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的标准
2015-09-10叶竹盛
叶竹盛
我一直是(或“想当”)个好学生,因此从小到大,一听到唱国歌升国旗,我就面向国旗肃立,不乱跑。上大学后我在校报当学生记者,有一次国庆升旗活动由我负责摄影,仪式开始前,我端着照相机,四处寻找合适的摄影位,已经想好升旗仪式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场景。等到国歌一唱,我就愣住了,我该按照好学生的标准肃立呢,还是按照好记者的标准,最快速度跑到各个拍摄点,拍出能够全面反映活动的照片?
当个好学生还是当个好记者?我当即把这种困惑告诉在场的一位宣传部老师,他说你是记者,应该不一样吧?我便不再肃立,跑到升旗广场前的教学楼3楼,从阳台上俯瞰广场,拍下活动全景。第一次俯视着看国旗升起,心中最大的感受并不是“我拍到好照片了”,而是一种亵渎似的惴惴不安。
最近歌手姚贝娜病逝。在她病逝前后,一群记者围守,还有记者进入临时手术室拍照。争论随之而来—我们该如何报道名人死亡?这使我想起了当年的困惑。我现在还是一个记者,但已不再是学生了,因此我的追求已经调整为“做一个好人”,而我的困惑也相应变成了“好记者能不能也是个好人”。这些年来,我看到有些人为了做好人而做记者,有些人为了做好人而不做记者,还有一些人因为被当作“坏人”而做不成记者。
法学家冯象写过一篇流传甚广的文章,《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这个问题本身,就含有揶揄讽刺律师的成分。冯象的结论有些机巧。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能立地成佛。有时候律师便是法治通往正义路上的劫难。没有妖魔鬼怪,唐僧师徒成不了神佛;没有律师,法治也实现不了正义;更何况,有时候那些妖魔鬼怪还是正义女神故意安排的。
妖就是妖,奈何要用好人的标准要求好妖?你做你的好人,我做我的好妖,如来佛掌之下,各司其职,其乐融融,共赴西天,哪来那么多困惑和问题?
拿好人标准来丈量一切群体,要求好记者也是好人,好律师也是好人,好医生也是好人……这既不合理也不现实,甚至暗藏凶险。且不说“好人标准”本身有些虚无缥缈,即使真那么确实,那么所有人都是好人的社会既不应该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一个要求所有人都成为好人的社会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然要安排一些人来监督大家是不是成为好人了(或是有一批人自愿承担这个责任)。这些鬼鬼祟祟四处打量别人是不是好人的人,以我的标准来看,他们本身就是坏人。
一般而言,只有同一个群体才最(且最能)关心自己群体的成员是不是好同志。妖怪见到你,才不管你是好人坏人,肯定是先流口水,想着哪快肉最柔嫩,最好下口。
这并不是说一个群体的好坏容不得其他群体来臧否,而是说,当有人动不动拿着好人的标准来丈量其他群体之时,他最关心的未必是这个群体自身的荣辱,而不过是拿人的标准来暗藏妖的祸心。让妖来划分人的好坏,结果可能是黑瘦的那拨被归为好人,白嫩的那拨被归为坏人。于是,妖便既得了吃到白嫩人肉的口实,又得了吃掉坏人的口惠。
如今,有些医生不太谈论德艺双馨的好医生应该怎样的,反而对记者中的坏人生就了一副火眼金睛;有些法官、检察官也不太关心同行是不是制造了冤案,最拿手的反而是辨认律师队伍中又有哪些坏人在死磕了;有些官员不太关心怎样才能让官场成为好官场,最关心的反而是记者是不是好记者,律师是不是好律师,武媚娘是不是好的武媚娘……以及任何一个人是不是别有用心的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