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立教
2015-09-10柯梦蝶
柯梦蝶
蒙台梭利认为,模仿成人的动作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模仿是儿童从语言到社会能力等各方面技能发展的必要途径,成人尊重儿童在这个时期自主模仿的欲望,才会有利于他的成长。而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们,是幼儿心智的启蒙者,自身的行为对幼儿来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幼儿教师才能正面地教育、影响幼儿。
一、“以身立教”的重要性
1.幼儿的模仿性决定了幼儿教师要以身立教。
儿童的模仿性行为是一种选择性的、聪明的模仿。有些人认为玩具能满足幼儿的成长需要。蒙台梭利指出,儿童真正需要的不是玩具,需要的是加入周围环境,加入身边发生的事情,他很喜欢参与大人们的活动,比如模仿妈妈做家务、模仿教师的动作等。他们通过这些行为为自己参与周围活动做准备。对于幼儿来说,将要进入的社会生活是非常新鲜的,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比玩具更有意思。
成年人树立的榜样仅仅为幼儿提供模仿的目标和动力,并不一定取得良好的效果。实际上,幼儿只要开始模仿就往往会超过他的榜样,他会比榜样做得更准确、更好。所以,我们教师要为幼儿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为幼儿提供一个模仿的目标和动力,激发幼儿学习兴趣,使其超越我们。
2.幼儿的主体性决定了幼儿教师要以身立教。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推崇的是“以幼儿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但是在日常活动中,很多教师、家长往往忽略对幼儿“感谢”。在大多数中国家庭里,大人们很少有对孩子说“谢谢”的习惯,父母不会教育孩子对自己说“谢谢”,认为自己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不需要孩子感谢,把给予当做理所当然。
父母的认可与感谢是在教育孩子学会感恩,教导他们要对别人的给予或帮助说“谢谢”。同时,孩子还会从家长的感谢中体会自己的价值,享受给予的快乐,这样的情感体验对于其心理素质的发展十分有益。
3.师幼间的公平性决定了幼儿教师要以身立教。
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以身作则都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式。在错误面前,大人和孩子是平等的,没有谁能免责。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与其对他讲道理,还不如以身作则,平等地看待孩子。在自己犯错时向孩子道歉,孩子自然就会在潜意识里形成认识——犯了错就应当道歉。如此,家长和老师轻易地达到教育的目的。
无论孩子多小,只要是大人犯了错,就不要羞于在孩子面前承认错误,并向孩子道歉,让他们明白我们是公平看待他的,并且向他证明,大人要求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也做得到。
二、提高师德素质,“以身立教”
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陶行知先生说:“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幼儿教师在幼儿心中是他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身作则”,而提高幼儿教师师德素质,是“以身立教”的重要前提。
1.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爱岗敬业,是提高师德素质的前提条件。只有把它当做是自己的事业,当做是自己人生追求的理想,才能全身心投入,才能“以身立教”。教师工作是一种道德性的实践,教育和教学都是道德事业,不仅具有道德性目标,而且必须以道德的方式进行。教师是道德的主体,教师实践是道德性实践。孔子早在两千年前就指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它把“乐学”置于“知学”、“好学”之上,成为最高的学习境界,乐学如此,乐业也是如此。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孜孜不倦地达到“乐业”的境界。“乐学”使教师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处于积极探究的状态,无论从事教学工作,还是做幼儿的教育工作,都有愉悦感、成功感和满足感,从而推动教师工作不断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因此,教师应把提高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作为个性修养的一项首要任务,以达到“学高为师、以身立教”的境界。
2.尊重幼儿,热爱幼儿。
对幼儿的热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生动体现,也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教师对幼儿的爱,不是狭隘私情,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无私的、圣洁的爱。因此,师爱是有原则的、公正的、理性的。师爱是关爱性与严格要求的有机统一。许多名师都具有这种神圣的、圣洁的爱心,使他们在教育教学中与幼儿产生无限的“亲和力”,实现与幼儿心灵上的“零距离”,从而使幼儿“亲其师”进而“信其道”,实现教育教学上的成功。
这样,师爱是感情,是动力,也是方法。教育,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种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国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曾说:“教育不能没有感情。没有爱就如池塘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西方教育家罗素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曾说:“凡是教育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动地发展。”只有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对幼儿爱的教育,才能让教师时时刻刻“以身立教”,为幼儿树立榜样。
3.为人师表,热爱自己。
教师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心理健康,悦纳自己,必须自爱、自尊、自重,唯有如此才能获得他爱、他尊、他重。素质教育要求教育由知识走向发展,发展幼儿,发展教师。依靠教师内涵发展引领幼儿内涵发展,依靠教师素质发展引领幼儿素质发展,师生互动发展,共同发展,这正是新世纪师德修养的基本点。这种积极的心态的外化就成教态。要求教态大方、自然、儒雅适度,正是内在人格道德的外化体现。教师应努力塑造自己的性格,为幼儿做出表率,赢得幼儿的信任与爱戴。热爱自己,以身作则,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以身立教”。
“以身立教”是教育的根本,也是时代的需求。幼儿教师必须意识到身负重任,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职业修养,从而“以身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