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面对面”
2015-09-10未天
未天
一边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一边是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专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副主任钟燕群参加并讲话。这场带有“询问”元素的专题会,尽管不同于常委会的专题询问,但让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面对面”沟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坦诚交流、商议对策,在互通互动中,推动食品安全难点和顽症问题的解决。
难点,怎么破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市农委的领导回应一下。”刘震华代表率先就郊区羊肉的集中屠宰问题发问,“目前上海活羊屠宰基本以作坊为主,食品安全隐患不小。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这个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请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过程中还有什么困难?”对于代表的提问,市农委副主任殷欧坦言,推行羊肉集中屠宰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一定困难,主要在于消费者比较喜欢新鲜的“热气”羊肉,以及集中屠宰对农民不方便等原因,所以这项工作一直想推,但是一直没有推成功。殷欧表示,由于集中屠宰短期内存在难度,目前正在推进适用于小作坊的安全操作规范。“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能够再拓宽一点思路。”在听完市农委的回应后,刘代表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设立临时屠宰点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活羊屠宰进行规范。”
当前,无证无照餐饮店已成为城市管理“顽症”。去年人大执法检查发现,沪上不少小规模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情况。今年针对区县交界处无证无照餐饮店的情况,执法检查组进行了“回头看”,结果依旧不容乐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监管是努力的,但是效果不太好。这个顽症治理不好,就是我们的药不对路,我们要换思维了。”许丽萍代表直言不讳地指出。据了解,当前百分之六、七十的无证无照餐饮店由于房屋和环保问题没有取得相应证照,比如经营场地太小,无法取得营业执照,进而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等等。“无证无照餐饮店产生的根源很复杂,其中就包括就业的刚需和生活的刚需。“金永红代表则认为,像这样一种顽症的治理,不能简单化,或者是一刀切。“无证无照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不过关。由于房屋问题而办不出证的和由于环保问题办不出证的,这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存在油烟扰民等环保问题的,当然不能给予证照,但对于因房屋面积、房屋属性等资质门槛无法获照的,我们能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降低一点食品经营许可的门槛,采取一些灵活性的监管办法,探索符合现实需求的管理模式。”金代表的想法也得到了与会代表和有关部门的认同。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表示,代表的建议为政府部门指引出一条治理无证无照餐饮店的思路,他们将继续探索分类监管、临时许可、备案等管理模式。
监管,怎么严
“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监管体系改革以来,运作的时效性如何,在改革过程中碰到哪些问题?”许丽萍代表抛出的问题也是代表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回应说,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监管人员处于磨合期、整个工作流程处于再造期、信息化系统处于改造期,需要有一个过程。他还指出,“三合一”的市场监管通过增加检查的频次来防范风险还不够,必须要通过监管人员的监管加上技术的防范,再加上制度和法律的保障,才能够有效地推进。
“目前基层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往往是检查时比较重视和规范,但在检查后缺少对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的全程监控,安全监管无法保障。”丁明代表指出。对此,阎祖强回应,随着市场监管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拟定,本市准备出台落实区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首先是对食品监管人员、装备要求配置到位,明确责任,其次是明确检查频次,并将其与移动执法、电子监控相衔接。针对代表担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安全抽检频次下降的问题,将把抽检完成情况列为各个单位的考核内容。此外,为了对食品安全“从严监管”,将对“全程监管”的责任到位予以强化,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监管措施要上墙;二是谁来监管这个企业,要上墙公示;另外,企业的法人是谁,也要一并公示。”阎祖强表示。
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以后,大量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代表们关心:基层监管队伍的人员够不够用、专业能力过不过关、技术装备达不达标。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机构合并后,基层监管的人数增加了,但还必须强化专业化培训,加强专业执法,发挥好体制改革的优势和效益。此外,如何完善基层巡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也是专题会上代表聚焦的重点。黄惠敏代表建议,食品安全监管可以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由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进行日常的现场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信息系统传送至相关部门予以处理。阎祖强表示,网格化监管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他同时透露,市食安办正与市网格办紧密合作,将食品安全的巡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一套操作规范标准,将来下发到基层的监管人员,通过这种巡查方式来完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
法规,怎么立
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本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已列入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此次执法检查其中的一个联动,就是把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开展地方立法调研结合起来。在专题会上,不少代表提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要坚决贯彻实施,让法律的利剑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要在全国人大修法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把地方性法规修改好。
会上,许丽萍代表说起在执法检查中碰到的一件事。有一次,在暗访一家食品加工厂时,在厂门口看到了一堆食品,过期的、没过期的混杂在一起,工作人员说是从超市退回来的,所以,执法检查组成员和执法人员要求提供台账和销毁记录。“这家厂的规模也不是很大,如果是一家管理严格的企业,拿出这些记录,应该是比较快的。但是我们等了蛮久。” “这个隐患,我们也注意到了。”阎祖强坦言,这一直以来是超市和食品生产企业的“潜规则”,有的超市会强势地将过期食品退给企业,让企业自行处理、销毁。当前,法律上对“回收”的定义还不清晰,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所以要在地方立法上加以明确,严禁从超市或其他卖场回收食品来加工食品。
保健食品的监管是今年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丁明代表注意到,目前高档保健食品,如冬虫夏草、燕窝人参等准入要求不高,资质审查和可追溯制度欠缺。阎祖强表示,当前对于高档保健品的监管,确实还不够严格,追溯还是停留在索证索票,“新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力度,因此在我们地方立法中还要进一步明确对高档保健食品的监管。”
殷一璀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既包含食品安全发现机制、无证无照经营等方面的难点和顽症,也涉及“三合一”监管制度改革的落实和优化。相关政府部门要创新思维方式,在网格化监管、食品准入门槛、政府管理与经营者自我管理等方面进行更有益的探索,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殷一璀强调,市人大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视,制定工作标准,明确检查要素,通过不断实践,持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