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内部控制改革研究
——以收入未明款全流程穿越改革为例
2015-09-17沈宏平
沈宏平,文 超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广东 东莞 523009;2.广东科技学院 财经系,广东 东莞 523083;3.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武汉 430074)
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内部控制改革研究
——以收入未明款全流程穿越改革为例
沈宏平1,文 超2,3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广东 东莞 523009;2.广东科技学院 财经系,广东 东莞 523083;3.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武汉 430074)
通过对东莞联通近年来对于收入未明款的管理与改革的研究,总结归纳出收入未明款出问题的主要环节与改革措施,以期对广大电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改革提供一些借鉴与启发。
内部控制;收入未明款;全流程穿越
1 企业内部控制与收入未明款
内部控制是指在一定环境下,单位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管理目标,而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包括五大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控制企业收入未明款。收入未明款是指在缴款、销账、清理、代理商押金缴存等环节中存在的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失当导致的收入无法确定归属与用途的现象。收入未明款属于企业内部控制失误,存在于大多数企业中。东莞联通通过近年来的调查发现收入未明款主要存在于电信企业运营的4个关键环节中的13个节点,并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解决了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
2 收入未明款存在的关键环节及问题
东莞联通2014年12月收入未明款金额为361.79万元,其中非合理挂账215.95万元。财务部组织市场销售部、集团客户部及客户服务部对未明款进行调研,发现存在于4个环节中的13项收入不明问题。
2.1缴款环节
无法判断客户归属,存款后无及时跟进;银行单据信息不全导致无法确认存款人或款项用途。
2.2销账环节
一笔款项多人多次使用、购买不同业务使用,造成使用后无法核对使用记录等情况;存款单位与销账单位不一致导致资金风险;客户转账之后未通知客户经理,收入账户到账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客户经理或业务接口人跟进,形成收入未明款,导致用户停机、欠费风险。
2.3清理环节
由于个人存款的未明款的款项较多,或未能查明款项所属渠道,缺乏常用于存款到联通公司的存款人信息查询库;由于未能及时跟进、清理导致未明款增加。
2.4代理商押金缴存
银行单据信息不全,导致无法确认存款归属;押金单开具不及时影响合同流转;未确认款项到账开具押金单;未及时缴交代理商押金;未缴交代理商押金即开通工号;未及时录入代理商押金系统导致收款与系统金额不一致;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领回押金单原件。
3 对于内部控制中收入未明款问题的改革措施
为防范收入账户资金风险,东莞联通财务部组织市场销售部、集团客户部、客户服务部对未明款进行清理,就未明款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收入未明款全流程管理表》,并从中提取了8项具体改革措施。
第一,财务部制定《收入账户存款匹配管理规范》《关于设置集团客户专用收入账户及公函告知客户存款信息填写规范的通知》以及《关于明确代理商押金财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文件,通过存款信息填写、存款信息传递、未明款项清理时限、建立存款人信息库等有效措施,要求做到存款前有要求、存款后有跟踪,使收入未明款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渐减少。
第二,设置集团客户专用收入账户,集客部指定专人负责本账户的到账确认、销账使用确认及清理工作。
第三,集团客户事业部负责统一修改涉及的集客业务合同模版,新签合同时必须使用专用账户,并将存款信息填写规范作为合同附件。对于省公司或营业指定的纸质协议,由客户经理通过发函方式向客户传送银行存款信息的填写要求。客户回执由集团客户事业部存档并登记存款人信息台账备查。
第四,客户服务部营账管理室每周一及每月28日,整理截至当天未使用的银行存款信息发给各业务接口人(仅包含日期、单位,金额不下发),各业务部门接口人负责通知相关客户经理并跟进存款使用情况。每月28日业务接口人针对超过一周已存款未销账的款项与客户经理作点对点沟通,了解款项未销账的原因,督促业务线对已存款项销账。
第五,客户服务部统计常用于存款到联通公司的存款人信息,形成存款人信息库,若存款人有异动需及时更新。
第六,市场销售部在审核新增代理商工号工单时严格把关,在确认代理商押金单已开具的情况下方可开通工号。
第七,财务部已开出的代理商押金单,业务部门必须在次月完成押金系统录入并提交资料至财务部,领回原件。对于次月未清理的押金,财务部将涉及网点清单提供给市场销售部,由市场销售部暂停涉及网点的BSS工号。财务部已开出押金单超过2个月仍未按要求领回原件的业务部门,财务部将拒绝受理该部门新增代理商押金单的开具。
第八,对于2个月以上未明款(T+2),由财务部转为营业外收入。经过各部门多方面的努力,截至目前收入未明款金额为176.93万元,其中非合理挂账31.08万元,清理结果日见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志斌,李卫.电信运营商收入保障工作策略建议[J].电信网技术,2011(5).
[3]杨忠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变革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8).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8.014
F275;F276.3
A
1673-0194(2015)18-0018-01
2015-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