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房地产”创新的道与术
2015-09-04吴骞
文|吴骞
从互联网开始被广泛应用开始,“互联网改变生活”的说法就一直不绝于耳,这两年更是有越来越多的人真正开始体会到了互联网“改变生活”的具体体现。
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变革,互联网也催生出了很多的新兴行业,这些行业不仅为投资者和创业者带来了很多新的机遇,同时也为传统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与挑战。应对这样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被圈进互联网大潮里。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使得“互联网创新”成为了时下最热门词汇。房地产行业作为传统行业的代表,如何扭转思维方式,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抓住新常态之下新的发展机遇成为行业思考与探索的话题。
当前“互联网+房地产“的创新应用多体现二个方面,一是营销;二是,金融。
互联网+营销:停留在使用社交软件发广告的阶段
从2011年SOHO与新浪易居联手开启网上竞拍购房的先河,到现在“全民营销”、“微博微信团购”等花样繁多的房产互联网营销新模式,互联网营销创新只用了短短数年时间就被大众接受。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社交网络对于人们生活的渗透,影响了传统媒体对于大众获取信息的控制力,购房者已经不是单纯的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志、公交站台的楼盘广告就会奔向售楼部。社交平台的广泛应用,信息获取渠道的改变,信息量的快速增加,逼迫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不利用更加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获得市场注意。
目前互联网营销的主要模式是通过做好流量、数据和媒体平台,最终促成房产交易。微信、微博、APP和网站等多种媒体形式都被企业所运用,以便吸引购房者关注。例如,2014年万科与淘宝、百度互联网企业携手,开发移动营销端口,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使用客通产品主打全民营销与移动案场数据管理等动作。2015年万科再次扛起房企互联网探索的大旗,将其在上海的10个项目打包,与上海乐居、实惠APP进行深度合作。除了万科不断尝试之外,碧桂园联姻淘宝、方兴“双11”、“双12”合作乐居、淘宝。这些都是开发商在市场预期下行、销售压力倍增的情况,集合互联网对营销模式进行的探索。
从实际操作来看,当前的互联网营销模式仅仅是停留在利用社交平台的阶段。互联网与营销仅仅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叠加,将传统的营销手段从线下搬到互联网平台而已,互相之间没有真正融合,是相互脱离的独立点。这样的互联网网营销模式虽然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足够的恶关注,引起了讨论的热潮,最后依然陷入了价格战的怪圈。
互联网+金融:金融概念弱化,沦为营销手段
房地产行业是个需要大量资金沉淀的行业。历来政府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监管十分严格。房企获得资金的成本高,周期长,融资难一直是限制开发企业发展的一大阻碍。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用金融作为房地产行业创新的入口,成为各大房企的关注热点。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众筹”模式已经遍布各个领域,成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于2014年开始,房企纷纷联手互联网平台推出“房产众筹”项目,包括万科与365地产网、远洋与京东、龙湖与搜房网等。仔细研究这些众筹活动,不难发现,当前房地产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的众筹与真正意义上的众筹概念有所区别。现在房企采用所谓的“众筹”更像是一种营销手段,应用范围小,对于企业资金层面的影响微乎其微,仅仅是博人眼球而已。
除了众筹,不少企业瞄准了客户购房和装修过程中的贷款问题,作为金融创新的切入点。例如世茂地产、绿地集团和平安集团合作进行金融合作,在买房置业的准备阶段、首付阶段、按揭阶段均提出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降低购买门槛。但这些尝试也仅仅局限于部分项目,应用范畴小,且具有一定的门槛。对于项目的销售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对整个企业的资金运作,并无太大作为。
互联网与房地产的创新融合才刚刚开始,对于房企来说可供尝试的方式还有很多,但是这些尝试最后是不是都能成为创新的模式,而不是仅仅变相的营销手段,都有待时间验证。
纵观目前的互联网与房地产的集合应用,虽然企业都进行多种多样的尝试,但多数停留在“噱头”阶段,即使在术的层面进行尝试,仅仅将“互联网”和“房地产”两个名词写在一起,未出现融合碰撞的新火花。
互联网+房地产,创新的前提是对于互联网思维的理解
互联网时代房地产行业的创新,首先从思维角度开始。传统的制造业是封闭式生产,房地产行业更是尤甚。开发商决定生产何种商品,开发商决定以何种价格销售。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关系是割裂的,有时候甚至是对立的。但在互联网时代,这种状态彻底被颠覆。
互联网与房地产的创新结合,更应该是思维模式上的创新。许多行业领头企业已经行动了起来,自2013年10月31日起,万科集团总裁郁亮便带领诸多高管,以每月拜访一家的节奏,先后前往阿里巴巴、腾讯、海尔、小米等公司学习互联网思维。2014年2月万科集团更是请一位名叫马佳佳的90后网络达人,前往万科总部讲课,了解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并不简简单单的是基于互联网产品、技术的改革,也不是简单的将产品电商化、社交化产生良好的效益,也不完全是针对某一个行业的创新。互联网思维的核心就是“人性化”思考,理解并悟透了这一点,才能真正使“互联网”化为房地产商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的真正利器。要实现互联网时代房地产真正的创新,就要突破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
对于房地产而言,产品创新需要突破的是生产产品的转变,即“造房子向造家”的转变。未来房地产建造的不是一个商品,更多的是一份体验。
随着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市场的不对扩大,房子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不稀缺,人们对于房子的获取欲望越来越低。而对于居住体验的要求越来越高,建造一个钢筋水泥的四方盒子,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与消费者的沟通,在开发过程中加入更多的人性化、个性化的要求,以“人的尺度”衡量,把着力点放在可能呈现的生活氛围,居住体验可能,社区邻里生活等放大,打造一个舒适而美好的栖居之所。紧紧贴合“人性化”的时代需求,把产品和服务做到一种极致。这样的创新才是彻底的具有可持续的创新。为了实现这样的转移,开发企业要从思考维度上发生转变,从现在的生意人变为产品人。以前房地商认为房子能卖出去就是成功,所以对营销非常重视。如果仅把互联网思维理解成一种“优秀的多媒体营销”手段,那就依然是生意人的惯性思维,也就是所谓互联创新的现状。
造出符合购房者个性化居住要求的好房子仅仅是互联网思维的一个方面,好的物业管理创新,好的社区服务升级,也都是创新思维的体现。开发商不再是“盖房子的”那么简单,企业的竞争要素是向管理能力和社区服务水平转移。换句话说,就要考虑让“物业”保值增值,考虑让“业主”舒服满意。
产品思维要创新,盈利模式也要有相应的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原来的单维度靠挤压成本要利润变为多维度凭服务增值利润。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消费者主权意识迅速觉醒,以往由商家主导的市场已变为由消费者强势主导。对开发企业而言,也必须积极转换身份,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未来如果依然希望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必须要从软件出发,与房地产捆绑的各项资源,比如说社区服务、物联网、金融服务……这些才是房地产获得利润新的利润点。
及时理解互联网思维的真正含义,找准创新模式入口是当前企业新转型的关键。简单粗暴的叠加概念,盲目地模仿和尝试都是得不偿失的。创新的前提,是思考方式转变。虽然房地产业如何真正与互联网融合,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来房地产行业将从单纯的卖地段、卖质量、卖景观、卖周边配套的传统模式,向卖安全、卖个性化、卖服务、卖生活方式的新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