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背景下路桥施工企业税务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
2015-09-16龚辉
龚辉
【摘 要】明晰了路桥业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对“营改增”后路桥施工企业税务变化和“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的正面与负面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税制改革背景下路桥施工企业的应对措施,期望能够为企业实施相应策略提供参考。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税制改革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定义不同及征收机关不同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营业税一般有地方税务局征收,而增值税一般是有国家税务局征收,相对于地税局而言,国税局监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接受时企业都有重大责任,国税局的“金税工程”对发票管理更为严格。
2.计税依据和方法不同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全额征税为本质,差额纳税为例外。增值税是以货物(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见图1所示。
二、税制改革对路桥施工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的正面影响
(1)路桥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重复纳税问题得以缓解。营业税现行的税收制度,即差额纳税制度为改增值税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是,能差额纳税的条件比较苛刻,并不能从根本解决路桥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重复纳税。路桥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后,这种现象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2)加速路桥施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这便为企业更新机械设备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营改增”也将激发施工企业对技术及研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
(3)有利于路桥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使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通过发票把买卖双方联成一个整体,并形成一个完整抵扣链条,促使上下游产业的融合。
1.“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的负面影响
(1)路桥施工企业产值可能会缩水。“营改增”后,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将更加重视,如果企业再一味的虚报生产总值,一旦不能达到匹配的地步,将面临高额的企业所得税。这将可能促使企业夯实自己的经营规模,平衡自己的产值水平。
(2)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将发生巨大变化。“营改增”后,会计科目将相对进行大的调整,将极大的影响会计账务处理。
(3)施工企业资金流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
(4)“营改增”后,对工程投标报价产生重大影响。“营改增”后,要想提高工程造价水平,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变,同时,政府部门必须尽快出台与增值税税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无章可循,对工程报价最低限价将不能正确计算,招投标也将失去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
三、税制改革背景下路桥施工企业的应对策略
1.积极加强路桥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工作
路桥施工企业作为税务政策改革中的一员,必须从自身做起,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立起适合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尽快从思想上认识“营改增”的机遇与挑战,从自身管理上增强堵漏意识,以尽量减少损失。
2.加快与路桥施工企业上下游业务单位的融合
(1)纳税时间要与建设方、供应商协商一致。“营改增”后,企业将直接面对增值税销项额与增值税进项难以同步的问题,按增值税现行规定,对会计核算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底时一并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营业税税制下,税务局并没有明文规定对这部分提前工程量进行纳税。因此,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供应商对纳税时点要确认清楚,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2)采购合同的订立。合同作为约束采购方和供货方权利义务的载体,企业“营改增”后,更要注重合同条款的明朗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弄清楚哪些支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进项税可以抵扣,因此,如何对上游业务(购入与费用)最大可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减少税负,成为新的课题。
3.积极防范签订合同税务风险
(1)签订总分包合同。①价格的选择。企业必须要选择不同性质的在建项目,自行测算税负承担能力,具体到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尽快形成一套企业能够承担的价格范围。②税率的选择。税务筹划界有一个依据税率从低的筹划方式,那么税制改革后,企业依然可以利用这一点。
(2)签订建筑材料购买合同。对供应商进行摸底,对供应商进行调整。了解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所在地是否在“营改增”的试点地区;了解是否符合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文献:
[1]赵明慧.我国发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2]黄晓文.虚开发票罪司法适用若干问题探析[J].中国检察官,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