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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贪婪和恐惧是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

2015-08-19蒋李实习生谢婵

支点 2015年8期
关键词:王文支点监管

蒋李 实习生 谢婵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借贷平台呈爆发式增长。去年,全国已有5000多家P2P平台,网贷累计成交量达2500多亿元,是2013年2.4倍。

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国内P2P平台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频发,风险规避成为热门话题。前不久,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监管部门分工,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进入更规范发展的时期。

6月5日,由荆楚网主办,楚天财富(武汉)金融服务公司承办,支点杂志、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渤海银行武汉分行协办的“互联网金融与个人投资风险防范”高峰论坛暨楚天财富网上线仪式举行。

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谈起他与2013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的一段对话。

王文问道:“2008年金融危机余波一直持续至今,在您看来,金融到底创造了一个好的社会,还是创造了一个坏的社会?”

席勒思索一下,回答道:“无论风险有多高,也挡不住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冲动。”

“互联网金融时代,人们容易忽略风险,风险不可怕,但在风险中时而恐惧、时而贪婪,反而成了我们目前最大的风险。”王文如是说。

互联网金融3.0:线上和线下的结合

《支点》:很多人都把去年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把今年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您是否认可这种观点?

王文: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互联网与金融互动交融的真实历史。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从上世纪60年代就已开始,并伴随信息技术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

互联网金融1.0时代,持续了漫长的50多年。当信息技术从1K半导体,到8080微处理器,再到386处理器、奔腾系、万维网,互联网金融也有着从银行电算化、自助银行、银行网银、网上银行崛起到其他金融电子化的嬗变。

不过,互联网金融1.0,仅实现了金融特质(诸如汇款、支付、清算、交易、记账)在互联网层面的物理平移。金融交易贷融双方只是在交易手段上变得更便捷,并不存在贷融双方交互性。

2.0时代则发生了贷融双方的“交互革命”,产生了阿里金融、电商、P2P理财、电子商务等各类金融形式,个体在金融交易中的权重逐渐增加。

这种“个体崛起”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相似:像斯诺登向超级大国发动“一个人的战争”一样,金融行业一度也产生“马云一个人的战争”,对抗整个传统金融业。

不过,随着多家P2P公司破产跑路,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案件不断出现,监管呼声与实际动作一个接着一个,阿里金融系、P2P模式增长势头也明显变慢。

所以,与其说当前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不如说是“传统金融”与“新金融”的新博弈。监管尺度、条款、频率取决于两者博弈及事态发展。

如今,这种博弈还未结束,互联网金融新探索却已开始。O2O是这种新探索的代表——这种运作模式本质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即在网上寻找消费者,将他们带到现实的购买与交易中,我把这种探索称为“互联网金融3.0时代”。

不过,我认为互联网金融很多本质没有变化,不是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而是金融吸纳了互联网,依靠互联网技术去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支点》:三个阶段中,金融机构与财富拥有者关系发生着怎样的变化?

王文:从服务主体角度看,互联网金融1.0时代,金融机构占主导地位;互联网金融2.0时代,财富拥有个体占主导地位;3.0时代则是两者的妥协与协商,寻求某种更加舒适的互动。

我认为,未来大趋势是机构和财富拥有者黏稠度会更高,机构力量更多的是与个人财富之间的融合。

别阻碍趋零成本交易

《支点》:那么,金融体系是否会出现机构越来越强、个人越来越弱的趋势?

王文:我觉得这个观点太过极端,我认为未来社会将呈现多元化趋向。

当然,在某个领域,机构可能会比个人更重要,个人会融入到机构中,但另一方面,未来会呈现传统机构权力终结的现象。

譬如,微信作为一个手机APP,就能极大冲击电信行业业务,并成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优质“入口”。

《支点》:未来是否会有这种场景:将终端“打印”在人皮肤上,或将电极连在人体表,将芯片植入人的身体,继而从互联网金融进入生物质金融阶段?

王文:这是未来发展趋势,但我觉得这只限定于某个层面。

从个体、微观角度来讲,这种现象实际上存在:如将芯片打到个体中去,人变成了机器人,人的存在变得异化、物化。

但从全球或宏观层面的角度来讲,我更倾向于呈现多元化趋势,如30年后,有的人可能机器化,有的人可能丢掉手机、电脑,回归原始社会。

所以,未来趋势会呈现所谓的前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以及机器社会,整个全球会呈现多层次性发展,这种相差是整个世界多元化、真正多元主义的到来。

《支点》:那么,金融机构应如何应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变化?

王文:1.0时代创造了一批卓越的公司和大额财富,如微软、戴尔、英特尔;2.0时代,则产生了如苹果、谷歌、阿里巴巴等更卓越的公司和巨额财富。

但创新是永恒不变的:互联网1.0时代公司追求技术创新,2.0时代公司追求社会关系创新,而3.0时代追求的则是社会融洽度、舒适度的创新,谁能创造舒适,谁就能拥有更多的财富与成功。

不过,互联网出现仍是为了服务线下,3.0时代,如何做好O2O是重要一环。这一过程中,互联网企业以“趋零成本或零成本”设计商业模式的思路值得推崇。

过去,手机话费充值要到电话亭去买电话卡,至少输30多个数字、浪费十多分钟才能交上一百元,现在微信钱包则大大降低充值成本。而滴滴快的、Uber等公司,也都在创造趋零成本的交易。

这些模式出现使老百姓受益,实际上回归到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服务理念。

但政府有时阻碍了趋零成本交易的出现,譬如政府迟迟不放开出租车牌照的数量管制,使出租车公司“份子钱”越收越高,这就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也无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企业家比官员更懂防范风险

《支点》:您刚才提到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实我个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现在更多是个体风险而非结构性风险,政府监管更应做好底线监管。

王文:的确如此,尽管目前上百家P2P公司破产跑路,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案件出现,但中国互联网金融整体风险仍处于可控状态。

所以,我认为政府部门需要了解一点:企业往往比官员聪明,市场往往比政府聪明,企业家比官员更懂得如何防范风险。

举个简单例子,企业想在国内上市要符合同股同权、连续三年盈利要求。过去这是对的,但在互联网时代,这种制度就将阿里巴巴、京东这类企业拒之门外。

最终,这些优质企业都只能选择在美国上市,而大量老百姓无法投资像阿里巴巴和京东这些优秀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这不就损害了民众利益吗?

因此,政府履行全口径的监管职责,也要鼓励金融机构在可控风险内进行创新。

但对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而言,时刻要注意对人性的审视与反省。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不敢创新,但也不能因为贪婪而有违基本正义。从行业层面看,恐惧和贪婪是是目前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它使人们时而举步维艰,时而胡作非为。

《支点》:互联网金融监管落后于创新,原因有时出在监管部门理解不了,那他们应该如何了解和学习?

王文:第一,要去除传统思维逻辑。监管是由传统思维灌输导致,监管者通常代表政府部门,不要老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父母官”,要有服务意识。

第二,柔性监管某种程度上有助于监管者。

我觉得证监会在这方面做得相对不错:它有一大贡献,就是让老百姓明白了,“股市有风险”,这是银监会一直没有做到的事情。

银监会以前一直告诉老百姓,你存在银行的钱是保本的。直到现在,才懂得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就是提醒老百姓“存在银行的钱也有风险”。

监管者要懂得自我改革、自我解放,自我化解这种结构性矛盾,坚守底线、坚守规范。

《支点》:《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互联网金融分业监管制度的明确有怎样的意义?

王文:《指导意见》以法律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与责任,也规定了监管边界和风险底线,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者,尤其是正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公司和机构来讲,当然是一件好事,对整个行业来讲也是一次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比如,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P2P、互联网支付等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这使得整个行业临来了规范化、法律化的未来,有效地控制了人性中对行业野蛮生长的贪婪,以及对行业不确定性的恐惧。更重要的是,《指导意见》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正式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了监管时代。(支点杂志2015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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