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贡献本质上无善小善大之别
2015-09-10简岩
简岩
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最终,她的眼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不过,当初河南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承诺,2015年清明节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但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对此,有关机构表示,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所以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不会刻上捐献者的名字。
虽然从严格意义上看,人和生物体的构成由小到大是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而且,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条也明确规定,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人体器官,但是,无论从中国文化传统,还是现代意义上的爱即奉献来看,李翠的眼角膜捐赠都应得到铭记和感谢。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历经千百年,这一要义已成为一种普适价值,不仅在中国被传承,也被其他国家的民族所认同。所以,如果因为某种学术定义的差异就将捐赠组织的贡献抹杀掉,有违中国文化中行善的精髓。
另一方面,从爱即奉献的理论看,一个人能不顾“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旧观念,把自己肌体的一部分无论是细胞(如骨髓细胞)、组织(如角膜),还是器官(如肝脏)捐赠出来,都是一种大爱,捐献者的精神和情操都是一样的,正如一个穷人捐赠了10元,而一个亿万富翁捐赠了100万元一样,都是值得铭记和感谢的。
此外,由于器官和组织的学术解释在一般公众看来是没有差异的,所有捐献了组织和器官的人也都应当获得纪念和缅怀,才能促使人们从行小善过渡到行大善。捐赠器官的行为在中国所以还少,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捐赠组织这种意义并不亚于捐赠器官的所谓小善得不到鼓励和铭记,也就不可能激励人们向前迈出更大的一步——捐赠器官。只有当小善也能被纪念和鼓励之时,才能积小善为大善,让捐赠器官的善举为公众所称道和效仿。
李翠的名字应当出现在功德碑上的理由也体现在西方文化中,例如人们喜欢看的英国电视剧《唐顿庄园》中的厨娘帕特莫的侄子在一战的战场上阵亡,官方认为其临阵逃脱,因此不在阵亡将士的纪念碑上刻上帕特莫侄子的名字。但是帕特莫认为,她的侄子上了战场就是为国捐躯,理应得到国家和公众的纪念。
经过帕特莫的多番请求,善解人意的伯爵罗伯特巧妙地运作和捐款,为帕特莫的侄子单独建了一个纪念碑,而且就在阵亡将士纪念碑的旁边。这终于了却了帕特莫的心愿,而且也是对唐顿庄园附近的村民,甚至整个约克郡的公众一种鼓舞:所有为公众、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都应得到铭记和缅怀,而不论其贡献大小。即便当了逃兵,只要其上过战场,也是为国家和公众做出过贡献,值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