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支招自贸区创新
2015-09-10
经济 2015年15期
近日,商务部发布26条《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在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对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各自贸区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做出了政策安排。
《意见》提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绿色贸易;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促进对台小额贸易规范发展;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
根据《意见》,将认定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并研究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支持政策扩大至自贸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