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教学中严格把握“主体性原则”
2015-09-10赵桂梅
赵桂梅
摘 要: 主体性原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正确认识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得以充分发挥,让教学处于师生协同活动、相互促进的状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体性原则,是教学与发展相统一、教与学相统一规律的反映。主体性原则在教学中的运用,应充分体现在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主体在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上,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才能使教学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关键词: 主体性原则 语文教学 教学方法
当前的素质教育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的热点,因为只有实现主体地位的转化,才能最终实现整个课堂教学形式的转化,达到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并使全体学生主动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教师处于主动、主体地位,这不仅是传统教育观与现代教育观的一道分水岭,而且是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一条分界线。在语文教学中要实施素质教育,就必须发挥主体性,把学生看做人,而不是看做物,不能把学生看做是知识的接收器,而应看做是知识的主人。
实施主体性教育,发挥学生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主体性教育就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变学生被动、从属地位为主动、主体地位,学生不应仅仅是观众,应走上“舞台”当“演员”。主体性的诠释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学习时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主体性不是专属于德智体美哪一“育”,而是综合地表现出来。只有学生主体性得到充分发展,才能实现社会化、个性化的发展。教语文,归根结底必须让学生爱学语文,会学语文,最关键的是要处理好教和学的矛盾,感动“学生”这个“上帝”,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自觉能动性。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是否成功,是否有效,只能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来。学生只有主动学习,才能学到方法,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教师在组织领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要致力于传授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掘发智力,加快学生的学习节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例如《将相和》这篇文章中,其结构层次大致上是由相同的三个故事组成的,对“完璧归赵”这一故事情节,我在讲读时体现写作方法的指导;让学生按前面所讲的方法讨论“渑池之会”的写作特点;最后设计作业,让学生独立完成“负荆请罪”的教学要求。通过“教—教与学—学”的教学结构,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起到主导作用。教师的教是学生顺利获得方法进而获得知识的关键,是学生提高素质的前提。教师的教只是外因,学生的学才是内因,外因只有通过学生主动学习这个内因才能发挥作用。因此,教师必须千方百计启发引导学生主动求知,积极探索,自觉锻炼。
主体性教育,集中表现为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主性表现为自尊自信、自我调控、独立判断、自觉处理;主动性表现为成就动机、竞争意识、兴趣和求知欲、主动参与、社会适应力、动手实践能力。主动参与、合作学习、尊重差异、体验成功是主体性教育的基本特点。
小组合作学习——主体性教育倡导和实施的基本教学策略。小组合作学习是对语文班组教学形式的补充和改进。它是以异质小组为基本形式,以小组成员合作性活动为主体,以小组目标的实现为标准,以小组成绩为奖励依据的教学策略体系。其形式多种多样,现就“T”型小组的组成作分析。教师可将全班学生按学业成绩、能力水平、个性特点、性别比例、家庭—社会背景等合理搭配,7人一组,形成数个小型的合作性异质学习团体,每个小组的排列方式都是四方形。由于小组成员的异质性,各小组总体水平一致。这样,组内异质就为互助合作奠定了基础,而组间同质又为保证在全班各小组间展开公平的竞争创造了条件。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中心,其教学过程是单向交往,教和学的关系变成了讲和听的关系,禁止学生之间发生真正教学意义上的相互活动,从而使学生的活动人为地局限于面积课业的“自然活动”,使学生只是被动地学习。小组合作学习就是针对这个弊端,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原则下采取的一个教学策略。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都可以交往,活动形式多样化,使教学活动成为师生、生生相互合作的社会性活动。小组合作学习的生生互动,把学生由传统的班级教学中客体的旁观者,转变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参与者。学生在横向交流中学会学习,敢于探索,主动合作,使变得更加自尊,充满自信,促进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启发、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主体性教育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即启发、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主体性教育非常重视培养学生的质疑、问难精神,因此,一种“建疑——析疑——解疑——质疑”的教学过程模式在语文教学中建立起来。相应的,教师的教学语言都带有保护学生自尊心和激励性,如“没关系,大胆讲”、“谁有不同的看法”、“你的见解很独到”等。在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浪潮中,教师应认识到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只接受知识的客体。
总而言之,在教学中,以教为主导和学为主体是应该而且能够统一起来的。学,是在教之下的学;教,是为学而教。换句话说,学这个主体是教主导下的主体;教这个主导,是对主体的学的主导。从教师的教学要求来看,教师要做到“乐教、善教、优教”,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应体现在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学生学习的要求来看,要求学生在学习中做到“乐学、善学、优学”,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动性应体现在学习的各个环节、各种形式、各方面的内容中。
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能激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自我教育的突出标志就是学会学习。因此,提高自我教育素质,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问题,就成为学校和教师要明确的主要问题。教师在教学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处理好师生关系、教与学的关系,用主体思想设计教育中的全部工作,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和发展。同时,在师生关系上,要把教师的领导与弘扬学生的主体性辩证地统一起来,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将学生的自觉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不但要教学生学会,还要教学生会学,也就是要教给学生掌握学习策略,突出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这也是教学过程中小学生学习主体性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主体性教育理论.网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