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印能源合作前景浅析
2015-09-10冯乃康李扬
冯乃康 李扬
在以无政府状态为基本特征的国际政治舞台上,大国间围绕国家利益竞争、合作与冲突属常态。中印同为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国,能源竞争不可避免,而平衡竞争与合作关系更显得十分重要。“一带一路”倡议对实现中印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意义重大,同时也从优化能源合作环境、深化能源合作层次、拓展能源合作范围、推动能源合作制度化等方面为加强中印能源合作开辟了新机遇。
中印能源安全问题
中印同属亚洲两个极具世界影响力的崛起中的大国,也是全球人口数量最多、发展潜力最大、经济增速最快的新兴经济体。伴随着经济的崛起,能源供求矛盾以及由此暴露的能源安全隐患日益成为两国发展的阻碍。两国在现有的能源分配格局中亦处于相似地位,面临类似困境。
首先,缺口大、自给少、对外依存度高且进口来源单一是中印面临的主要能源安全隐患。中国是世界头号石油进口国及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高达52.1%的进口原油来自中东。[1]根据《BP 2035世界能源展望(2015版)》预测数据,到2035年为止,中国消费能源的进口依存度将从15%跃升到23%。这意味着未来20年内中国对外油气依赖持续增大的局面难以扭转。[2]相比中国,印度的石油难题更加突出。2014年印度石油需求增长速度已超越中国[3],2035年之后,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将由中国转向印度。[4]当前印度近80%的消费石油来自进口,仅中东一地就占61%。[5]高依存、低自给、来源集中的问题难以避免将成为印度崛起道路上的绊脚石。
其次,运输方式和航线单一引发的运输安全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中国目前80%以上的原油进口要经过马六甲海峡。狭长拥塞的马六甲海峡既是国际政治中的敏感地区,又是海盗猖獗的多事之地。如何确保并提升能源运输安全性已成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的关键。印度的能源对外依存度极高,运输通路有赖于印度洋水道和孟加拉湾,且长期缺乏稳定、安全的陆上通路。尽管印度提出过几套不同的陆上路线方案,但均因受制于地区局势不稳、周边关系不睦等负面因素而进展迟滞。
中印能源竞争与合作的现状
能源利益之所以成为国家利益的重中之重,盖因能源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中印之间固然存在能源竞争,但在确保能源安全、维持可持续发展层面却诉求一致。如双方能从战略高度正视竞争中的矛盾、固强合作并有所作为,变龙象之争为龙象共舞则可望可及。
一、中印能源竞争
油气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与稀缺性注定了中印能源竞争不可避免。并且这种竞争将贯穿于中印两国的崛起过程中、其范围遍及全球,形式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国家战略竞争。为获取海外能源,两国各自展开了旨在强化与能源大国及周边邻国关系的能源外交,目标集中于伊朗、缅甸、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地,区位重叠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天然气储量丰富的缅甸为例:中国为强化两国关系为其提供了高达8400万美金的经济援助,双方于2009年3月就建设中缅输油管道达成协议。而印度随即投入更多资源以增强其在缅甸的影响力以示存在。2010年3月,印度与缅甸签署了一份价值13.5亿美元的油气开发协议,并向缅甸海上A1和A3油田项目区块追加投资。同年6月,中缅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
第二、石油公司竞争。近年来,两国大型国有石油公司在海外市场对同一能源项目竞购及投资的案例屡见不鲜,如2005年对加拿大能源公司位于厄瓜多尔的原油和管道资产的竞争、2008年对在伦敦上市的俄罗斯帝国能源公司的竞争、2010年对乌干达阿尔伯特湖盆地油田区块开采权的竞争等。[6]在2005年为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展开的竞价中,中方以41. 8亿美元的高价击败印方购得。虽然凭借强大的资本实力中国企业最终占得上风,却也为此付出了近6亿美元的溢价。这样的恶性竞争只会强化中印双方固有的猜忌、损及共同的利益,提高获取国际能源的成本和风险,恶化能源环境,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的竞购案例就是惨痛教训。
二、中印能源合作
为克服激烈竞争所导致的不利后果,中印亟须加强能源协作与沟通,尽早达成谅解与共识。目前,两国在能源合作方面已取得部分进展。
首先,两国政府在双边及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共识不断增进。2005年时任总理温家宝访印期间,两国共同发表了《中印联合声明》,表达了双方在能源安全和节能领域开展合作的意向。2006年,两国相关部门签署了“加强石油与天然气合作”备忘录,提出了建立联合工作委员会、展开定期对话的制度化构想,从而为两国在能源勘探、生产、开采、存储以及研发等领域的全面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2007年两国于上海召开“中印能源对话”国际研讨会,与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就如何推动两国能源合作展开深入对话。2008年印度总理辛格访华,双方又签署了中印《关于21世纪的共同展望》,就约束两国能源竞争、鼓励两国企业海外能源合作方面达成原则性共识。2015年印度总理莫迪访华,双方签署包括能源项目在内的总额高达220亿美元的合作协议。此外,两国也积极利用世界能源大会、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上合组织等机制,在多边框架内开展合作。例如,2008年5月,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四国外长针对能源安全问题,发布了旨在促进协调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之间关系的联合公报。
其次,两国在企业层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合作,在联合竞购、联合开发方面亦有所突破。2005年中石油与印石油首次联合以5.73亿美元的价格购得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叙利亚阿富拉特油田38%的股份;2006年,中石化与印石油联手,收购了哥伦比亚石油公司Omimex de Colombia 50%的股份,双方各持股25%;2007年印石油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百慕大注册成立合资公司“中印能源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两国在天然气中下游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还承建了印度东气西输管道工程。该工程东起安德拉邦的卡基那达市,西止古吉拉特邦的巴鲁奇市,全长约1366千米,是两国迄今为止最大的能源合作项目。[7]
诚然,中印在政府协商、联合竞购、共同开发等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两国合作的实际效果仍然有限。中国崛起改变了既有地缘政治形态,无形中提高了印度对冲中国的战略地位。美日俄等国家均有意拉拢印度牵制中国[8],使中印深化互信备受困扰。加之战争阴影、边界争议、西藏问题、巴基斯坦问题[9]、大国心态等历史和现实矛盾,中印能源合作的复杂性不言而喻。“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一定会有利于克服中印能源合作中的制约因素,为双边能源合作创造条件。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印能源合作前景
“一带一路”倡议是美国战略东移、美俄关系恶化、中美结构性矛盾凸显背景下,中国提出的一项旨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亚欧大陆“腹地国家”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合作倡议,兼具政治经济双重考量。促进能源跨区域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该战略的提出对推动中印能源合作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秩序创立(order)、制衡创设(balance)、机遇创造(opportunity)和制度创新(regime)四个方面。
一、秩序创立(Order)
无论中国的愿望如何,在现有的区域秩序下中印能源合作的上限有限。创立一个更有利于合作的区域秩序对深化合作十分必要。国际关系中的秩序意味着一种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其包括权力分配、利益分配、观念分配和责任分配。以“五通三同”为主要内容的“一带一路”倡议,无疑是创立更有利于区域合作新秩序的初步尝试。
“五通”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三同”指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不通不同、因通而同、促通求同,通是同的前提,同是通的归宿。打造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凝聚共存利益;打造命运共同体有助于培育共享观念;打造责任共同体是为了分担共同责任。“五通三同”从利益、观念和责任三个方面重塑了原有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创立一个更有利于中印能源合作的新秩序。
二、制衡创设(Balance)
能源是具有政治属性的特殊商品,能源合作与地缘政治密切相关。一国对具有潜在威胁的邻国进行制衡[10]是地缘政治的必然逻辑。中国多发展同对印度具有制约力的中亚、南亚中小国家的关系,延伸在中亚、南亚地区的地区影响,增加谈判利益筹码,与其说是中印竞争的手段,毋宁说是中印合作的条件。
“一带一路”倡议不但在能源供给和运输方面提升了中国在能源领域的权力,也增加了两国能源合作的可能。印度若积极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必将有益于实现两国能源政策的联动统合,从积极的方面促进合作;即使印度另做打算,中巴经济走廊也能从消极方面提高印度不合作的成本,使合作成为选项。印度洋是印度在能源合作中的优势砝码,中国在巴基斯坦获得印度洋出海口将极大地增强相互依赖中的不对称性,以此为基础再去同印度谈陆上通道合作,进行战略利益捆绑[11],会有事半功倍之效。合作不等于和谐[12],合作建立在互有所求的基础上。缺少牵制便难言互有所依,以制衡促合作应成为当前中国对印关系的主要思路。
三、机遇创造(Opportunity)
近年来,“页岩气革命”与“乌克兰危机”分别从供需两端颠覆了世界能源市场的原有格局[13],生产重心西移与俄罗斯战略重心东移已不可逆。“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适逢国际能源市场巨变之际,客观上为处于动态秩序之中的中印俄抑或更大范围内的能源合作创造了良机。
覆盖了世界主要能源生产与消费市场的“一带一路”倡议客观上实现了中印与俄罗斯的战略对接,有助于形塑中印俄协作共赢的愿景。2014年中国自俄罗斯进口原油大幅增加35.5%,达3310.8万吨,所占份额由2013年的8.7%增至10.7%。[14]从能源安全角度看,对保障能源进口来源稳定、减轻对马六甲海峡的依赖、改善油气投资环境、推动海外油气投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同时,“一带一路”倡议还改善了能源合作的资本、技术和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打造一个涵盖开发、加工、炼化、消费、服务等不同环节的国际化能源合作网,不仅可充分释放亚欧大陆的资源潜力,也将为包括中印在内的沿线国在非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替代能源领域合作搭建起交流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为新一轮新能源革命注入动力。
四、制度创新(Regime)
合作需要制度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是对新型区域合作的模式探索和制度创新。新制度将为中印及亚欧范围内的能源合作提供丰富的形式选择和广阔的开发空间,并对稳定供求关系、能源价格,市场格局和地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进行制度创新的尝试。长期以来,由美欧主要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金融机构受资源所限,难以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充足的金融支持,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则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南北金融合作形式,其强有力的融资能力势将为区域能源合作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也为进一步深化多边框架内区域能源合作指出了制度完善与创新的方向。建立一个以政府间协议作保、以本地区货币计价结算、以能源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向导、允许供需双方直接交易的整合统一的亚洲能源资源交易市场,无论是对推动区域能源合作还是对提高亚洲国家的整体话语权而言,都值得期待。
结语
中印间利益关系复杂,矛盾与共识缠织。正视竞争、夯实合作是惠及两国25亿人民的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倡议以国家之力,兼顾以零和竞争为导向的地缘权力政治观与以互利合作为导向的地缘经济发展观,创立秩序、创设制衡、创造机遇、创新制度,其不但为两国能源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也展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有的担当和胸怀。诚然,“一带一路”倡议的布局不可能一蹴而就,效果也未必立竿见影,但我们有理由期待,它必将为中印能源合作撑起一个宏阔的平台。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责任编辑:徐海娜)
[1] 石宝明等:《2014年我国石油市场特点及2015年展望》,载《当代石油石化》,2015年第1期。
[2]《BP 2035世界能源展望(2015 版)》。
[3] 《美媒:印度石油需求增速超过中国》,环球网2014年9月2日,http://finance.huanqiu.com/view/2014-09/5125919.html.(上网时间:2015年8月20日)
[4] 《IEA2020年后印度将引领全球石油增长》,新华网2013年11月1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8/c_125719007.htm. (上网时间:2015年8月10日)
[5] 彭俊勇:《印度的石油难题》,载《新金融观察》(N),2015年6月29日,第10版。
[6] 李蕾:《全球能源格局变革下的中印能源竞争与合作》,载《南亚研究季刊》,2014年,第3期。
[7] 《印度东气西输项目》,中国石油新闻中心,2012年1月16日,http://news.cnpc.com.cn/system/2012/01/16/001361883.shtml.(上网时间2015年8月10日)
[8] 唐世平:《中国—印度关系的博弈和中国的南亚战略》,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9期。
[9] B. M .Chengappa,“India一China Relations issues and implications”Strategic Analysis (New Delhi)Vol. 16. No. 1(April 1993).p.39.
[10] 本文中的“制衡”指的是国家政策本身,不意味着“围堵”,更多的是预防性的威慑。
[11] 《高柏:在一带一路上如何打理中印关系》,共识网,2015年7月24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world/zlwj/20150724127218_3.html.(上网时间:2015年8月7日)
[12] Robert O.Keohane, 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andDiscordintheWorld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 NewJersey:PrincetonUniversityPress, 1984, pp.51-55.
[13] 富景筠:《“页岩气革命”“乌克兰危机”与俄欧能源关系》,载《欧洲研究》,2014年,第6期。
[14]《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