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的后面
2015-08-29张岩
掩映在门后面的故事,似乎有点陈旧,但是,由于作家的笔触深入到了人物的内心,这就留给了人们许多想象的空间。现代的城市不仅仅只是制造繁华的绝美之地,同时也在大量制造着举不胜数的或令人瞠目结舌、或光怪陆离的故事。透过这些故事我们隐约看到了变迁,首先从这座城市中生活着的最普通人的思想里得到印证。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座完美的城市,不仅仅是表面的现代化的建设和极其考究的现代化的设施,就可以完全确定了。关键还在于,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水准怎样去适应这个已经在日新月异变化了的城市。读张岩这篇小说似乎能在回味故事的过程中,更强烈地感受到这样的问题。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都将面临着这个问题的拷问。
所有事情,都是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交合,拉开她的牛仔裤拉链引起的。
这其实不过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动作,如果她会做人,完全可以装作不知道,或者一笑了之的。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在她一觉醒来之后,她竟对我大为光火,摆出了非要问个清楚明白、不弄个清楚明白决不罢休的样子。我对她是失望的,对她这种小题大做的姿态,深感荒唐、可笑。这点小事,至于吗?何况又没有外人知道,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她倒把自己当成秋菊了。我很不理解,觉得她这样做实在是大可不必的事。
给你说说那天发生的事吧。那天晚上,我跟她是喝了酒的。我老婆不在,我老婆出去旅游十多天了,听说快回来了。她那天代替我老婆在厨房炒菜,因为心情不错,她炒菜时,把锅碗瓢勺弄得叮叮当当,甚至弄出悦耳的音乐声来。我心情也不错,一篇小说刚刚敲完,高兴得只差翘了尾巴。她大约见我高兴,就推开厨房的门,伸出头,破天荒地像自家女人一样命令我到菜场买一点芫荽,以备烧鱼之用。我也是破天荒地接受了她的“命令”,第一次像个家庭妇男一样,骑着车,去了不太远的菜场。我买了芫荽,看到水果摊上的水果新鲜得像是女人明艳的脸蛋,于是我又买了二斤草莓,一斤芒果。
她弄好了几个小菜,我进厨房端菜的时候,她已经把草莓洗好了,草莓水淋淋的,在洁净的白瓷盘里新鲜欲滴。在我往外走的时候,她捏一颗草莓,让我张嘴,把草莓丢进我的嘴里。我嚼起来,觉得那草莓汁水丰盈,比正常的草莓略甜一些。我看了她一眼——第一次像看老婆一样看了这个女人一眼。这女人的脸庞有点红,像一颗草莓。
菜在小桌子上摆好,接下来是喝酒。就我跟她。我自然是坐在主位上,她就自觉地坐在侧位。她似乎有些激动,但是坐定后,她就沉静了,像坐在自家的厨房里。我却有点儿局促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跟她喝酒,在老婆不在家的时候。按说,也没有什么,可是我的心有些惴惴,像心里的某个地方藏着鬼似的。当然这感觉很快就过去了。我想我要平和一些,要对她好一些。因为她既是我家宾馆的清洁工,又是我们生活的保姆,我有责任对她多一些关心和问候。
“冯晓红,喝点什么?”我说。我想女人一般不喝白酒。
“不喝。”冯晓红说。平静得像女主人似的。她调整着盘子,把一盘鱼推到我的面前。
“喝点饮料?”我说。
“不喝。”冯晓红说。手还在调整盘子,像跟自己对弈。
“喝点白酒吧?你不喝点,我一个人喝多没劲。”我说。
“好吧。”冯晓红说。
我没想到冯晓红居然要喝白酒。我大度地拿过酒瓶,为冯晓红斟酒,冯晓红不愿意,她说:“你是老板,该我为你倒酒。”就夺过我手里的酒瓶,为我斟上,然后才往自己的酒杯里倒。冯晓红这样做,我是赞许的,满意的。冯晓红是懂得身份的,知道礼节的。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细节,我若再写小说,一定把这个细节写进去。
端杯。“当——”,碰一下,对望一眼,就这样喝酒了。喝着,吃着,气氛居然平静而安好。我以为冯晓红只象征性地喝一点儿,表示一下意思的,没想到一杯干了,并没有停止的意思。于是接着喝,喝着聊着,挺好。几杯酒下去,冯晓红的容颜比草莓略红了一些。我看不到自己的脸色,却感到有点头重身轻。也许是喝急了吧?无妨。微微醉意里,我优雅地伸过手,把冯晓红跟前的酒瓶拿过来,为她满上一杯。
冯晓红看看我,没有拒绝。
“袁作家……”冯晓红看着我说。她来宾馆两个月了,听说我是写小说的,一直叫我袁作家。
我说:“冯晓红,别叫我袁作家了,直接叫我袁小元吧。”
冯晓红说:“不。作家就是作家,我很尊敬作家。我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说:“好吧,随便你叫吧。跟冯晓红碰了一杯。”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很在意别人怎样叫我。因为这关系到人们对于一个真正作家是否给予应有的尊重。
“你老婆很喜欢旅游啊?”冯晓红说。
我说:“是啊。我老婆这半年出去旅游好几次了。她出去旅游,就把我从作协叫回宾馆值班。她以前可不是这样的,看来旅游让她走火入魔了。”我嗞了一口酒,咬咬牙。
“下次你老婆出去旅游,你陪她一起去吧,我给你值班。”冯晓红说。
冯晓红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眼神深深,似乎暗含着什么异样的东西。
我说:“好的,谢谢你,冯晓红。”我一仰脖子,把一杯酒倒在胃里。
“其实,我并不只是为了孩子读书,才来你宾馆打工赚钱的。”冯晓红说,“我从县城来到市里,是为了找一个人。”
我说:“找谁?”
冯晓红说:“我男人。他叫钱刚,是个律师,经常外出办案和学习,每次出去帮人家打官司都要好多天才回家,这段时间听说在本市,又有好些天没回家了,打他手机不通,他消失了。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当面向我解释明白。”
我再次像看自己老婆一样看了冯晓红一眼。冯晓红没有看我,她俯下头,喝了一口酒,抬起头,我看到她眼里满含着湿漉漉的东西。我说:“冯晓红,别喝了。”冯晓红摇摇头。似乎酒精是她的支柱,她非要依靠着它不可。于是我们继续喝,我发觉酒精好像也成了我的支柱,没有它支撑着,我会立马坍塌。我忘了我的作家身份,喝到后来,我一直刻意维系的高雅气质逃得一干二净。冯晓红的脸也不再是好看的草莓。桌子上杯盘狼藉,那条丰腴的红烧鱼早已成了甲骨文。酒瓶底子朝上,倒不出一滴酒来。
冯晓红醉了。冯晓红一挥手,说:“不喝了。”冯晓红站起来,晃了一下身子,往杂物间走去。杂物间是她的卧室。冯晓红当初来的时候,考虑到她的清洁工身份,我和老婆为她在杂物间铺了木板床。
冯晓红刚进了杂物间,又从里面急急走出来。冯晓红醉态毕现地瞅着我,说:“袁作家,你这杂物间的老鼠太多了,我今晚可不可以换个房间睡?”我说:“可以。”很绅士地挥一下手臂,说:“到我值班室睡吧。”
值班室是我晚上值班睡觉的地方。里面有席梦思床、电视和空调,比逼仄的杂物间宽敞多了。平常只有我和老婆可以进去,别人是不得进入的。但是冯晓红是我的员工,我想我有责任让她在今晚睡得舒服些。
冯晓红没有拒绝。
我在心里想,有些事情是说不清的。说不清就说不清吧。水至清则无鱼。
冯晓红进了我的值班室,却说:“你怎么睡呢?”我心动了一下。但紧跟着,我就很平静地说:“我会有办法睡的,我到你的杂物间睡。”冯晓红说:“好吧。你是男人,你不怕老鼠。”她回过身来,欲把门从里面插上,我开玩笑说:“喝醉了也没忘记插门?”冯晓红睨我一眼,笑笑,说:“不插就不插。”让门半掩着,冯晓红回到床边,拢了拢头发,脱了鞋和上衣,只穿着背心和牛仔裤,在被窝里躺下来。我看到她躺好以后,伸出修长的手臂,轻轻地关了小台灯,那动作,自自然然的,像个十足的居家的女人。
门就那么虚掩着。
虚掩的门,有时是要人命的。你永远无法弄清,虚掩,对于你意味着什么。虚掩的门,是可以进去?还是不可以进去?进去之后,是掉进地狱,还是升入天堂?于是你在揣测中惴惴不安,欲罢而不能。就是在对这些未知的揣度中,虚掩的门柔软地改变了你某些既定的感觉,让你感官深处的某些东西发生裂变。这不是你的主观可以掌控的。我想我就是因为这扇虚掩的门,我本无邪念的心不自觉地心猿意马起来。当然我很快就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去想那非分之事。
我坐在电脑前,努力地看我的小说,可是看着看着,那些字摇摇晃晃起来。我该慎重地想一想睡觉的问题了,因为我困了。我想我只能到杂物间睡了,因为所有房间都住满了,而且我的值班室被冯晓红占领了。但是,我转念一想,如果冯晓红今晚有别的不好启口的意思,我到杂物间睡,岂不辜负了她的一番美意?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冯晓红今晚在我值班室睡了。而且,是在我老婆回来的前夜。这意味着什么?她为什么要换房间?仅仅因为杂物间有老鼠吗?当然,随意揣摩一个人,是不好的,这个我知道。所以,在一些乱七八糟的意念闪过之后,我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去杂物间睡觉。我深知,这是通向天堂的明智选择。
我在去杂物间之前,在虚掩的门前站了一会儿。我在思考,虚掩的门要不要关好。如果不关好,我心里边的门,一夜可能都会虚掩着。我于是把我的手放在门锁上。我知道,只要我的手轻轻一旋,门就会被关实了。我的手放在锁上只是一瞬,而我的大脑已转过千年。我还是不能确定要不要马上锁门,我往室内看了一眼,我想冯晓红身上的被子会不会掉下来?我要不要进去为她掖好被子?我正在踌躇间,一种虚幻般的呢喃声飘过来。我说不清这种游丝样的声音来自哪儿,当我调整好耳朵的倾听角度,我才听明白,那让人骨头发软的声音来自宾馆二楼某个房间的女人的呻吟。
我的两条腿绷直了。
我知道,夜已经很深了。
我想我还是进去看看我的清洁工冯晓红吧。看看她睡好了没有?看看我能为醉酒的她做点什么?我想近距离地看看自己的员工,关心一下。因为我老婆明晚就回来了,我想关心关心女员工,将会不方便了。这样想着,我停止了旋锁的动作,咳嗽一声,很坦然地走了进去。
你也许会想到,我进去以后会饿狼扑食一般往床上扑的。其实我并没有。就算我有那么一闪的念想,鉴于我的身份,我也不会那么去做。这是真话,人和动物总是有区别的嘛。再说,做人总要有底线的。要遵守道德,尊重女性,就像尊重自己亲人一样。不该做的事,是万万不能做的。那些粗鲁的不人道的举动,只有人渣才会去做。我安身在床边的小沙发里,静静地坐着,其实我没有抽烟,也没有打开床头灯。窗外路灯橘黄的光照进来,有一半的光,恰到好处地斜照在床上,我就看到了冯晓红那小小的波浪一样的睡姿。我坐在光线和地面构成的幽暗的斜角里,看那床,看那床上的女人。醉意又加重了三分。醉眼迷蒙里,那床上的女人在变幻,一会儿是冯晓红,一会儿是我老婆。
当然那女人是冯晓红。客观地说,冯晓红并不漂亮,跟我的苗条的优雅的妻子相比,她是差了一大截的。但也不是说冯晓红就没有优点。也许女人各有各的妙处吧,冯晓红的妙处,在于她的腰,她有着黄蜂一样的细腰,这是不得了的,我不知道别的男人看了她的细腰,会作何感慨,反正我看了,总会浮想联翩。
现在,这个让我浮想联翩的女人就睡在我的床上,我反而不太急于联想了,像上个世纪就跟冯晓红发生过什么故事似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就那么平静地看她,真的没有抽烟,也没有开灯。冯晓红脸朝外,睡得很慵懒,很无邪,我想抬手摸摸她的脸,又怕把她弄醒了。我的左手就捆住了右手。我再度让自己平息下来,静静地看着冯晓红的脸。冯晓红的脸比两个月前圆润多了,好看多了。
还是晚秋的时候,我老婆说老是呆在宾馆里,太闷,又出去旅游了,我照例坐在吧台后面值班,我在写一部充满正义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小说,写得正忘我的时候,一个人推开门走了进来。“喂,有人吗?”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小个子女人向我走来。女人头发枯黄,脸色也干涩。“喂,有人吗?”女人看着我又说。我不知怎么回答,这女人是不是脑子有病?明明我在,看到我还问有人吗?难道我不是人吗?我只能不情愿地点点头。“你是老板吗?”女人又问。我再次点点头。女人说:“我是来应聘清洁工的。我看到你外墙上贴了广告,招聘保洁工?月工资一千五?包吃包住?”我依然用点头作答。女人说:“我愿意干。我是从县城来的,孩子在师大附中读书,我来给孩子做饭,顺便打一份零工,挣一点买菜钱。”我又点点头,说:“你稍等,我给老婆打电话汇报一下。”女人站在一旁抿嘴笑了。我给远在平遥古城的老婆打了电话,咕叨了一番,然后我跟身边的不太漂亮的女人说:“你被录用了!”
这被录用的女人就是冯晓红。冯晓红的到来,使我老婆如鱼得水,我们经过研究,共同决定,委冯晓红以重任,我老婆权力下放,把她一直以来负责的宾馆保洁工作,全盘交给了冯晓红。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们这个宾馆说是宾馆,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家庭旅社。还是在一年前,我从朋友的手里接过来的。那时,我在市中心开的古籍书店因交不起房租,被迫关门了,我怀揣着省作协会员证和一颗拔凉拔凉的心在家无所事事,后来,我就从朋友手里接了这个宾馆。
其实我对宾馆这个行业一窍不通,我呆头呆脑,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料,我最喜欢的还是书店。这些年,我一直经营着一个书店,前些年网络尚未普及,读书的人也多,生意一直很好,我负责进货,销售,闲下来的时候,读书,写小说,交二三文友,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老婆负责做饭、洗衣服、带孩子,当然,晚上还负责陪我睡觉。我们的小日子过得顺风顺水,那些年,是我们生意的黄金期,也是我们爱情的黄金期。可是,这几年,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购热的盛行,又加上全民忙着挣票子、买房子,谁还有心思读书,看那些百无一用的东西。实体书店的生意每况愈下了。厄运当头,在劫难逃,我的书店,不得不和众多的兄弟书店一样,濒临倒闭,然后直接关门大吉。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当我把书架上的一本本精装书拿下来,以废纸的价格,卖给收破烂的老头时,我老婆的眼泪流了下来。
我们双双回家,闷在六楼的屋里,天天不言不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就是她的眼看我的眼,我的眼看她的眼,像二鳖瞅蛋。
后来我就喜欢上坐公交了。我像上班一样,每天吃过早饭,抹抹嘴,背个包就下楼。然后在小区的南门,坐上8路的公交车。一任它带着我往前跑,围着城市绕了一圈又一圈。我知道我是没有目的地的,但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我会像工作人员一样准点下车,急匆匆地迈着成功者的步伐,从南门进入小区,爬楼,回家,吃饭。接着,又下楼,出了小区,坐上8路的公交车,开始下午的行程。我觉得这样很好,比呆在家里看电视好。其间,我也曾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写小说,我希望写小说能写出点名堂,某天,我的小说得以发表,并被著名导演看中,拍成了电影或者电视剧,那样,我晦暗无望的人生就得以改写了。然而终是黄粱一梦,当我老婆低沉的叹息从客厅里传来,绝望感和恐慌感如仓惶的蚂蚁,爬满我的心头。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鼠标被我摔得稀里哗啦。有一天,我老婆说她闷,她真想出去走走,为自己放放风。我是理解老婆的。终日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好,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凄凉,能不闷吗?其实,我何尝又不闷?我整天没事,屌丝一样出去兜风,我有病啊我!我想让老婆出去旅游,可是摸摸口袋,口袋里没有子儿。我只能搂着老婆,像老电影里说的那样,跟老婆说:“老婆,你等着,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终于等到那个开宾馆的朋友。那是在公交车里,我跟他谈了我的近况。他唏嘘不已,说:“袁作家啊袁作家,没想到你也落到这般境地!”然后又颇为不平地骂了一通社会。接着,他就为我指了一条生路。他说他准备到外地发展,他手里有个小型宾馆,打算低价转让。他建议我接过来干。他喷着唾沫说:“现在这个社会最赚钱的生意就是开宾馆,开宾馆一次投资,终生受益。”他还说,他的宾馆在师大边上,那可是风水宝地,每到周末,你看吧,大学生会像候鸟一样,成双成对蜂拥而至,过他们的幸福生活。我颇为认同地点点头,但在心里其实不怎么相信他的话,觉得这家伙有点牛逼哄哄。但是我又经不住他那些话的诱惑。于是在一个周末,我去进行了一次实地考察。我原以为他是吹牛的,去了才知道,那情形跟他说的有过之无不及。一对对男女大学生,手拉着手,有说有笑的,天经地义一般在这宾馆开房间,过他们理所当然的幸福生活。我很吃惊,觉得生活像梦一样为我开了一扇太过刺眼的天窗。我突然意识到我这么多年都是白活了。这人间风景咋就变幻得这么快啊。作为一个严肃的作家,我在心里叹了一阵,叹到后来,我对自己说,大约这就是商机吧。再跟朋友谋面时,我羞赧得低下了头。我已没有什么好说的,在未加任何思索的情况下,我果敢地与朋友签了为期五年的经营合同。朋友说转让费20万,他考虑到我们朋友关系,为我减半,收了我10万。这些钱是我老婆找她老爹要的。但是后来我听房东说,第一任宾馆主人把宾馆转让给我朋友时,只收我朋友5万元。不知真假,我也未作调查,随他吧,虽为朋友,也在商言商嘛!
这样,我们就成了“师大宾馆”的主人。宾馆坐落在师大南门闹哄哄的步行街上,是一栋独立的三层小楼,一层是营业大厅,值班室,杂物间,洗衣间和厨房。二层、三层是房间,共二十个标间。我们各个房间都看了,里面大床、独立卫生间、空调、电视、热水器,一应俱全。然而我和老婆并没有宾馆管理经验,我朋友就在去外地发展之前,把他这几年积累的宾馆经营技巧无偿地传授给了我们。朋友不厌其烦跟我们絮叨了半天,最后总结说:“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卫生搞好,床单、被罩一天一换,剩下来就是接待客人,手指蘸唾沫点钱了。”把我们都说乐了,好像我们在一瞬间真的看到很多钱似的。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说:“伙计,好好干吧,赚钱,大大的!”
我跟老婆就好好干。生活似乎又进入了正轨,我再也没有时间挤上8路公交车围着城市转圈了。每天,在我还睡懒觉的时候,老婆就早早起来,先是做早饭,等客人退房了,她就提着小桶和拖把,噔噔噔上楼,收拾房间,打扫卫生。等到我起床,再跟老婆一道,清理各个卫生间卫生,更换被罩、床单、枕巾。一切收拾停当,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老婆又开始打理午饭,我就坐在收银台前值班,守株待兔一般等待着投宿者,为他们刷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当然眼睛也没有忘记盯他们鼓鼓的钱包。
晚上,老婆在值班室沉睡的时候,我照旧值夜班。那是多么细水长流的夜啊,我打开电脑写小说,想象的翅膀开始无边无际地飞翔。
似乎很轻松,可是天天这样一成不变做下来,我们渐渐都品尝到宾馆工作累人的味道。是的,原来宾馆这工作也不是什么好差事,远不是朋友说的那样搞好卫生就行了。其实还不光是累,还有深深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师大周边的宾馆很多!都在张着黑乎乎的大口,等待大学生进进出出。这是我在仓促中忘记考察的一件憾事。因为所有的宾馆都把贼眼觊觎在大学生玲珑的钱袋上。毕竟住宿生源有限,谁不用心经营,谁家的宾馆就会被别的宾馆吃掉。如此夹缝里求生存,身累,心累,远不如开书店那么安详、美好了。
我当然深知老婆也很累,有一天,她抱着一堆血迹斑斑的床单,一脸的汗沿着楼梯走下来的时候,我就满怀愧疚、也不乏讨好地对她说:“老婆,我们雇个人吧。”老婆把脏床单塞进洗衣机里,摇摇头说:“还是先自己将就着干吧,雇人不要给人钱吗?你闲下来干吗?又到作协坐办公室去?”我灰突突地笑笑,觉得灰溜溜的矮了一截。为了给自己找回一点颜面,我又说:“老婆,我的一篇小说发表了。”我这样说,也是想缓和一下气氛,让老婆高兴高兴。开书店的时候,我有小文章在小报上发表,我告诉老婆,老婆都会在我的脸上亲一下,可是这次老婆无动于衷,她手抹着脸上的汗,甩了一下又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给你多少钱?”我说:“稿费还没到。”老婆看着我滑稽一笑,说:“袁小元,那点稿费还够灯油钱?你整天歪着头写这些东西,累不累?到底还有人看?”我庄重地说:“有人看的!”我瞟了一眼老婆,老婆还在笑,说:“袁小元,咱考虑干点正事吧,这他娘的宾馆也不好干呢!”我点点头,把嘴唇闭成一条线。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庄严得颇有点像鲁迅。
宾馆不温不火地开着,慢慢地,我又发现,未来比现在更糟。生意并不是像朋友说的那样火爆,而是越来越糟。真是抑郁啊!他娘的周身着火,急死人了!我在苦思着其中的原因,就发现一个致命的因素,在我当初急于跟朋友签订协议时,被我忽略了。就是大学生正常入住率的问题。大学生周末入住是火爆的,那么平时呢?事实表明,平时大学生上课,入住率很低,只有周末,他们才昙花一现,开始青春狂欢。这样说来,你该明白了吧?宾馆平时生意冷清,我接手这个宾馆是冒失的,这是我失业后跟着失去理性、天天坐公交造成的恶果。但是我在努力挺着,即便即将阳痿,我也要服两片伟哥坚持着,决不让老婆看出我们宾馆的颓势,不让她看出我头脑简单、决策失误。我老婆还是那个全天候打扫卫生的老婆。我呢,我开始勉为其难地暂时放下作家的身份,做一些接地气的工作。比如,我弓着腰,骑车去复印店,打印几百张广告传单,乘人不备,跑到师大校园里到处张贴;制造假的会员卡,到师大南门恭候着放晚学的大学生,用普通话亲切友好地邀请他们到宾馆住宿,凭卡享受半价优惠;拉拢社会上的人,让他们到宾馆里打牌,或者干干别的,等等。我如此这般坚持着,宾馆生意和周边兄弟单位相比,居然不相上下。老婆对于我这样多渠道开展业务,似乎是满意的,但她很少开口表扬我。只有在夜里,当我在她身边求宠的时候,她才会把她的下半身向我的下半身贴过来,我知道那是她对我的“以资鼓励”。
于是我们宾馆慢慢繁荣起来。周末有大学生奉献,生意自不必说,在平时,大学生就算不来,社会上的人也渐渐地多了。钟点房的业务很好,10元1小时,茶水和卫生纸免费,像是大跃进时期大食堂的情形,拾垃圾的、扫马路的人,都可以带着女人进出宾馆了。有头有脸的人,大多选择晚上来,免不了要带女人的,好过夜,那些女人好像比开钟点房的女人档次高一些,也雍容一些,裙摆后面香水的气浪把坐在吧台里写小说的我呛得直打喷嚏。到了半夜,那些房间里的呢喃声就陆续响起来了。你听了,包你腿间发紧,口舌发干,你在臆想着那种声音来自哪个房间,可是那声音像游丝,你根本就判断不出它是来自哪个楼层哪个房间哪个女人抹了口红的大幅度张开的嘴里。
当然,若在周末,又是另一番情景了。那是鲜花盛开的时候,你会听到花朵绽放的声音,我敢说,那声音很诗意,那是青春悸动的召唤。呵呵,你不会相信吧?信不信由你,我可不是为宾馆做广告。
但是我老婆她不这样想,房客们第二天退房之后,我老婆收拾残局的时候,常常是骂。别看我老婆长得漂亮,她其实只会关心生意和钱,她一点儿也不浪漫,一点儿也不懂怜香惜玉,一点儿也不诗意。在她收拾房间的时候,我有时考虑到男女平等,也会严肃着脸,跟在她的后面,到各个房间“视察”。几乎每个房间在住宿之后都会弄得很凌乱,床上、地上很脏。被子、枕头乱作一团,模拟着低级动物交配时的样子,地上落满残红,那是到处乱扔的卫生纸。卫生间里的屎喷到墙上,淋浴头和淋浴管身首异处,安全套丢在门边,脚踩在上边打滑。我看到我老婆隐忍着,先是不声不响打扫,扫着扫着,忍不住了,突然就大骂一句,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生意好,脏一点也没关系的,宾馆嘛,不就是供饮食男女消遣的嘛!可是我老婆受不了,一只安全套让她滑倒了,她索性坐在那里骂了一通。
我灰溜溜的。忧伤地想,宾馆大约是接错了,真是罪过。我试图缓和缓和局面,跟老婆一块整理床铺,老婆掀开被子一看,洁白的床单上留下一片血迹。我老婆的脸就青了。我看那血迹鲜艳如梅,就想到了很多文学作品里大为赞赏过的这种东西,这大约就是少女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吧。我就喜悦地跟老婆说:“这是处女血!”老婆一呲牙,骂道:“处女她娘个逼!”
老婆这一骂,我站不住了。我仓惶地下了楼梯,坐在吧台前,失魂落魄地发起呆来。
老婆抱着一摊脏床单下楼,进了洗衣间,突然放声哭起来,骂道:“我自己的经血都懒得洗,现在要天天洗这些婊子养的经血!”
我沉沉地垂下高贵的头颅。我真是罪该万死。
夜晚在床上躺下来的时候,我想我讨好老婆的方法只能是靠身体。我向老婆求宠。那一刻虽然是关了灯的,但我借助窗外路灯的光亮,依然能看清自己很像缺失了求宠能力的太监。老婆赏赐我一般,在朦胧的暗光里,开始宽衣解带。我弯着腰,猴在一边看着,老婆却不急,她慢慢坐起来,不紧不慢脱上衣,把上衣一层层认认真真叠好,放在床角。老婆却没有脱去背心和乳罩。她又平躺下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交合,轻轻地往下拉牛仔裤的拉链,那动作不紧不慢,中规中矩。我甚至听到了拉锁向下慢慢滑动时发出的“沙……沙……”细微的声音。我有些按耐不住了,我帮着老婆脱了牛仔裤,然后,我就翻身上去,用我身体的某个部分殷勤地勘探老婆身体的某个部分。这时候,老婆说话了。老婆跟我说:“我真的不想做爱。”
我身体的某个部分在老婆说话之后的一秒内坍塌了。
我重拾不了我自己。我弯着腰在老婆的身边躺下来,很安静。
我就是在这时候想到,我们宾馆要招一个清洁工了。
但是不久,随着大学生暑假的来临,宾馆的生意又陷入了困境。大学生放暑假,对靠发学生财的宾馆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想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了。周末,师大南门空空荡荡,宾馆里已不再繁花似锦。面对高昂的房租,我和老婆再次感到空前的压力。我满腹的苦水不敢倒,我只能故作平静,不让老婆看出我痛不欲生的样子,从而让老婆发脾气的次数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些天来,老婆眼睁睁看着生意锐减,她有些抓狂。在做饭或者洗床单时,她便没来由地发脾气,让一些不该发出声音的器件发出刺耳的声响来,她早先跟我开书店时修来的优雅早被现实的压力折磨得荡然无存。她偶尔冒一句,这种生意怎么干下去?我只能干瞪眼,身上长出一百个嘴巴,也说不出一句话。偶尔,她盯着我,又冒出一句:“袁小元,我们是不是上当了?……”
我也说不出是不是上当,我已没有心力思考是不是上当。我说:“坚持吧,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暑假过去生意就会好的,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老婆说:“袁小元,我不想干了。”
正在我们面对未卜的前景忧心忡忡时,我们的宾馆迎来了贵人。也算天无绝人之路吧,李龙来了。李龙,男性,大块儿头,身高一米八几,粗腿粗胳膊,像是洋种人。我开始当然不知道他叫李龙,李龙从公文包里拿出两张身份证,把其中的一张交给我登记时,我才知道他叫李龙。登记完毕,李龙就带着一个女人上楼住宿了。那女的却是瘦个子,跟大块儿头的李龙比,不忍卒睹。我不敢想象她被李龙压迫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李龙来我们宾馆住过一次之后,对我们宾馆很满意,说我家的宾馆比别的宾馆干净多了,这附近几十家的宾馆他都去住过,却没有我们家的宾馆干净。我知道,这都是老婆的功劳。往后,李龙就经常带女人来住,女人常换常新,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有,眼花缭乱的,我们不知道哪个是李龙的老婆,哪个不是李龙的老婆。李龙有时带一个来,有时男男女女带几个来,我们就为他们开几个房间。李龙说他们是他的朋友。我倒懒得问这些呢,随便他们是你什么人,与我都没有关系的,你且只管把人带来开房间,多多益善啊。住宿费大都是李龙结的,李龙这家伙出手大方,我们要多少钱,李龙就给多少钱,从来不看价格表,也不讨价还价,有时甚至找回的零钱他都不要。在这青黄不接的暑期,李龙他们的到来,无疑为我们宾馆的生意带来了可喜的转机。所以老婆跟我说:“李龙是我们的贵人。”我想是的,的确,我们应该谢谢李龙。
老婆说:“是的,应该谢谢李龙。”老婆平时在我面前不怎么言笑,李龙来了,老婆的脸上就开了花。我知道老婆是智慧的,她这样做是表示对李龙的友好和感谢。我于是也就对李龙笑笑,弯着腰,殷勤地为李龙办理入住手续,以示热心和感激。李龙付了钱就上楼了,我老婆先是为李龙送去毛巾、浴巾,后来,我老婆又为李龙泡了一壶茶,送到李龙的房间去,过了许久才出来回到吧台边。这许久的时间里,我在吧台写小说,平白无故的,心就有些毛糙起来。我想老婆肯定是说好听的话给李龙听了,或者,老婆在为李龙沏茶,捧起杯子,送到李龙面前。我想,这都是必须的。
老婆下楼来,回到我身边,就一脸笑,跟我说:“你猜,李龙是干什么的?”
我看着老婆脸上的笑,不知怎的,自己的脸上挤不出笑来了。我说:“李龙是干什么的?”冷冷的腔调。
老婆说:“李龙跟我说他是搞房地产的,开发商!”
我点点头。看着老婆,又点点头。
老婆说:“小元,从今往后,咱们要对李龙更好一些。”
我说:“是的,我们要对李龙更好一些。”
老婆说:“小元,你以后要灵活些,见李龙来了,客客气气跟人说说话,人家又不吃你的,不喝你的,递上一支烟,送上一杯茶,还显不着你了?你看人家怎么混的?”
我说:“那是。”
老婆说:“那是,有什么用?你要跟人家好好学学,别整天写那些没用的东西了。可听到了小元?”
我说:“听到了。”
老婆说:“等一会儿你再给李老板送一壶茶去。”我皱了皱眉,说:“你不是刚刚送去一壶吗?下次再说。”老婆脸上的笑容就淡淡地隐去了。老婆回到洗衣间,我听到洗衣机的嗡嗡声响了起来。
李龙有一天又带几个人来,男的女的都有,我客气地让李龙坐一会儿,我递给李龙和他朋友每人一支烟,然后我就上二楼为他们选定几个上等的标间。我下楼到吧台跟前的时候,李龙已经像主人一样坐在吧台里,跟我老婆聊天。可能聊到江湖上什么荒唐事了,李龙看着我老婆大笑着,我老婆倚在吧台外沿,看着李龙,也红着脸笑起来。李龙看到我,抽出一支烟,三个手指捏着给我,好像我是来住宿的,我脸上的笑不知怎么突然凝固起来。我说:“我不抽。”老婆说:“小元,你烟呢?该你给李老板烟的。”我说:“我的烟抽完了。”我在一旁站着,装出恭听他们说话的样子,李龙却不说了,李龙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老婆一眼,起身带他的朋友们上楼去了。我回到吧台里,掸了掸转椅上残留下来的铜臭的气息,又吐了一口,就坐下来,还是觉得哪点儿有些不舒服。我努力调整了一下自己,打开文档,表情严谨地写起我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来。
老婆回厨房,拿出一个桔子,剥了一半递给我,我接下来,放到一边并没有吃。老婆盯着我的脸色看,说:“小元,你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啊?”老婆说:“你好像不高兴?”我略笑一下,说:“没有啊,我写小说呢。”老婆说:“上去跟李龙说说话呗,这人很逗的,说不定你们能成为好朋友呢,说不定有一天他会帮你呢!”我皱起了眉头。说:“不需要。”老婆夸张地呸了一声,说:“瞧你那德行!人家那么有本事,你就不能跟人学学吗?”我说:“有本事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我觉得我的话颇义正言辞的。老婆却呵呵笑起来,说:“几个臭钱?袁小元,你拿出几个臭钱来看看?”我无语。老婆转身进了厨房,厨房里响起咕咕咕倒开水的声音,我知道,老婆在为楼上的客人泡茶。
老婆泡好了茶,手托着茶盘从厨房出来,笑着跟我说:“小元,把茶送到楼上去呗。”我装作没听见,不理老婆。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在该配合老婆的时候不配合老婆。老婆又叫我一遍,我还是装聋作哑。老婆就把茶盘放在吧台上,用她的肩膀蹭我的肩膀,撒娇似的说:“小元,把茶水送上去嘛!每次都我送,多不好啊,你就不能送一回吗?”我盯了老婆一眼,说:“我不想送,你送上去吧!”老婆气哼哼地瞪我一眼,端起茶盘就噔噔噔上楼去了。我不知怎的,手攥紧鼠标,往键盘上狠狠地砸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