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农信社服务小微企业新祝角
2015-08-26苏宁
苏宁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特别是个体经济占据了大部分农村地盘,这些小微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成为了规模企业的重要储备和吸收城乡闲散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容纳了社会上大多数的就业人员,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就业和维持社会稳定起着很大的作用。推进小微企业贷款是银监部门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农信社调整发展战略、改善信贷结构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的迫切需要。另外这些个体经济户及小微企业主手中也少不了用来备货的短期资金,如果他们能把这些资金都存放到农信社,会形成相当数额的活期存款。因此,新常态下农信社服务小微企业要有新的视角,真正做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制度建设要加强。农信社首先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包括农信社如何加强内部管理,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如何提高员工素质,农信社如何服务小微企业替他们管好钱、理好财等。总之,要得到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主的认可,能促使信用社早日且在不走弯路的情况下顺利变为“小老板们信得过的‘钱兜,并确保不出现任何道德风险、信用风险。
对外形象要提升。首先要充分发挥农信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优势,提升农信社整体信誉,大力宣传农信社ATM自助设备全覆盖,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优势,优质文明服务持续提升等,不断提升农信社亲和力,要真正成为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主值得信赖的银行,让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主愿意把手头资金放到农信社。其次加强信用社班子成员的协调能力。假如说一个信用社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不协调、不配合,甚至互相拆台,那么,这个信用社一定是一盘散沙,在这种情况下,想让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主把我们信用社当成他们的“钱兜”也是不可能的。最后提高农信社员工的个人素质。如果农信社每位职工都能以“社”为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即人人都说信用社好,人人都为信用社尽心尽力,有了这样的基础,把信用社办成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主的“钱兜”才有可能。
业务品种要丰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有鲜明的“短、小、频、急”特点,如果完全按照大中企业金融业务流程办理,不但不利于降低业务办理成本,还容易形成门槛,将许多优秀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因此,研发推广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满足率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针对小微企业设计产品时,要设计出特色鲜明的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和产品。同时,农信社要通过细化客户分类,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根据其科技类型采取科技技术专利权担保贷款;对出口型小微企业,可以结合其出口产品的类型及特点设计专门的进出口合同担保贷款;对行业密集型企业,可以采用企业联保贷款的形式,向其提供金融服务;对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服务的,可借力大型企业信用资源设计产品。此外,在产品设计上,农信社要善于变化,在准确把控风险点的基础上,充分与实际结合,对现有的产品进行调整创新,反复论证,大胆试用,确保设计的产品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网点设置要合理。小微企业主大多依托所辖地区自身优势资源而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方便客户存取款、贷款的需要尤为重要。因此农信社在网点布局上要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关系、处理好网点覆盖与金融服务覆盖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营业网点分布与功能定位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网点建设与形象建设的关系,全面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还要灵活对待,必要时采取吸储上门,并送贷上门,或者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增加网点或移动网点,另外大力推进你们金融自助服务点及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确保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以方便客户存款和贷款,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方便、提高网点的辐射能力。
服务体系要完善。农信社应从加强机制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促进其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建立快速的审批机制。针对个体经济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小、频、急”的特点,农信社应按照“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责任可分”的要求,合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了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的审批速度,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其次推行灵活利率定价机制。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其资信状况、经营规模、风险状况、发展前景、担保条件等因素,对其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定价;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容忍度。在小微企业管理和考核办法中,明确小微企业尽职免责范围,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消除小微企业信贷人员“不敢贷、不愿贷”的思想包袱,充分调动信贷员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拿掉小微企业贷款的“紧箍咒”。同时任何人、任何场合不允许吃、拿、卡、要。这条“红线”任何人都无权越过。以保证信用社在客户心目中“可信赖”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