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缘何屡禁不止
2015-09-10向敬之
向敬之
学术剽窃,似乎成了一种时尚。被曝被究者,有学界资深、高校大佬及政界高官……1月10日,北京大学通报,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
把时间退回至去年8月23日,名刊《国际新闻界》网站发布公告,称于艳茹读博期间发表于该杂志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黨运动”》,被举报涉嫌抄袭Nina R.Gelbart发表在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1984年第4期论文内容。
《国际新闻界》官网贴出于艳茹和Gelbart论文并用黄色标注具体抄袭之处,且将情况通报于的相关单位,联系文献收录机构删除该文电子版,决定5年内拒绝于的投稿。当时,北大历史系表示,将组织有关专家重新进行调查,包括审查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认博士答辩论文抄袭,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抄袭一事,于艳茹供认不讳,全无“小时代”主人郭敬明那般“很有骨气”,承认抄袭,绝不道歉。郭“抄男”的剽窃,虽然经历了法庭的裁决,但其粉丝力挺,谩骂被害者,“永远支持”。这种文字隐恶,不经意间成为了一种恶习,这不,最近被炒得热热闹闹的于正抄袭案,虽也被琼瑶奶奶赢了官司,同时许多编剧导演进行了集体挞伐,但真正的结果,很有可能不了了之,于抄抄可能继续抄下去。因为,现行的制度,对那些“抄”大师的汹汹气势,只有助长,而无实质性的追责。
抄袭也好,剽窃也罢,都是一种严重不负责的创作与研究态度。论文抄袭,请人代笔,学术造假,有人因此丢了学位、教位和官位。然,屡禁不止,时有曝料。
郭敬明等作家们的抄袭,是明显的追名逐利。在丰厚利益面前,他们铤而走险,昭示天下时被唾骂也无所谓。然而于艳茹们的剽窃,并没有得到那般大名厚利,甚至读者也不多(学术期刊在行业领域的影响大,但多属小众读物,订数小,受众少)。剽窃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探讨。
盖因中国学术制度和职称制度明文规定,通过学位、评定职称,必须按要求公开发表一定数量、一定字数的论文,否则,就不要想那些荣誉之事。
走门路,买版面,找枪手,或亲自抄袭,或秘书代劳,制度之下,必有无奈和侥幸,智者和勇夫。量化的制度,助长了学术不正之风伴随着制度的严规铁律,顽强地生存下去。我无意为等待严惩的于艳茹叫屈,但她的剽窃,不能不说是中国学术研究制度非良性发展下的产物。凭借学习成绩进入高校的年轻学子,除了要完成各种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习与考试,还要完成任务式的论文去同教授、专家抢拼期刊版面。剽窃,让他们期待侥幸在呆板的学术制度下暗度陈仓,期待完成制度规定而拿到学位。
追责,当事人首当其冲。但缘何剽窃总要待既成事实后方被发现,导师没有质疑意见,审稿一路绿灯放行,难道都可卸责?学界也不时有人抗议不健全的学术制度损害了学术研究,但制度犹在,剽窃频仍。不合理的、压抑研究的学术考评制度如不做彻底改革,纵有法律法规严阵以待学术腐败的恶俗,也不能杜绝抄袭剽窃,也不能避免学术的悲哀。
高等教育培育的是研究型人才,如硬要以“大跃进”一般的量化标准,与学位、职称来做跷跷板游戏,那么伟大的爱因斯坦当时绝对跷不起来,因为他的论文篇幅都很短。
电影《美丽心灵》讲述了一个温馨的心灵故事:普林斯顿大学规模并不大,但它却拥有包容个性、自由甚至缺点的精神。普林斯顿在纳什精神失常时,随他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在图书馆看书,或在校园里徘徊,还筹集资金为他治病,并提供一个为期一年的研究数学兼讲师的职位,正是在这种关爱下,纳什逐渐恢复正常,并以“博弈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艾尼洛·瓦尔,1985年当上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后,9年中没有任何文章问世,普利斯顿妙就妙在允许他9年不出一篇文章,让他专心攻克世界上最大的难题——费马定理。
清正的学术之风,横绝的研究之果,只诞生于健全科学、自由宽容的学术制度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