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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力教育”到“能力教育”

2015-09-15陈静黄忠敬

中国德育 2015年16期
关键词:毕业生劳动生产

陈静+黄忠敬

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劳动教育在我国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在不断下降的同时,其相应要培养的学生素质要求却在不断地提高,我国劳动教育逐步由“体力教育”向“能力教育”发展。每一时期的劳动教育政策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教育目的保持一致。

公劳动教育政策;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

陈静,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硕士研究生;黄忠敬,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始终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主张以劳动托起中国梦。为此,我们很有必要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发展,为今天的教育改革提供历史资源与实践智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获得了较大的进步与发展。劳动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到1976年,劳动生产教育期,这一阶段的劳动教育关注学生尤其是各学段毕业生的体力劳动;第二阶段1981年到1998年,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此阶段劳动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和掌握基本的劳动技术;第三阶段为1999年至今,社会实践教育期,要求学生获得良好技术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实现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目的,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要求实施不同的课程。而不同时期的劳动教育的目的和课程的设置又决定了这一时期劳动教育的地位。所以,每个阶段的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都是从劳动教育的目的、课程设置和地位三个方面展开的。本文期望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教育政策的分析,明晰我国劳动教育的演进和变化。

一、体力劳动:劳动生产教育期(1949~1976)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大批学生入学接受一定的知识文化教育后,想要继续升学而不愿意毕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劳动教育应运而生。所以,建国初期,我国的劳动教育主要目的在于纠正社会上存在的轻视体力劳动的思想,进而组织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当然,这一时期,我国也开设了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主要是指体力劳动教育,也即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入生产劳动。

(一)教育目的:组织毕业生参加体力劳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全国小学生和初中毕业生的数目逐年增加,1954年暑期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共计460万左右,然而只有小部分毕业生可以继续升学;又因为当时社会各界普遍存在轻视体力劳动的现象。所以,1954年青年团中央出台了建国后第一个关于劳动教育的政策——《关于组织不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或准备参加劳动生产的指示》,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由此也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劳动教育政策为就业参加劳动生产服务的基调。此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以实现就业的政策,主要有《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1954)、《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1954)、《关于有计划地组织未能升学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业生产的通知》(1954)、《关于组织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农业劳动和进行自学的报告》(1955)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1957)等。总体而言,此阶段的劳动教育最为现实和直接的原因是解决初小、高小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是国家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劳动的需要。[1]换句话说,建国初期的劳动教育是受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的困扰而诞生的。

(二)课程设置:开设农业常识课和农业基础知识课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就业问题的处理经验,使得中共中央和教育部开始提前关注整个高小和初中学段学生今后面临的毕业和就业问题。1957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告知“各厅、局根据学校所在地区与学生的来源以及其他必要的条件加以考虑后,认为有必要与可能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时,在取得当地人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可增设”。[2]此外,195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毕业生劳动生产教育的通知》,正式提出对学生的宣传,应着重经常的通过课堂教学和各种活动进行劳动教育。同年6月,教育部先后颁布《关于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在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和农业常识教学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初中和高中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在农村小学增设农业常识课。将劳动教育正式纳入我国课程体系之中,以课程知识指导和帮助学生毕业后的农业生产劳动。

(三)劳动教育地位:全民劳动教育

除了在小学和中学分别设置农业基础知识课和农业常识课,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外,1958年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学生中提倡勤工俭学的决定》认为勤工俭学是具体实现知识分子和工农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开始组织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学生开展农业生产劳动、农村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劳动等形式的劳动教育。1963年6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坚持不懈地好好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提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要通过参加生产劳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并在1965年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生产劳动锻炼问题的函》,组织高等学校教师参加劳动。而这一将阶级斗争和劳动教育相结合的思想也即为“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劳动教育思想。1966年8月以后,实行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目的的全民劳动教育。

二、手脑并用: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并举期(1977~1998)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进入了劳动教育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78年教育部《<关于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的颁布,提出在全日制中学设置劳动课程,劳动开始成为与语文、数学等学科并列的课程;此外,其在思想品德教育中明确提出热爱劳动,劳动教育的部分内容开始成为德育的一部分。总而言之,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开始分化为劳动思想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两大部分,两个部分相互独立又有交叉。

(一)教育目的:树立正确劳动思想和掌握基本劳动技术

1981年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并将教育学生热爱劳动作为重要内容。同年8月,教育部颁布《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守则》,提出注意在学生中加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加强劳动教育,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爱惜劳动成果。此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劳动教育的德育政策,《全日制小学劳动大纲(试行草案)》(1987)、《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1988)、《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1990)、《小学德育纲要》(199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1994)、《关于正式颁布中学德育大纲的通知》(1995)。这些政策一方面强调通过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精神,另一方面将劳动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手段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

1981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的通知》,首次提出中学阶段开设劳动技术课,进行劳动技术教育,使学生既能动脑,又能动手,手脑并用,全面发展。此后,1982年教育部又颁布了《关于普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试行意见》,从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目的和意义、遵循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时间和组织安排、成绩考核、培训提高师资、大纲和教材、劳动场地、加强领导这九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劳动技术教育。相继又召开了“全国中学劳动技术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1986),《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试行稿)>的通知》(1987)和《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1988),对劳动技术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次,在1978年教育部《关于讨论和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提出,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要考虑专业特点,以对口劳动为主。体现了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的理性态度,要求知识与劳动相结合,手脑并用,培养有文化的新时代劳动者。

(二)课程设置:思想品德课和劳动课、劳动技术课

1981年教育部《关于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的通知》,首次提出在小学开始思想品德课,教育学生热爱劳动,学习劳动人民勤劳、诚实、谦虚、艰苦朴素等优良品质,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首次将劳动教育的内容纳入为德育的一部分。1986年颁布《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并逐步培养勤劳节俭以及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和帮助家庭、别人、公众的能力。

与此同时,政策规定分别在小学设置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1981年教育部《关于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的通知》,正式确定在小学设置劳动课,从小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培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并规定,一、二、三年级学生可以在课外时间,适当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四、五年级每周安排劳动课1课时,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生产劳动。同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的通知》,首次提出中学阶段开设劳动技术课,规定教学时间安排初中是2周,高中是4周,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安排。

(三)劳动教育地位:分化为劳动技术教育和德育的一部分

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的地位有所下降,与前一时期相比,劳动教育与生产的联系大大减弱,劳动教育不再直接作用于日常生产,而开始关注劳动技术。与此同时,劳动教育的所占时间也大大减少,劳动教育的主要时间为劳动课时间。此外,狭义的劳动教育开始成为德育的一部分。譬如,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正式颁布中学德育大纲的通知》,规定初中阶段德育内容包括劳动教育:“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教育;勤劳俭朴,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以校内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为主的劳动实践和劳动习惯的培养。高中阶段德育内容包括以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学工、学农、军训为主的劳动及社会实践锻炼和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教育”。[2]这一时期的德育包含了大量劳动教育的内容,同时劳动教育成为德育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

三、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教育期(1999~2010)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由此开始了劳动教育的社会实践教育期,这一时期劳动教育开始成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教育目的:获得良好技术素养,培养综合素质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以往提出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上增加了“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此外,200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其中《中小学生守则》要求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中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各高校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的途径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可见,这一时期劳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始与社会实践紧密相连,换句话说,社会实践已经成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实现途径,而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劳动技术素养的重要方式。

(二)课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

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并作为必修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并强调这四个部分不是完全独立的,四个部分要相互结合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这一时期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主要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观念和技能;获得积极劳动体验、获得良好技术素养,促进多方面共同发展;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为了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质量,2011年起,教育部先后公布了十几个类型的社会实践基地的名单。先后颁布了如下通知:《关于公布首批国家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2011)、《关于公布首普全国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2012)、《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2013)等。

(三)劳动教育地位:成为综合实践活动和高考改革内容的一部分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部分。新课程把劳动和技术教育变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客观上削弱了它的课程地位。[3]而且,此阶段将上一阶段的劳动技术教育改为劳动与技术教育,也即将原有整体的劳动技术教育这一整体划分为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两个部分,可见劳动教育的地位由独立的学科下降为学科内容之一,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其内涵也不断缩小。与此同时,2014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学生的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综合实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升学的依据之一。

四、总结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劳动教育政策的文本分析,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教育的几个方面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劳动教育方针,从建国初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变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劳动教育的课程地位下降的同时能力要求却在不断提高。

(一)劳动教育方针:从“教劳结合”到“教劳践结合”

我国教育方针经历了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到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变化过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继承马克思社会主义建设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简称“教劳结合”)的思想,将生产劳动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必然性植根于大生产本性的思想。[4]“教劳结合”既是重要的教育学理论,又与社会生产关系、现实政治紧密相关。[5]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简称“教劳践结合”)。这一教育方针的变化,体现了劳动教育与经济发展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相结合,而与政治相脱离。

(二)劳动教育定位:课程地位下降的同时能力要求却在提高

劳动教育的课程地位是在下降的,但是其相应要培养的学生素质要求却是在提高的。这一素质提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教育目的的素质要求。从新中国成立初的面向体力劳动,到改革开放后的手脑并用到新课改的综合素质提升,劳动教育所承担的培养学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第二,劳动教育所要培养的劳动专业素养在提高。第二阶段的劳动技术教育课对劳动教育的课程要求是掌握初步的生产知识、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劳动技能。然而,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学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这一变化更加明晰了劳动教育要求培养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技能。

总而言之,不能因为我国劳动教育在教育课程中地位的下降,而简单地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教育的地位在不断下降。因为劳动教育课程地位下降的同时却实现了对学生劳动技能要求的专业化和综合素质要求的提升。所以,劳动教育的内容和地位是与每一时期的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相契合的,也即劳动服务于教育经济的发展并与教育目的相一致。

参考文献:

[1]程先英.对“新中国十七年劳动教育”的历史考察[D].湘潭大学,2008.

[2]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75)[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3]徐长发.我国劳动技术教育的发展[J].教育研究,2004(12):11-16..

[4]成有信.论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质[J].中国社会科学,1982(1):163-176.

[5]李惠红.新中国劳动教育思想探析[D].福建师范大学,2012.

责任编辑/高艺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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