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四个结合
2015-09-10刘凯文张华波
刘凯文 张华波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表达,有利于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注意四个结合,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与社会主义阶段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和与提升文化软实力相结合。
【关键词】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化软实力 文化强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与社会主义阶段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和与提升文化软实力相结合,以此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
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生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下简称“三个倡导”)是人民群众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的凝练。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必须体现个体向度。过去,我们由于自身实践和认识的不足,在过于强调集体价值或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个人的价值,把个人和社会对立了起来。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似乎是道德原则所不允许的,社会、集体价值居于强势地位,个人价值被社会价值的强势局面所遮蔽。事实上,现实的人首先是个体存在物。一方面,个人和社会不是对立的,离开个人的存在就没有社会的存在,不能以社会遮蔽个人。另一方面,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不是对立的,不能以社会价值消解个人价值。在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二者的辩证关系中,个人价值离开了社会条件和手段是无法实现的。而社会价值是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双向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价值的关照就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必须体现个体向度,必须纠正过去那种以抽象的社会价值吞没或遮蔽个人价值。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不能降低为以个人为本。一方面,个人之外没有人,以人为本必须落实到个体。另一方面,社会之外也没有人,以人为本不能降低为以个体为本。以“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为存在的人的本质,只能从主体间性、从社会关系方面来考察人的本质。人与社会本为一体,人之外无所谓社会的存在,社会之外无所谓人的存在;单一的个体欲体现自身价值,唯有向他人、向社会做贡献,而社会欲体现自身价值,也唯有回报人民。可见,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得以确认。个人的视野中不仅要有自己,也要有他人包括整個社会。作为个体,价值的实现是在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离开了这个过程,就不可能有个人价值的实现。而这个与他人、与社会交往的过程,就是与集体、社会、国家发生作用的过程。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不能降低为以个人为本。单个人的不完整性决定了个人不能离开社会共同体而生存,个人总是以共同体的合作方式与自然、与他人、与社会发生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在现阶段上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价值追求为本。以人为本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必须依存于历史的发展阶段。从目前我国的国情出发,以人为本在现阶段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价值追求为本,而不能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超越现阶段的国情。一方面,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阶段仍然是一个有阶级的社会。既然是阶级社会,就不可能以社会中的一切人以及他们的根本价值追求为本。另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一致的,而极少数人(敌人)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与绝大多数人完全对立的。如果敌我不分,不切实际地追求以所有人的根本价值追求为本,就必然会伤害最广大人民所追求的以最广大人民为“根本利益”的价值追求。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阶段相结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是在社会主义阶段进行的,脱离开来谈论其培育与践行无异于海市蜃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阶段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未来新社会的发展阶段分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列宁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阶段”、“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阶段”、“成熟的或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有时也称“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阶段的认识是不断发展和深化的。根据我国具体实践,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其作了系统的理论阐述。他认为,经过建国后七到八年的努力,我们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社会建设取得飞速发展,社会主义的改造过程内在包含了生产资料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改造,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是个漫长的过程,就是一百年后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所处的社会阶段仍然没变。因此,江泽民在谈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时,才用了“不发达的阶段”的概念。不发达到发达中间确实需要一个质的变化和飞跃。这种认识与十八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阶段的提法是一致的,十八大报告指明了我们将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种论述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加具体而形象的描述,这些表明,我们党对初级阶段所需时间的描述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预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在本世纪中叶结束,但仍然处于“社会主义阶段”。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该是超越发展阶段的、未来社会才能确立的价值观,而是指我国社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价值理念和价值取向,是我们这个现实社会所应该达到的价值尺度和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必须与我们社会的阶段紧密结合,而不能脱离社会主义阶段。其二,立足社会本身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反映社会主义阶段这个长跨度阶段的关照,特别是在核心价值观点上的统一和凝练。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现时代和现实鲜活生活在总体上表征又是在社会和时代的整体上集中表达社会主义阶段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它对各种非核心价值观有着修正、补充和完善的功能,并起着统领和绝对主导的战略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表达要体现立足于当前与着眼于未来、现实与理想的联系。其三,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个相对的时间段就是社会主义阶段。离开一定的社会阶段来谈稳定性是不现实的,稳定只能是相对的稳定,不是绝对的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在社会主义阶段这个特定的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四,它也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高远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思维。只有这样的凝练才能适应和促进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要求,才会具有长远的战略指导意义。但这种视野和思维受自身实践局限,以及社会主义阶段内各时期目标、任务等的不同,导致各时期内具体认识会有所不同。因此,必须在尊重人类社会价值观发展,总结并遵循具体客观规律,并依据社会主义阶段的逐步确立和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进行概括和凝练。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实践相结合
现实的人能动的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唯一活水来源和唯一检验标准。无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培育与践行,都必须与实践紧密地联系和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实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群众,对社会主义阶段的、处于主流价值观念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一种感受。其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顶层价值意识,是主观的;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同真理的性质一样在内容上是客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客观实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群众基于客观历史条件下需求得到满足的价值选择。在这里,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客观。其次,实现“三个倡导”,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对象是客观实在的。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阶段实践活动的尺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过程是客观的,以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实践成果也是客观的。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直接的实践基础。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这些优秀文明成果来源于中华民族创造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经验,也来源于世界人民创造人类优秀文明的成功实践经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实践有着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升华,并以指导社会主义实践为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取向,和引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精神旗帜。“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奋斗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的道德准则。这三个层面回答了我们“走什么道路,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和培育什么样公民”的问题,展现了人们为之奋斗的美好前景,激励人们勇往直前。这种凝聚力和前进的动力,对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根本性的导向作用。对普通个体群众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辨别各类信息的“指南针”。当前,社会思潮多元、各种观念相互交织碰撞影响。
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成本。特别是“微时代”的来临,人们被置于形形色色的碎片化信息和思想中,由此陷入了网络碎片化思想的泥潭。过量的、不成体系的信息使得注意力分散、判断力下降,造成“充足悖论”。培育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宣扬主旋律,可以帮助人们辨别“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纷繁信息什么是焦点,什么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有利的内容,提高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信心。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提升文化软实力相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不仅包括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还包括文化、意识形态、政治价值观、制度等“软实力”。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软实力”是一国通过吸引而非威逼利诱就能达到目的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源于文化和意识形态表现出来的力量,即文化软实力。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化软实力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呢?通常,一个国家提升文化软实力是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文化产业和塑造文化价值观作为三大战略架构。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价值观的两大战略领域和战略支撑点。其作用的发挥更多是从文化基础设施的完善、文化技术的革新等“外围”形式上体现文化软实力。二者本质上是文化价值观内核的“物质”表现形式,最终要为文化价值观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真正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是文化价值观。文化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和实质内容,是一个国家文化意蕴和精神价值的真正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阶段文化价值观的“本”与“魂”。因此,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认清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在我国文化建设中提纲挈领的作用和首要位置。通过凸显它的首要位置和提纲作用既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的健康茁壮发展,又引领社会思潮,牢固占领意识形态高地。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核心价值观最基础的功能是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异质文化渗透和侵蚀的意识形态工具。抛弃核心价值观的一元领导地位,其文化发展势必举步维艰,其国家、其民族可能不打自败。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起点的过去一个多世纪,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由于没有主流思想的引导,我国的民族文化发展举步维艰,一步步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国内如此,国外如是。“玫瑰花革命”、“郁金香革命”、“丝绒革命”和“阿拉伯之春”等国家由于意识形态竞争所导致的文化大厦坍塌、政权更迭,时刻警钟长鸣,值得我们深思。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以及其与时俱进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才能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一直以来,西方某些国家通过意识形态渗透,企图分裂中国、瓦解中国的野心并未消除。从《十条戒令》到推行以“民主”、“自由”、“人权”为幌子的“普世价值”;从“文化霸权”转向通过“援助”、“合作”、“交流”等输送价值理念。其形式和手段越来越隐蔽,但实质并未改变。更换形式和手段无非是更换了一套说辞。事实上,西方国家并不关心我国人民的真正价值需求,而是通过推销“普世价值”,达到影响我国政治观念,进而变革我国政治制度的目的。如果我们不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就很可能成为西方国家的附庸。因此,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提升文化软实力相结合,自觉将西方“人道主义干预”、“普世价值”等企图干预我国文化发展的力量排斥在外,才能保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现代化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认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可以提升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表达。“三个倡导”从三个大层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首先,国家层面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层面上体现了现阶段我国社会制度和整体布局的有机统一。国家层面价值追求的实现,才能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次,社会层面则体现了现阶段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追求,是目前我们社会制度的新陈代谢式的发展和完善的价值指南。社会层面价值追求的实现,才能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社会主义的各项权利和发展成果。最后,我国社会主义公民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个人层面从社会、职业、家庭、个人方面指明了我们要达到的标准和制度要求。什么样的标准和要求呢?那就是“德”。四个方面的展开就是以公德、道德、美德和品德的展开,体现了个人层面价值追求的实现,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
(作者均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教育部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域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JD7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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