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救不了开发商
2015-09-10
在刚公布半年报的A股上市房地产企业中,绿地控股、万科A、保利地产、招商地产这四家品牌开发商报表显示的库存超过千亿平方米,总金额超过1.8万亿元,在130多家上市开发商共2.81万亿元库存中,占比超过一半。房地产集中程度提高的同时,更为严峻的问题是:这些房子什么时候能卖完?绿地上半年销售827亿元,只完成全年2800亿元销售任务的3成不到!
再看另一个数据。今年9月,是搜易贷(绝非广告)上线大概一年。得益于垂直市场领域的成长,累计成交金额超过30亿元,已经远远超过传统开发商及房地产中介的发展速度。“互联网+”的概念给房地产销售带来了一个似乎不错的预期。而这个行业的先行者房多多、搜房、乐居的数据更是表现抢眼,甚至出现了年初与传统线下房地产中介针对中介费的“撕逼大战”。
“互联网+”以房多多为典型代表,是想创建一个房产行业的大脑中枢,将围绕房产的一系列线下资源进行高度整合,核心是以轻资产的模式玩转重资产的项目。其需要整合的直接资源类别有两类。第一类是产品,即楼盘,或者新楼盘,或者旧楼盘;第二类是渠道,即中介,或者小中介,或者大中介。
于开发商而言,最想快点把房子卖掉,资金回笼;同时,保证资金快速回笼的前提下,要有利润。因此,“互联网+”与传统中介没区别,就是销售代理,拼的就是客户群,谁能带来客户,谁的议价能力就强,就可以多收取佣金。
“互联网+”不仅要把买房的人聚在一个平台上,同时也要把房源聚在一个平台上,继而把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图便宜是买主的共性,因此可以把买房的人聚在一个平台上;开发商需要销售渠道,因此理论上也可以把开发商聚在一个平台上。但“互联网+”平台公司,没有资历,资本不多,不能像“滴滴打车”、“Uber”一样烧钱去补贴买方,培养消费习惯,从而形成庞大的(多次)消费群体。另外房地产不同于一般消费品,具有“金融属性”。买房人要兼顾投资、生活便利、人文环境等因素,从而不惜花时间去实地“体验”再决定消费(毕竟不是每个家庭都要买多套房)。
想象一下,具市场实力的垄断开发商坐下来合作,将资源、资本、渠道联合起来,再融合大型房地产中介,大家一起当股东,共同合作完成自身“互联网+”的升级,将会对现有的平台产生何种影响?“竞争+合作”其实本身也是一种趋势,万达与阿里、腾讯的合作,便是现实例子。“互联网+”在房地产领域的前途仍然离不开整个房地产的发展趋势(供求关系),因此“互联网+”作为中介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房地产的趋势本身,只是在房地产消费市场上分食一杯羹。成功与否,取决于市场细分和市场策略。该类企业如何准确定位市场,形成清晰、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尚需进一步探讨。 (作者/李向民,资深地产金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