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特色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2015-09-10李媛媛
李媛媛
德国“双元制”是目前世界上最为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被世界各国广为推崇。这种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明显的借鉴意义。本文概括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色,提出了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思路。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基本内涵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它不同于学校制形式,可以称为部分学校制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它被看作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的一个典范。作为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它为德国经济的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工人,被人们称为第二次大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主要特色
1.与实践结合的密切性
同生产即劳动力市场紧密结合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基本特点。所谓密切结合,是指以技能培训的实用为本位的模式,突出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学生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在工作中具体的发现、分析、解决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及其操作、应用、维护和维修能力。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培训的过程中,接触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最新设备,掌握的是企业当下最新的技术。在培训的基本程序上,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学生能较早地接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这样的培训,能够使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成为企业的合格技术人员。
2.训练目标的关键性
所谓训练目标的关键性是指训练中注重核心能力的培养。为了培养适应现代企业要求的技术工人,“双元制”职业教育不仅注重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而且特别强调关键能力的训练。它强调的是,当职业发生变更或者当劳动组织发生变化时,劳动者所具有的这一能力依然存在,而且能够在变化了的环境中很快地重新获得职业技能和知识。关键能力包含的具体能力很多,但最重要的是独立学习、独立计划、独立实施、独立控制与评价的能力。
3.各类训练的互通性
德国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形成了“H”型的结构网络,(两竖代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横表示相互沟通)。近年来,有许多已取得大学入学资格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也从头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力求在大学之前获得一定的职业经历和经验。这种互通式教育形式为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
4.企业参与的广泛性
德国的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培训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等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企业之所以有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是因为在培训过程中,虽然要支付学徒们的工资,却以较低廉的付出得到逐步熟练的技术工人,并有较大的选择新技术工人的便利;学徒(学员)们既能够在实践中逐步胜任企业的工作,又获得了知识、技能与一定的报酬。在此过程中,实现企业和“员工”双赢。
5.运行机制的法制性
德国的“双元制”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政府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的有效性,进行了职教立法,将职业教育变成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教育体制,双方严格遵循《职业教育法》和《教育法》的规定,履行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69年8月,德国就颁布并实施《职业教育法》。此外,尚有若干法规涉及职业教育,如:《手工业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法》《职业促进法》《劳动促进法》等。在联邦以及地区等层级上设置了科学而完备的管理机构。同时,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来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科学完备的教学内容与考核评定办法,这些共同构成了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全部内容。
三、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专业设置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德国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都十分重视市场导向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以政府举办的各种职业学校为主体,培养目标模糊,层次不清,在人才类型和层次上定位不准,部分专业目标模糊。学校往往注重从学科角度分析学生需求,而忽视行业、企业对人才的要求,造成人才培养脱节。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应做好教育体制与就业体制的相互衔接,尤其是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专业,以达到教育部提出的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即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所需要的岗位和岗位群,实现学校教育与就业市场的“零过渡”。
2.推进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制化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它的法制化。没有法律基础,“双元制”就失去了它健全和发展的环境。同样,为保证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法律基础。建议在《职业教育法》的基础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由教育和劳动部门联合研制职业教育培训条例,对各类职业教育培训的标准、培训的内容、培训大纲等做出原则性规定,以法规的形式规范职业教育培训。每隔几年,就要对各类职业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补充和修订,以保证职业教育培训适应社会需求的灵活性,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系统对社会的适应性。
3.构建多元化的教育主体
在我国,职业院校把许多精力放在招生宣传,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和教学团队等能够增加学校知名度的申报上。而对于教学质量的监控则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致使教育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必须迅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职业教育集团,使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努力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基本形成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
4.严格实施职业资格制度
为了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发展目标,借鉴德国经验,要大力推广“双证书”制度,即职业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应具备两张毕业证书,一张为普通学校毕业证书,代表着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所达到的水平;一张为技术等级证书,代表着学生在相应职业岗位上的职业技能水平。技术等级证书应由社会所组织的技术等级鉴定机构考核、颁发,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种证书才能上岗从事相应的岗位工作。这样,高职学校为了使学生能符合“双证书”的要求,必然会将学生的专业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训练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学生为了顺利就业,也将既重视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又重视实践技能的训练,从而保证高职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的需求。
5.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和技工待遇
我国由于长期偏重普通高等教育,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所不足,这是造成社会对职业教育低认同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正确地引导社会大众了解职业教育的价值,扭转长期以来对于职业教育的轻视和误解,树立良好的职业观念和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对推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要想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除了加强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以外,还应该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提高技工的工资待遇和等级,并为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继续深造提供学制保障,使他们也可以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甚至像德国那样,把职业教育经历作为一种加分。只有切实提高了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地位,才能切实保障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学生的学习心态,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中、高级技术人才的需要。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