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2015-09-18张宁励胡如清
张宁励 胡如清
摘 要:高校学生宿舍是大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住所,也是大学生文化学习、思想交流的重要场地。近年来,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呈高发态势,一直困扰着高校安全管理部门。为此,笔者在总结多年内部保卫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试图通过专业理论知识的指导,对高校学生宿舍内盗窃案件进行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以资高校同行们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少和遏制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发生,从而给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关键词:高校;学生宿舍;内盗案件;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8-0130-03
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的案件。盗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违法犯罪的范畴,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最终会导致阶级的消亡和违法犯罪现象的灭绝。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能消灭违法犯罪,因此,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是一项紧迫、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盗窃案件,从作案主体成员构成上分类,分为内盗案件、外盗案件和内外勾结盗窃案件三种。内盗是指被盗单位内部的职工、“四工”人员(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简称“四工”人员)以及到单位内部来学习、培训的人员,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盗窃的案件。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是指发生在高校学生宿舍的内盗案件,其作案主体成员包括学生、教师、职工、“四工”人员和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学员以及居住在校园内的家属子弟。现实情况和数据统计表明,这类盗窃案件作案主体成员以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为主要主体,占成员中的绝大多数。因此,本文以这方面为研究对象,就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防范措施做一些探讨。
一、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般盗窃案件,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活动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一般遗留有痕迹、物证;盗窃手段、方法常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由于其客观场所和作案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类案件具有下列特点。
(一)时间上的空隙性(或选择性)
时间是一切盗窃案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作案人在有人的情况下,公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是抢夺,不是本文探讨的范畴。学生宿舍是集体宿舍,作案人要在学生宿舍实施盗窃,必然选择学生宿舍无人的“空隙”进行。
1.上课时间。大家都去教室上课了,作案人借故滞留在宿舍。如南京某高校07号楼106室失窃案。某天早晨,该寝室其他同学都陆续离开宿舍,而陈××却佯病躺在床上。随后,陈从该寝室胡××的抽屉里窃取了伍拾元现金。
2.课间。课间十分钟休息时,绝大多数同学没有特殊情况(如忘带课本)一般不会回宿舍去。作案人正是了解到这一现象,利用课间休息十分钟,(跑步或骑自行车)飞快回宿舍,朝着早已瞄准的目标,袭取“猎物”。得手后,又飞速赶回课堂。
3.就餐时间。突出表现在中午就餐时间。中午就餐,时间相对集中,整齐划一,规律性强。同学们一起下课,一起到食堂就餐,吃完饭再一起回宿舍。作案人下课后,不是随大伙儿一起到食堂,而是先回宿舍,作案后再到食堂就餐,或干脆出校门、上街,到小吃部、饭馆“改善”去了。
4.周末假日。周末,校园内的消遣、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同学们纷纷走出宿舍,寻找自己的去处。作案人却迟迟不出去,或者出去了,中途再溜回来。如南京某高校02号楼203室失窃案。某星期天上午,该寝室其他三个同学纷纷出门逛街去了,而杨×借洗衣服之名,故意滞留在宿舍,乘无他人之机,从本寝室陆××的小挎包内窃得柒佰元。
(二)目标上的准确性
同宿舍同学、同班同学、同楼栋同学,平时朝夕相处,谁有钱,谁有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大家一般都是了解的。作案人事先更加关注,宿舍门锁完好情况,宿舍门、抽屉、箱子等锁不锁,锁匙放在何处……因此,作案人不动手便罢,一旦动手,目标十分准确,十拿九稳地得手。
(三)行踪上的诡秘性
作案人与被害人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居住在一起,对同学们的生活习性、行动规律,谙熟于心。作案人选择作案的时机,必然是避开众人耳目,“神不知,鬼不觉”地行窃得手。
(四)得手上的“仁慈”性(或侵占上的不完全性)
一是作案人与被害人之间毕竟是同学、老乡、朋友关系,一次下手不做太狠,一般手下留情,不连锅端。二是作案人瞧准一些同学花钱大手大脚,行为粗枝大叶,作案时故意不完全侵占。被害人一般不会发现自己的钱被窃,就是发现自己的钱少了,是自己花了?还是放到其他什么地方,一时找不着了?自己也稀里糊涂,不得而知,也就不多想,随它去了。
(五)现场的原貌性(或不易察觉性)
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一般不撬门扭锁,不留下工具痕迹,作案后的现场面貌跟作案前基本一样。被害人或其他同学一般察觉不到宿舍遭窃。
(六)报案的滞后性
由于作案现场不易察觉,等到需要用钱时,再掀起枕席,打开抽屉、箱子,揭开钱夹(或夹在书本里、信封里、衣服里),被害人才发现自己的钱少了。再报案,距离作案的时间已时过境迁。
(七)手法上的程式性
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特定的空间、特定的作案主体、特定的客观方面,构成了其作案手法上的程式性。
1.顺手牵羊。被害人的钱、物随便放在桌上、床上,昭然于目。作案人见利忘义,信手拈来,占为己有。
2.翻枕席,摸衣兜,掏挎包。出于相互信任,出于自己使用方便,同学们将现金、校园卡、银行卡等随手放在枕席下、衣兜里、挎包内。作案人瞧准了这些部位,采用翻、摸、掏等手法,窃取“猎物”。
3.用“你”的钥匙开“你”的锁。突出表现在女生宿舍。据抽样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女同学没有将钥匙随身携带的良好习惯,而是将钥匙随手放在写字台上、床上、枕头边等处。抽屉、箱子表面上锁,实质形同虚设。作案人用“你”的钥匙开“你”的锁,如入无锁之境。
(八)作案上的连续性
作案人第一次作案得手后,一般来说,心理上既喜悦又恐惧。但由于报案上的滞后性,报案后由于没有现场可供勘察,缺乏证据,让同学们回忆作案当天的日程行踪、所见所闻,由于时间间隔较长,记忆模糊,比较困难。因此,作案人第一次作案后,公安保卫部门往往不能及时破案,从而作案人的恐惧心理日趋消减,侥幸心理与日俱增。当侥幸心理占据上风的时候,作案人就不断地将作案动机转化为作案行为。着了魔似的,形成癖好性的连续作案。
从破案工作实践上看,公安保卫部门破获的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90%以上都是一破带破出多起积案,作案人在屡次作案后才被查获。有的连续作案多达十多起后,“狐狸”才露出尾巴。如公安部门破获的南京某高校2009级学生贾××盗窃案,以2011年5月24日04号楼120室失窃案为突破口,一举连带破获了在此之前该宿舍楼13起失窃案,都是贾××所为。2010年10月5日贾××第一次作案得手后,侥幸、贪婪心理恶性膨胀,在半年时间里,连续作案14起,共窃得现金2 100元。
二、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发案原因
世界上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盗窃案件是高校内部治安案件中的多发性案件,其中,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与部分学生的自身素质、环境因素、防范状况有紧密的联系。
(一)放松修养,步入误区
当代高校学生在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中小学教育往往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学生的智力培养,只关注考试分数的高低及排名的前后,却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和全面素质的提高。跨进高等学校的大门后,部分同学认为自己已经成为“天之骄子”,孩提、中学时代的理想实现了,该是享受人生的时候了。他们放松了文化修养,更放松了思想、品德修养。学业上敷衍了事,不思进取,60分万岁;思想上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信奉极端利己主义;生活上经不起高消费“示范”效应的诱惑,盲目追求吃喝玩乐,一旦捉襟见肘、入不敷出时,便步入盗窃违法犯罪的误区。
(二)藐视法制,意识淡薄
法制教育已纳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作为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普遍增多了,但部分同学的法制意识依然淡薄。当私欲恶性膨胀时,他们自恃聪明过人,掩人耳目;迷信侥幸取胜,屡屡得手;藐视法制威力,逃脱追究;敢于铤而走险,不计后果。
(三)贪图钱财,满足虚荣
有些同学受“金钱至上”“金钱万能”等资产阶级金钱观、价值观的影响,认为其他东西都是虚无缥缈、可有可无的,只有金钱才是实实在在、多多益善的。他们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图钱财,不择手段。这类同学跟其他同学攀比,不是比思想、比品格、比学业,而是比吃穿、比“手脚”、比“风度”。认为人的光彩照人之处,在于吃得好,穿得靓,花钱大手大脚,具有阔佬、款姐风度。南京某高校一学生,平时花钱如流水,谈恋爱、上酒吧、摆阔气,父母给的生活费不够用,就跨上了贼船。事后,他追悔莫及地说:“是虚荣心害了我。”
(四)环境取向,就地取“材”
违法犯罪行为人在什么时间和空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是任意的,而是有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大多选择最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最不容易被发现的时间和空间,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违法犯罪行为。这类作案人之所以选择学生宿舍作为作案空间,是因为他们对学生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情况明、地形熟,生活其中,采点便捷,作案时机容易捕捉,作案过程短时、快速,遇有突如其来的势态,应变灵活,作案后不易被发觉,不易被查获。
(五)盗窃上瘾,形成癖好
这类作案人的作案动机不是出于囊中羞涩、经济拮据,也不是出于追求时髦、贪图享乐,而是出于行窃得手的一种心理满足感。这类作案人心理变态,患有盗窃癖。
(六)思想麻痹,疏于防范
学生思想麻痹是造成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根本原因。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频频发生,一方面我们应当追究作案人的主观恶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略学生宿舍客观方面的因素。思想麻痹、丧失警惕、疏于防范,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隙。
三、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防范措施
近几年来,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非常突出。为此,针对高校学生宿舍内盗发案居高不下的特点,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少和遏制高校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的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从“根本”上着眼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教师不但要教书,还要育人。特别是系党总支、团总支政工干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向他们灌输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引导他们学习政治理论,胸怀远大抱负。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了近忧,学习、生活茫然,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侵蚀,只图眼前的吃喝玩乐;有了远大理想和崇高志向,事业上有了奔头,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工作当中去,艰苦奋斗,自律自强。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意识”上着力
着力开拓高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但要注意课堂教育,还要走出教室;不但要宣讲法律知识、法制理论,还要结合学校的实际,突出法制工作的实践。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开办模拟法庭。在迎新、国庆、元旦文艺晚会和校园文化艺术节上,穿插法制类相声、小品节目。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从而使法制深入人心,真正做到让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
(三)加强自我防范教育,从“屏障”上着实
1.要教育同学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某个同学马虎、大意,给他人留下作案空隙,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害了他人。因此,具备防人之心,也就避开了害人之心之嫌。
2.建立自我防范体系,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一方面,学生治保会下设系、部治保分会,分会下设专业治保小组,小组下设班级治保委员。另一方面,学生宿舍治安服务队下设楼栋服务分队,分队下设楼层服务小队,小队下设宿舍室长。通过两条网络的治安管理和治安服务,勤检查、勤督促、勤纠正,让同学们在管理中得到教育,在服务中得到改进。充分发挥学生在学生宿舍治安当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三自”作用。
3.编印、下发《学生宿舍安全须知》。针对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突出的情况,保卫部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联合编印《学生宿舍安全须知》,在新生入学第一周——入学教育周,作为“必修课”教材下发给每一个同学。新同学初来乍到,对新的学习、生活环境一般既陌生又兴奋,往往会忽视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在他们刚刚踏入新的“门槛”的时候,有必要在安全防范意识上给他们打一支“强心针”。让他们明白高校并不是世外桃源,明确自身应当履行的安全防范工作义务,和学校有关部门一道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治安安全。
(四)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从“管理”上着严
1.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规章制度,从严管理。根据公寓化管理的要求和高校学生宿舍治安面貌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及时补充和修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条款。学生宿舍主管部门要重视对学生宿舍楼管员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加强对楼管员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引入奖惩机制,使得楼管员工作制度化、目标化、经济化。
2.充实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内容。文明宿舍建设是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我们不但要让文明宿舍建设为卫生工作服务,还要让它为治安防范工作服务。
(五)严肃法纪,以儆效尤,从“打击”上着威
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谁违反了法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法纪的惩处。只有严肃法纪,法纪才有威慑力,才能预防和控制更多的人触犯法规和纪律。因此,保卫部门在确保内部保卫工作重点的前提下,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不失时机地侦破学生宿舍内部盗窃案件,严厉打击那些胆敢侵占他人财物、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从而树立公安保卫部门的威信,增强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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