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异质性
2015-09-16周鹏翔
周鹏翔
【摘要】本文依据成长性、创立模式、技术含量、生命周期阶段等细分小微企业类别并介绍了其特征,以此为基础,分析了不同类别小微企业适合承载的社会经济功能,分析了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一般特点和企业异质性,概括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五个目标和对应的金融功能分异。这有助于各地小微企业扶持类别和发展目标的选定,提高政策设计针对性和金融支持的有效性。
【关键词】小微企业 金融支持
一、小微企业分类及其特征
为了深入考察小微企业的群类特征及其金融需求的异质性,可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2011)的分类基础上,根据小微企业的成长性、创立模式、技术含量、生命周期阶段等进一步分类。具体而言,(1)依据小微企业成长性,可以将其分为规模维持型、规模扩张型。前者通常业务类型比较单一,维持现有规模持续经营,后者一般会积极投资扩围,寻求做大做强。(2)依据小微企业的创业模式,分为复制型、创新型两类。复制型模式的创业者模仿或复制现有企业的业务或商业模式,运用相同技术,生产同质化产品;创新型模式是指创业者引入了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开发了新的消费点、新的市场。(3)依据小微企业技术水平,分为传统型、科技型两类。前者的生产技术条件较稳定,以大众消费性产品(服务)为主,商业模式较为成熟;科技型小微企业致力于高技术产品生产或研发,技术人才占较大比例,具有成长潜力,研发投入多,技术商业化风险高。(4)依据小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可分为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四类。初创型小微企业处于创立阶段,具有很高的不稳定、不确定性,生命力脆弱;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业务模式基本成型,产品或服务获得一定的市场认可,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成熟型小微企业的业务运营和市场份额较为稳定,处于利润收获阶段;衰退型小微企业已经出现或陷入发展困境,市场份额开始萎缩,营业利润下滑,可能会破产或者转产。
二、小微企业功能承载的异质性
了解小微企业群类特征,便于进一步理解发展小微企业的目标承载差异和金融支持的侧重点。我国经济“新常态”阶段,改革与转型的推进,需要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同自下而上的“底层推动”结合起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融资环境,为各领域小微企业的涌现提供动力源,通過小微企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机体“调整与再造”。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群体因其特性所限,适合承载的功能任务有所差异。资源开发、产品初加工、低层次服务等传统行业进入较为容易,小微企业分布较为集中,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与居民生活相关度高,以维持型、传统型、复制型、成熟型小微企业居多,它们更适合承担“富家安民、服务社区、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社会功能。那些涉足新兴产业、高技术行业,科技型、创新型、扩张型、成长型小微企业,数量占比不高,以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为主,新技术、新发明、新业态不断涌现,有较大成长潜力和社会影响,它们更适合承担“众智创新、科技引领、产业转型、动力切换”等功能,将是金融支持的重点。
三、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的异质性
一般认为小微企业因为规模较小、财务不规范、运营不稳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品等特点,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并引发信贷配给约束[1],遭遇担保难、贷款难、融资贵等困境,企业融资需求表现出“短、小、急、频”的一般特征。小微企业初期资金多依靠个人财产和家人、亲朋好友借款[2],日常运营资金中多依赖收益留存、积累和零星、小额的“人情”借贷,许多微型企业未曾申请过贷款,考虑外源性融资时会首选银行信贷,融入资金大部分用于购买原材料、短期应付款、员工薪资等流动资金的周转和补充。
从企业异质性特征分析,那些规模维持型、低技术型、复制型和成熟期的小微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低,业务运行较为稳定,资金需求以流动性资金周转为主,期限短,额度小,偿付保障较强,信息收集、盈利预测和贷款催收更为容易,因而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那些规模扩张型、科技型、创新型和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期限更长,经营风险高,前景更加不确定;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技术专利等“轻资产”比重大,可抵押有形资产更少。银行的风险规避特征,难以为其提供有效资金支持,风险资本、种子基金、私募基金等发挥积极作用,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馆”等众创空间成为资本与创业、创新紧密结合的新型模式。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正从单一化的资金融入向综合化、一体化和多样化转变[3]。
四、金融支持的目标与功能分异
金融支持的目标以发展小微企业的目标为基础,概括而言:
(一)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创立和涌现出来
(二)让更多小微企业能够生存下来
(三)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成长壮大
(四)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延续下去
(五)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进入到高技术行业和新兴产业领域
这些目标涉及小微企业“出生率”“存活率”“成长性”“延续性”和“优选率”五个方面;金融在这五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侧重,分别是“助产师”“育婴师”“训练师”“商业伙伴”和“引路人”。
具体而言,首先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支持生态系统,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助产师”功能,提高小微企业“出生率”。鼓励各类资本形式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种子资金、运营资金支持,提供创业育成、市场辅导等综合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创新产品和技术的市场转化,发挥金融“育婴师”功能,提高小微企业“存活率”。为小微企业规模扩张、业务扩围、市场扩大提供战略性投资和长期资本支持,融资服务与“融智”服务并进,发挥金融“训练师”功能,提高小微企业“成长性”。对于进入成熟、稳定阶段的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满足流动性资金周转、补充的融资需求,发挥金融“商业伙伴”功能,提高小微企业“延续性”。制定财税优惠政策,设立专项扶植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等引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发挥金融“引路人”职能,鼓励小微企业新创或者转型进入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4]。
参考文献
[1]Stiglitz,J.and A.Weiss.1981.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nperfect inform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1:393-410.
[2]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3]巴曙松.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C]. 2013.
[4]石璋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4.
项目基金:本研究获得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2014Bjj069)和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2015S0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