈地落实安全法纪教育制度等三个方面提出预防大学生盗窃犯罪的对策。
大学生;盗窃犯罪;成因;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内部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校大学生的数量与结构组成也发生了较大改变。随着校园社会化开放程度的提高,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渐侵入校园,部分大学生守法意识薄弱,很容易受其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中尤以侵犯财产案件多发。这类侵财案件不但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还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破坏高校团结和谐的人际氛围。笔者对2010-2014年浙江省某市五所高校查获的595例在校大学生犯罪统计发现,大学生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78%,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因此及时准确地把握新时期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的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建立犯罪预防控制机制,遏制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对深化高校“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增进师生、员工之间的团结和谐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 大学生盗窃犯罪的现状
1.1 大学生盗窃犯罪概览
大学生盗窃犯罪行为实施人不仅有传统意义上的学业成绩不佳、品行不尽人意的“差生”,同时也包括一些学习成绩突出的“优等生”。通过梳理浙江省某市五所高校查获的595起大学生犯罪信息,发现2010-2014年这五年中,该市五所高校经过高校保卫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人数分别为106人、108人、117人、128人和136人,其中盗窃犯罪人数为80人、85人、92人、100人、107人,分别占大学生犯罪总发案数的75%、78.7%、78.6%、78.1%、78.7%。 (见表 1)
表1 2010年-2014年浙江省某市5所高校盗窃犯罪统计
从性别方面来看,男大学生是盗窃犯罪的主体。但从表2统计来看,女大学生的犯罪数量从2010年的17人上升到2014年的75人,所占的百分比从2010年的21%上升到2014年的70%,女大学生的盗窃犯罪比重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表2 在校大学生盗窃犯罪男女犯罪人所占比例分析表
1.2 大学生盗窃犯罪的特点
1.2.1 盗窃方式智能化
大学生受教育程度较高,具有较为丰富的知识和技能,通常头脑灵活机智。实施盗窃犯罪之前,他们通常会做精密的筹备工作,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周全地考虑犯罪的整个过程。部分大学生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会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制造出独特工具或方法来实施盗窃。[1]随着互联通讯技术的发展,大学生利用掌握的互联网黑客技术设置“钓鱼”网站,实施网络盗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1.2.2 盗窃对象目标多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生活水平提升明显,在校大学生的生活条件也显著提高。除传统的现金、饭卡等财物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高档手表、高档自行车、名牌衣服等几乎成了在校大学生的常备或必备品。由于现实物质需求的差距,部分大学生之间产生盲目的攀比,形成了过度消费的不良风气。一旦陷于“财务危机”时,这些方便携带、高档的常备或必备品自然也就成了他们“涉猎”的目标。
1.2.3 作案速度迅速
大学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校园里度过,对校园环境及相关设施设备设置、师生员工在校内的活动规律等均十分熟悉。部分大学生正是利用这些优势,找准时机在校内实施盗窃行为。主要为利用学校的监管盲点,在图书馆、操场、教室、食堂等场所,趁同学不备之际窃取手机、钱包等财物后迅速逃离现场;趁同学短暂离开宿舍之际,盗窃同寝室或附近寝室同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钱物后迅速进行转移等。
1.2.4 作案对象熟悉
大学生一般在校内住宿,他们整天生活在一起,对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作息时间规律、个人拥有的物品等都比较了解。部分大学生正是利用对同寝室或同楼层室友的了解、且同学间相对比较信任、作案后不太容易被同学怀疑这些特点来伺机进行作案的。笔者对浙江省某市五所高校337起宿舍楼室内盗窃案件统计表明,宿舍楼内52%的被盗案件都是室友或附近寝室的熟人所为,甚至有些案件的受害人与加害人还是很要好的朋友。
1.2.5 盗窃后果严重
大学生实施盗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其潜在的恶劣影响可能超出想象。相较于钱包被盗后受害人的几百元或者几千元损失,当事人为钱包内的证件被不法份子利用而徒增的担心及为补办各类证卡等而带来麻烦更为突显。尤其是手机、手提电脑等大学校园内的常见物品被盗后,作为二手商品出售时其本身的经济价值不高,但内部存储的大量资料的丢失对受害人来讲可能是 “灭顶之灾”。笔者曾于2013年协助公安机关查获一起一名应届毕业生盗窃其室友笔记本电脑的案件。该案受害人因疏忽未对通过近三个月努力而完成的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作“异地”备份,导致无法正常参与论文答辩,不得不因此而延迟了毕业答辩。
2 大学生盗窃犯罪的成因分析
2.1 社会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不良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全面改革,在这新旧交替的时代,原有的相对静止、封闭、有序的社会生活状态逐步面临开放、变动、相对无序的挑战,传统思想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断受到冲击,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与之相应出现的是,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旧体制被打破后,新的体制又尚待进一步的完善,客观上造成了社会教育和社会管理的相对松懈,使得原有的社会控制力量变更交替,导致原有的控制运作机制出现局部失效。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群置中华民族的“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于不顾,趁机钻制度的空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利”为先、唯利是图。而那些靠不当手段获得既得利益的有钱人和有权人惯于炫耀财富,社会不满情绪日益高涨。[2]部分在校大学生不能正确对待这一社会现状,以抱怨、怨恨和仇视的心态来对待此社会中存在的不公,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当他们感觉到无力改变现状时就只能被动进行适应,进而可能会亦步亦趋竞相予以模仿,错误地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诸类的非主流价值观念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丧失应有的社会道德规范认知。一旦接受这种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就可能失去人生坐标,正邪、黑白不分,实施包括进行盗窃犯罪在内的各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2.2 家庭教育管理不当造成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域差别、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很多年轻的父母选择将孩子留给其祖辈照看,离开相对较落后的城镇或农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经商或打工。由于祖辈与留守孙辈的思想观念差距较大,加之大部分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高,除了给予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照看的溺爱外,他们无法与孩子进行深入交流,也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关注孩子的内心需求。这种隔代放任管理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由于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与交流互动,心理发展往往不成熟,通常致使孩子变得懒散、任性。离开原来的成长环境进入大学后,他们感觉到自己与周边同学之间的经济条件、学业等方面的差距,认为上天对他们不公平,自卑、敏感、脆弱、封闭等心理问题往往接踵而来。此时,如果没有矫正力量及时介入,他们可能会将已经积累的心理问题转化为对别人的不满,通过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来释放自己的压力。
近年来,我国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单亲家庭也呈现逐渐呈现增多的趋势。那些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而缺乏母爱或父爱,因父母离异而内心变得脆弱、敏感的孩子容易与社会和他人疏远,大多具有自卑、孤僻、冷漠,心胸狭隘的人格缺陷。进入大学后,如果仍然有得到正确的疏导和心理教育,他们会更容易引发各类侵犯行为。[3]笔者调查发现,来自单亲家庭的在校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率为65.82%,高于一般双亲家庭该种类型犯罪44.18%的比例。笔者对此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这部分相较于其他群体在日常行为表现中更爱慕虚荣、具有超常的“自尊”,一旦他们的自尊心受挫,他们就有可能出于嫉妒或“报复”心理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其中就包括那些为了让羡慕或嫉恨的对象因财物丢失而沮丧,获得畸形的心理平衡或满足目的而实施盗窃行为的来自单亲家庭的在校女大学生。
2.3 高校管理不到位助长盗窃犯罪
政府部门对高校的可量化的科研论文与成果的评价权重越来越大,而软性的教育质量与效果因很难在当下即得到体现而相对被忽视。现有的高校考评机制迫使高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不将绝大多数精力投入到科研产出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去,投入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相对不高,付出的精力也不够。很多教师除了课堂授课外不与学生交流,且重视专业学科成绩轻视思想教育。即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也往往是“一阵风”、“雷阵雨”,没有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指引,部分在校大学生道德观念淡薄,法治意识欠缺。
为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在校大学生数量增长的需求,以便能集中精力做好教学、科研等“本份”工作,新时期高校后勤服务普遍采用社会化、企业化的运作模式。高校后勤服务从业人员也由过去较稳定的高校内部职工为主体,逐步变为流动人员为主,服务人员的意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高校的归高校,后勤的归后勤,不同的运作机制,不同的追求目标,带来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的真空,导致犯罪防控出现盲点。
3 预防大学生盗窃犯罪的解决对策
3.1 注重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
与中学阶段的管理相比,高校在管理形式上相对独立和松散。同时,大学校园人群密集,大学生们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大学生活既是集体的又是相对独立的,这就要求大学生们既要做到独立自理,又要具有团队合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而新时期大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他们从小缺少兄妹同伴,且长期受到父母长辈的过度溺爱与迁就,缺乏集体生活的经验。又因为其“独”,不懂得合作分享,被家长视为掌上明珠,长此以往可能会形成盛气凌人、任性孤僻、自私冷漠的人格特征。与此同时,聚集在一起的大学生个体来自于不同地域,原有的生活体验、家庭背景不同,社会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这时就需要适时进行调适,如果他们中的个别大学生缺乏交往技巧与能力,无力自行及时妥善地予以解决,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人际交往关系的焦虑,造成人际关系冲突与摩擦,导致包括为实现所谓报复目的而实施盗窃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高校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对大学生不良心理状况的干预;应重视对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的测试,加强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追踪制度。[4]将那些曾经有过盗窃行为,存在心理缺陷、易激惹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通过朋辈教育和个别咨询等形式引导这部分存在心理问题的在校大学生走出困境,使他们不良的思维行为模式能及时得到矫正,树立起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
3.2 加强和改进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教育的目标绝不仅仅是培养学业成绩优秀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要教会大学生怎么做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错误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模式,来提升在校大学生的自身素养。首先是要建立一支熟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又了解新时期在校大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标准,组建由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管理干部与专业教师等组成的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加强对在校大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监控,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心理特点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其次是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高校应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引导在校大学生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监控与引导,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网络环境。完善行为纪实、考试诚信、门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创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人文环境氛围。再次是要深化德育教育工作。道德教育是做人的第一教育,一个缺乏社会基本公德的人,无疑是社会中的一个不安定因素。高校要提高在校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循明礼诚信的公民行为准则。
3.3 常抓不懈地落实安全法纪教育制度
新时期高校普遍面向入学新生开设了安全法纪教育讲座,面向低年级在校大学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这对于增加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安全法纪教育普遍采用短期集中讲座的方式,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对法律法规的剖析又缺少与现实的丰富案例的结合,这种短期运动式的安全知识讲座、灌输式的法制讲解会使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培养停留在考试分数的层面,其形式效果大于内容实质,很难使学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因此,高校要重视和完善现有的安全法纪教育制度。一是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从犯罪学意义上来说,犯罪人与被害人、实施犯罪与被害预防是相对应的两个方面,二者具有相互牵制的作用。新时期在校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要对象大多又是自己的同学,且具有临时起意、作案迅速的特点,因此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盗窃犯罪防控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对大学生财物被侵的预防教育。高校要利用网络技术、校报广播台等传统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校园治安动态预警信息,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当前盗窃犯罪存在的现状,掌握防盗技巧,有针对性地利用自己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资源消除和减少自己被害的可能性。二是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纪教育。注重收集高校安全保卫部门、辖区公安机关查破的在校大学生实施盗窃犯罪的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对不同阶段的大学生开展安全法纪教育讲座通过违法违纪情况通报和组织模拟法庭等形式,对新近发生的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讨,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安全法纪意识,强化其安全法纪观念。
[1]王晓云.大学生盗窃犯罪之思考[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5):4-7.
[2]杜邈.大学生犯罪及预防研究[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31-34.
[3]党颖.大学生犯罪刑罚适用[J].社会科学家,2013,(11):106-109.
[4]杨旭垠.大学生犯罪的社会心理成因及对策[J].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1,(1):34-36.
[5]麦达松.网络时代高校预防大学生犯罪机制研究[J]. 广西社会科学,2011,(8):114-117.
【责任编辑:黄素华】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llege Students’Crime of Theft——Based on five years’statistical data of five universities in a city of Zhejiang province
YE Wei-shu
(Ningb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Zhejiang University, Ningbo 315100, China)
Through empirical analysis, this paper found: that college students’ crime shows many characteristics which are different from other groups in terms of subject, means, objects, etc.After deep exploration the causes of thef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for preventing the act of theft, including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college students’mental health education and counseling,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college student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education about safety and discipline and so on.
college students;burglary; reasons;countermeasures
G455
A
1671-9565(2015)04-078-05
2015-10-28
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犯罪防控机制构建研究”(编号2014SCG208)阶段性研究成果。
叶卫树(1973-),男,浙江象山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保卫处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与法学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