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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案件中公开调查访问的策略设计

2015-08-28赵侦岑赵锦

卷宗 2015年8期
关键词:侦查人员应用方法

赵侦岑 赵锦

摘 要:刑事案件中公开调查访问的策略设计,应考虑到调查访问前和调查访问中的一系列策略设计,特别是调查访问中,运用心理战术,根据访问时空环境、被访问人的表现以及侦查人员三个方面来着重理解该侦查措施的具体实施与应变。

关键词:时空环境;被访问人;侦查人员;心理战术;应用方法

公开调查访问,是指侦查人员以公开的身份,直接与被访问人接触,询问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达到查明案件基本情况、发现侦查线索、查清犯罪事实、取得证人证言、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的侦查措施。在公开调查访问之前,侦查人员应事先做好相应的功课,比如寻找到被访问人,了解其基本情况;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为公开调查访问时的谈话做准备等。公开调查访问中,侦查人员将与被访问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这个过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然,侦查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策略设计。

1 公开调查访问针对时空环境的策略设计

(一)时间环境的设计

侦查人员应当控制好调查访问的时间以及访问时间的长短。

生活中,大多数人早晨和上午精力充沛,对问题的记忆和陈述能力都较强;中午,人的思维进入相对抑制的状态;下午,思维的兴奋状态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体能进一步消耗,对事物的判断不是很准确;晚上,人的思维达到了一天中的又一个兴奋高潮。因此,通常情况下,侦查人员调查访问的时间可以选择在上午、下午或者晚上,上午和晚上又优于下午,中午则不宜。

调查访问时间不宜太长,应当适当让被访问人休息,缓解其情绪。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调查访问的时间与时间长短的选择不能死板,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可行性来慎重选择。

另外,如果访问效果不佳,不宜一次结束。侦查人员应另选时间对被访问人进行访问,要注意到反复的必要性。1979年5月6日凌晨三时许,一伙歹徒手持刮刀,翻墙潜入一机局“7·21”工人大学二号楼进行盗窃,并掐伤一女子,用匕首捅伤另一女子。几日内,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就是本地一居民,并已作案多次。该案件之所以能够迅速破获,主要是由于在上级领导下,认真贯彻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1]该案件侦查人员发动群众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本地居民,被访问人一开始接受访问时有些顾虑,而侦查人员没有就此放弃,对可能知道线索的群众进行了反复发动,最终成功破案。

(二)空间环境的设计

当被访问人处于某种环境中时,其思想、情绪和行为等心理要素也同时处在环境的影响中。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些室外的调查访问,如侦查人员对于摆地摊摊主的调查访问、路上可能知晓案件情况的群众的调查访问等,访问环境的重要性相对会小一些。当侦查人员需和被访问人在某一特定的场所进行交流时,访问环境的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影响调查访问的效果。

室内环境指包围在我们周围的所有环境元素。这些元素给人以各种综合形象和生理刺激,同时这些刺激又在大脑中由感觉转化为情感,从而产生心理和精神上的作用。

被访问人在室内环境中,其心理行为尽管有个体之间的差异,但是从总体上分析仍然具有共性。

对于访问环境的选择,不能过于苛刻,但更不能忽视。访问过程是一个心与心交流、碰撞的过程,使被访问人心情舒畅至关重要。

1.避免噪音甚多的地段。噪音,容易使人焦躁不安,对于被访问人亦是。在焦躁的情绪下,被访问人很难流畅地回忆、陈述,从而影响调查访问的效果。

2.选择偏绿色的室内环境。人们总是用视觉来最先感受环境,而在一个固定的环境中,最先闯入人们视觉的是色彩,对于被访问人来说也是如此。一定程度上来说,色彩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被访问人的情绪。调查研究发现,人置身于绿色的环境中,皮肤可降低1-2度,脉搏每分钟减少4-8次,呼吸减慢,血压降低,心脏负担减轻,表现出一副安静自若的神态,促使人更加冷静地对待现实。[2]众所周知,医院手术室的颜色都为绿色,这也正好印证了这一调查研究的科学性。所以,如果侦查人员有条件与被访问人在绿色较多的环境中谈话,会使调查访问的整个过程更加顺利。

3.选择适当的空间大小。在调查访问中,侦查人员也应重视环境空间大小的选择。被访问人处在过于狭小的空间中会受到一定的拘束,不能打开思路,甚至觉得乏味。但若身处空间过大,被访问人就会缺失安全感。在此,提供一个空间三维量的参考数据,即长4米,宽4.5米,高3米。

另外,调查访问环境中,光线应适中,室内陈设应简单,不宜摆放容易分散被访问人注意力的物品,更不要有可能影响被访问人的标记、符号、字画等等。

2 公开调查访问针对被访问人的策略设计

被访问人,即调查访问的对象,是指与案件有关的或了解案件情况的自然人。从法律的角度可以把调查访問的对象分为两大类,即被害人和证人。其中,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证人主要指犯罪现场的发现人和报案人、目击者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知情人。

通常情况下,侦查人员在调查访问开始时,应先让被访问人将其知晓或者想表达的有关情况完整地、不间断地自由陈述一遍。如此一来,侦查人员不仅可以大致了解对方所掌握的情况,还可以对被访问人的个性、相关能力及作证态度作出初步的分析判断。在自由陈述后,侦查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辅助提问以及对可疑情节进行诘问。

(一)被访问人夸大陈述时的设计

这是一种由强烈情绪色彩的偏激心态导致的陈述。它的特点是夸大甚至编造事实、情节,有时会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

被访问人之所以会作出夸大化的陈述,可能是因为想引起侦查人员的同情和关注,带有强烈的主观意识色彩;也有可能是出于对犯罪人的仇恨而不由自主地受到潜意识的作用。

从调查访问的对象来看,在自由陈述时对案件事实、情节夸大的陈述,多数是由案件的事主或被害人及其家属、朋友等知情人作出,少数是由曾有过类似被害经历或是对犯罪人怀有敌意伺机报复的知情人作出。

不论针对哪种情况,侦查人员不应该立刻对被访问人员呵斥、责备,毕竟,被访问人是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是曾经受到损害的一方。不仅如此,在通常情况下,被访问人对于侦查机关的信任度还有待提高。因此,侦查人员可以先对被访问人进行语言安抚,同时配以相应的行动,如送上一杯温水或者是递上一张面巾纸。如此一来,被访问人的心理才会有一定的平衡。当然,这些安抚可以在调查访问之前实施,这样也可以节约一些时间。

侦查人员应当告诉被害人,其现在已经处于一个安全的场所,犯罪分子不再可能对其造成伤害,必要时给予其及其家人适当保护,以此来给被害人抚慰、减压,令其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才可能专心地、充分地回忆和陈述案情。[3]在适当的时候,侦查人员还可以适当地附和被访问人的陈述。附和行为实际上就是欲擒故纵,从而得到被访问人的认可,之后被访问人才可以坦诚相待。当确定被访问人的情绪稳定后,侦查人员应提示被访问人应该如实陈述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否则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施加给被访问人一定的压力。然后利用被访问人陈述中的差别和前后矛盾,促使其如实陈述。

(二)被访问人作伪证陈述时的设计

这是被访问人处于某种情感或是利害关系的影响而有意作出的陈述。

被访问人作伪证的陈述,一种是作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伪证,另一种是作无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伪证。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伪证,一种情况是出于血缘、情感关系,多数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少数是受过犯罪嫌疑人恩惠的知情人;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受制于犯罪嫌疑人,或是受到威胁、胁迫,其陈述与其有切身的利益关系。对于无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伪证,一般是被访问人对犯罪嫌疑人有怨恨或有复仇心理,可能是被害人,也可能是其他知情人。

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侦查人员应该有针对性地利用被访问人的陈述进行思想、政策和法律教育。对愿意提供情况的人,要及时予以鼓励;对知情不报者,应指明后果或晓以利害;对同犯罪事件有牵连或有其他思想顾虑的人,要区别他们同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关系,指明前途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怕报复、怕牵连的思想顾虑,使其畅所欲言。[4]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苏石坑一街18号5楼,一出租屋内发现一具男尸,报案人是死者的妻子,其称因其丈夫吸食毒品,两个月前她与丈夫分居,丈夫独自居住在该出租屋。20lO年6月28日凌晨2时左右,其回到出租屋后发现丈夫死亡,遂报案。经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的房门口有大量的凌乱脚印,门上有被破坏的痕迹,而在现场又未找到死者的钥匙。侦查人员对其妻调查访问时,其称自己在进入现场后从地上捡到钥匙然后收起了。经过相关调查,死者的妻子有重大犯罪嫌疑,案件侦破后证实,死者的妻子为凶手之一,并通过死者妻子的帮助,侦查机关将另一主犯抓获归案。[5]该案件之所以能迅速破获,是因为侦查人员在对死者妻子进行调查访问时发现其神色异常紧张,而即使死者妻子参与了犯罪,其也不可能是主犯,于是侦查人员对死者妻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区别了她同另一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关系,最终死者的妻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被访问人若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友,站在侦查人员的立场,侦查人员当然是希望被访问人可以做到大义灭亲。但是,血肉之情,又岂能跟一般感情相提并论?司法人员不断反映,在实践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明知包庇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依然会选择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甚至被判刑入狱后对自己的行为也不后悔,对他们而言,所谓司法秩序是海市蜃楼,被害人虽然冤枉,但比不上自己与罪犯人的骨肉情深。[6]但是,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侦查人员的职责就是揭露犯罪事实,揭发犯罪人。而事实上,法理、人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如果侦查人员对被访问人在进行思想、政策和法律教育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改变被访问人员的想法,侦查人员就可以引用一些实际的、具有影响力的案例,改变被访问人观点。侦查人员不妨可以向被访问人阐述一下众所周知的是药家鑫一案。2010年11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胡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7]试问,天底下有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子女,不想保护自己的子女?药家鑫的父母在得知药家鑫所作所为之后,明知陪同药家鑫自首就等于失去这个儿子,其也没有选择帮助药家鑫逃跑或是做出其他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侦查人员可以就此与被访问人进行沟通,从而使被访问人认可侦查人员的观点,达到使被访问人如实陈述的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侦查人员就需要更多的时间与被访问人进行沟通,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会事倍功半。

对于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侦查人员需指明诬告陷害的后果,在思想上对其施加一定的压力,使其形成思想矛盾,促使其如实陈述。

(三)被访问人偏离案件主题陈述时的设计

每个被访问人自身有差异,其陈述能力、語言表达能力都不同。

很多时候,被访问人不能准确理解侦查人员的访问意图,于是在自由陈述的时候,陈述偏离主题。有的被访问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掌握的情况哪些是对查缉犯罪人有价值,哪些没有价值,因而他们可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进行取舍,详尽讲述自己认为重要的情况,将其认为无关紧要的情况略去不讲。[8]此时,侦查人员应当通过恰当的辅助提问巧妙地打断对方的陈述,调整其陈述的话题,使之回到正题上来。值得注意的是,侦查人员打断对方陈述的时候不能用命令的语气,否则会使被访问人产生反感心理或是害怕心理,不能正常地进行接下来的陈述。相应地,侦查人员在打断被访问人时语气应当委婉,不能使被访问人感觉到很突然,要比较顺其自然地将话题调整。例如,侦查人员可以运用“对了”、“那么”、“其实”等转折词。

(四)被访问人回忆困难时的设计

在调查访问过程中被访问人是基于自己对于案件的感知而所作的陈述。被访问人先感知,再记忆,最后用语言的形式对案件进行陈述。对于不同的被访问人,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陈述能力必定不同。往往由于主观或者是客观的因素,被访问人会有回忆困难的情况。

当被访问人回忆困难时,侦查人员应当先缓和一下访问现场的气氛,使被访问人精神放松。侦查人员可以先转变到一些轻松愉快的话题或者暂停回忆,待被访问人情绪平静之后再调整话题。

侦查人员也可以通过适当的辅助提问,使用一些回忆线索而引导被访问人进行联想回忆,从而唤起对遗忘细节的回忆。侦查人员在辅助提问的时候,可以采取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侦查人员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事物或者观念作为回忆线索,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等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类人比较相似。第二种是侦查人员可以利用性质相同而特点相反的事物或者观念作为回忆线索,例如犯罪嫌疑人的高与矮、胖与瘦、黑与白或者活动的快与慢、方位的上与下等。第三种是利用一些逻辑关系促使被访问人联想回忆,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过程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如果有条件的话,侦查人员也可以向被访问人出示与案件有关的物件,促使其有效率地回忆。

(五)被访问人拒绝作证时的设计

这是由于被访问人胆小怕事、自私自利而表现出来的心理状态。

究其原因,可以总结成三点。一是被访问人基于利益的考虑,害怕被打击报复;二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作证往往被认为是爱管闲事,并已经根深蒂固;三是对于作证的立法尚有缺陷。

对于拒绝作证的情形,实践中会经常遇到。侦查人员首先应当沉得住气,忌焦躁,忌动怒。对于不同情况拒绝作证的被访问人,应当采取不同的策略。

对于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被访问人,侦查人员可以从履行作证的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角度、国家政策入手。此种被访问人悟性比较高,侦查人员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作一些深刻的思想工作,使其自愿陈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过,实践中,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被访问人往往城府较深,未必会接受一些情理之话,而且,相信这类被访问人对于作证的利弊已经十分清楚,一旦决定拒绝作证,其立场就会显得十分坚定。其心理素质过硬,侦查人员就不能着重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而要转变策略。此种被访问人会较为偏向于志同道合的人,所以,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其兴趣爱好。侦查人员与其谈话时,先从被访问人的兴趣入手,避开谈论案情的相关话题,让被访问人能与侦查人员产生共鸣,产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从而消除对侦查人员的排斥心理而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对于一些从未受过教育或只是受过一般教育的被访问人,侦查人员就应当先让其产生一定的安全感。侦查人员应该告知被访问人侦查机关将会对其及其家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进行保护,打消其对于作证后可能引发的打击报复的顾虑。同时,侦查人员应告知其拒绝作证的法律后果,让其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当然,侦查人员不能总是按部就班地进行调查访问,应该根据被访问人的具体情况,作出综合的判断,从而采取相应的策略。

3 公开调查访问针对侦查人员的策略设计

在公开调查访问中,对于侦查人员自身,也可以有一些策略设计,这样,可以间接地使调查访问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一)侦查人员的选择

在实践中,侦查机关常常忽视了侦查人员的选择这一问题。而选择男性还是女性侦查员?选择青年还是资深的侦查人员?除了选择问题,另外还有侦查人员的搭配问题,都甚为重要。

例如,在强奸案件中对于被害人的调查访问,理想的侦查人员搭配是两名女侦查人员;再例如,对于一些拒绝作证被访问人的调查访问,选择一名青年侦查人员和一名资深侦查人员的搭配较为妥当。

(二)侦查人员的态度

俗话说:“态度决定高度。”侦查人员在调查访问的始终,都应给被访问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忌暴躁,忌发怒,即便是侦查人员已经十分疲惫或是烦躁或是一筹莫展。侦查人员的态度会直接影响被访问人对侦查机关的第一印象,同时会使被访问人的心理引起微妙的变化。第一印象至关重要,侦查人员是否能够留给被访问人较好的第一印象,会对被访问人是否愿意如实陈述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值得强调的是,被访问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他们是可以帮助推进侦查工作的知情人员,侦查人员切忌对其进行呵斥、威胁。

(三)侦查人员對被访问人供述的正确辨别

大多情况下,被访问人的陈述不是事实的全部,侦查人员在听取被访问人自由陈述时应该始终保持中立的态度,不能一味地相信或者一味地怀疑,不能先入为主,更不能坠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两极思考陷阱,明白世事往往在两极之间有一系列的中间状态。[9]同时,侦查人员在能够正确辨别真伪的情况下,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对被访问人进行诱导、暗示,否则,调查访问得到的材料不仅不能促进侦查的进行,还会导致侦查僵局的发生或者使原本正确的侦查视线转移,浪费侦查资源。

(四)侦查人员语言的使用

多数情况下,被访问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文化程度不会很高。因此,在调查访问的时候,侦查人员应尽量使问题或是谈话内容易懂,避免专业术语的使用,不使用隐晦的词汇,使用较为通俗的语言。

但有的被访问人文化程度极高,这对侦查人员自身的要求也就相应地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些有意作伪证或者拒绝作证的被访问人,直白的对话一般不能达到目的,需要侦查人员另寻找其他策略。

参考文献

[1]公安部三局.刑事侦察案例选编[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0.167.

[2]郭颖群.室内设计汇总环境心理的发展与运用[J].甘肃科技,2009-6,(12).

[3]冯曲.浅议被害人询问对策[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2).

[4]郑晓均.侦查策略与措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61.

[5]梁锋.结合一起伤害致死案件的侦破浅谈室内现场勘查[J].法制与社会,2011,(5)141.

[6]赵文艳.论“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9,(3).

[7]马昭.西安中院认定药家鑫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N/OL].新京报,2011-04-23.[2012-3-21].http://news.sina.com.cn/c/2011-04-23/021522342951.shtml.

[8]任惠华.职务犯罪侦查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175.

[9]侯书生.你的形象价值百万[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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