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导向” 体现“三个要求”
2015-09-10万智奇
万智奇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将老龄事业立法、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今年,常委会再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列入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并决定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4月2日上午,执法检查启动会正式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出席并讲话。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近年来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分析并询问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原因及对策,提出加强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重点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执法检查组将在薛潮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担任组长,副主任委员史秋琴、徐季平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市人大内司委专家咨询组成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等。为增强监督实效,执法检查组拟实行“五个结合”,即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相结合,执法检查与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监督老龄事业规划的落实和编制工作相结合,市和区县人大执法检查相结合。按照工作计划,4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将集中开展检查活动,6月上中旬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同时做好常委会审议及专题询问的相关准备工作。
薛潮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在养老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人大必须有所作为。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让上海的老龄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让上海的老年人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执法检查工作要着力突出“三个导向”:一是要聚焦养老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特别要聚焦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及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落实。二是要聚焦养老工作的瓶颈问题,突出“政策导向”。要加强分类指导,带着“五个问号”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思考哪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哪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政府应当协助解决的?哪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应当推动社会组织帮助解决的?哪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应当通过市场解决的?各项养老试点工作,如高龄老人护理计划,哪些是亟需加快步伐的?三是要聚焦本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老年人群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要抓住人大代表在不同场合反复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法律实施问题,明确“问题导向”。
执法检查工作要切实体现“三个要求”:一是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针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医养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涉老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关键问题,把握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的原则,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既要注重总结经验,更要努力查找不足。二是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要注重把执法检查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实施法律情况的报告结合起来,同开展专题询问结合起来,同立法工作、代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专题询问同年初人代会的专题审议结合起来,把人大代表在专题审议会上的关注重点作为常委会专题询问的重点。三是要同步监督,同步落实。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好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两个层面的特点和优势,做到有分有合、各有侧重。要在“一办法两规定”的框架下开展代表工作创新,切实发挥代表在执法检查中的主体作用。各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市和区县两级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