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单位
2015-09-10阿紫
阿紫
侄儿面试通过了,然而遇到了一个难题,招聘方要他提供“离职证明”或“待业证明”。前者要到最近离职的单位开具,后者必须居住地居委会出具。侄儿刚离开的那家公司已经倒闭,自然没法开证明了;而居委会干部并不认识侄儿,也无从调查他目前是待业还是就业状态,所以不肯胡乱写“待业证明”。最后我去居委会跑了一趟,说了半个小时,主任终于写了一份措辞含糊的证明,说明侄儿目前似乎待业中。
“你只是试用期,还没有办入职手续,为什么要开这类证明?何况这家公司是私企,怎么搞得国企似的?”我觉得侄儿应聘的公司很蹊跷。
果然,侄儿干了5天就走了。因为他打听了一下,除了几个“干部”,公司里大多数员工都只有一到三个月工龄,流动性之大很惊人,可想而知各方面不尽如人意。侄儿拿去的那份证明,起初主管觉得不行,没法通过“总公司”审核。可是侄儿要走,主管又竭力挽留,说手续只是形式,他可以帮侄儿找人开一份假“离职证明”。
“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实力留人!他们这么煞有介事的样子,只是想让求职者觉得考进去不容易,因而格外珍惜。不然,可能一两个星期,人就都走光了。”我给侄儿分析道。
多年以前,我也进过类似的公司。那家公司租用了一家生活类杂志刊号,办起了“权威”教育杂志。我之所以会去,一是因为他们自称的主管部门牌头大,二是因为办公地点在某机关院内。我想起码這应该是家正规杂志,无论效益咋样。
上班第一天,我就发现机关院内有许多私营公司,他们只是租客而已,与机关本身毫无关系。干了两月,发现从来没有上级领导来指导过工作,所谓主管部门纯属扯虎皮做大旗。再说一家原本生活类的杂志,居然主要靠发论文收版面费为生,可想而知哪来的权威性?在这里干,既不可能有什么经济效益,也不会有成就感,于是我打算辞职。
“你急什么?发论文只是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要赚钱我当然另有谋略。”主编出面挽留我。他形象地以“神”为例,说神分为两种:正神、瘟神。我们发论文,那些想评职称的知识分子有求于我们,我们充当了正神。我们其实同时也可以当瘟神,现在管理不善的学校多着呢,我们去采访,搞负面报道,他们就得出钱消灾。
“正神往往只能享受点香火。对于瘟神,比如河伯,人们可舍得投入了。牛啊、羊啊甚至童男童女都舍得往河里扔,怕河伯发怒……”主编得意洋洋地说。他这么一说,我更不敢干了,赶紧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