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5-09-04傀江波
傀江波
日前,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将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
此次发布的《纲要》与7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构成规范发展中国互联网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的“姊妹篇”。其发布和实施将带动智慧城市产业从上游的设备设计、生产和安装,到中游的应用开发、信息集成和云计算,再到下游各个领域的IT产业链条的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全部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89%的地级城市和47%的县级城市都开展了智慧城市建设。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表示,智慧城市吸引了众多部门和企业大力投资,据统计,近年来这一投资总额以10%至20%的年增长速率增长,这在我国GDP增速逐渐趋缓的当下并不多见。
在欣喜之余,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智慧城市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应用技术挖掘还不充分,产业格局尚未形成,业务及商业模式有待研究。如何突破关键技术,如何创新商业模式,如何给用户带来更多创新应用,统筹推进信息化和城镇化进程,需要业界共同探讨和实践。
智慧城市没有标识,因区位不同、资源优势不同,发展目标也不尽相同。在发展理念上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要始终坚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创新是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布局动力,只有创新才能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才能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要每个城市不能一哄而上,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实事求是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我国城市发展正处重要战略机遇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政务系统、行业业务监管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与技术服务,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应用推广和技术研究,做好“十二五”到期课题验收和在研课题监督评估,与社会各界一道不断完善智慧城市标准规范编制,努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十三五”时期迈向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