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药不宜用热水送服
2015-09-10
幸福家庭 2015年11期
“感冒了,就着热水服药,发一身汗,病就好了。”很多老人家如是说。实际这是错误的。若是风热感冒,口干咽痛,就着热水服用清热解毒类药物,对病情无益。有哪些药物是不能就着热水送服的呢?
清热类中成药
中医治疗疾病的一条原则是“热者寒之,寒者热之”。意思是治疗热性疾病需要用寒性药物,而治疗寒性疾病适宜用热性药物。如果患者患有热症,用凉开水送服药物可以辅助药物发挥清热的疗效,这时便不宜用热水送服。
助消化酶类
如多酶片、酵母片、胃蛋白酶合剂、复方淀粉酶口服溶液等,这些药物的有效成分是酶,属于活性蛋白质。高温会破坏酶的分子结构,从而使酶失去活性。这样一来,药物就等于失去了有效成分,无法发挥疗效,所以,服用助消化酶类药物不宜用热水送服。
活疫苗类
活疫苗类是指用人工的方法使病原体减毒或从自然界筛选某病原体的无毒株或微毒株所制成的活微生物制剂,如小儿麻痹症糖丸。由于疫苗是将病毒、细菌等病原体经过灭活或减毒等方法制作而成,高温有可能会杀死这些微生物,所以服用时应当用凉开水送服,否则热水会导致疫苗灭活,不能产生免疫效果。
止咳糖浆类
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蜜炼川贝枇杷膏等。这类药物的原理是患者服用后,糖浆或浸膏覆盖在发炎的咽部黏膜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便于快速控制咳嗽,缓解症状。如果用热水冲服,更易将保护膜冲走,影响保护膜的疗效。
维生素类
维生素C是很不稳定的药物,它遇热后很容易被还原、破坏,而失去药效。所以,在补充维生素C的时候,还是用凉开水送服较为妥当。
(摘自《葫芦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