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何安下
2015-08-18张宁
张宁
以法学视角看,《道士下山》中存在着一系列文化冲突。民国初年,小道士何安下因道观闹饥荒被师父赶下山谋生,下山后的何安下身份既特殊又模糊:他不属于任何组织,因为他已被师父遗弃;他不属于江湖,因为他没有门派;他不属于俗世,因为他是道士。这个世界有他没他并无分别,于是他成了局外人,可偏偏稀里糊涂撞进一个又一个局中,引发各种冲突。
何安下下了山就不必再遵循道观里的宗教法,他显然又不知道门外还有国家法,于是他以身试法,杀人、抢劫都干过。因为肚子饿,他在街头抢了崔道宁的荷叶鸡,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崔大夫并未报官追究,崔道宁以民间正义准则评判何安下的行为,善良、宽容、同情心起了作用,于是原谅了他。何安下的不法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惩罚,而且还被敦厚的崔大夫收为徒弟,这是极为危险的事情。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他为了给崔大夫报仇,潜到水底凿穿船板淹死了二叔崔道融以及与二叔偷情的师母玉珍。以国家法而论,这是没有争议的故意杀人行为。可是崔道融该不该死呢?该死啊,他丧心病狂,是毒死亲哥哥的主犯,在何安下看来不仅崔道融该死,从犯玉珍也该死。这是比崔大夫对于他的夺鸡行为更典型的民间正义思维,即通过私力救济实现实质正义,在一定程度上与民间法法理相合。
然而故事发生的那个晚近社会里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局这样的执法机构,影片中还有个警察局局长叫赵笠人。警察局代表的就是国家法,只不过这位赵局长黑白两道通吃,暗地里还兼着黑帮青龙会会长,后来他还和彭乾吾合谋诛杀查老板。法制徒有其名,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我们似乎也不必苛求何安下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崔大夫申冤,抑或杀人后投案自首。在政府反动无能、国家法缺席的情况下,侠客替天行道符合民间法的公正精神。何安下是学武之人,从传统武侠文化角度看,他的行为又有匡扶正义、惩奸除恶的性质。在这一点上,后来查老板枪挑警察局局长的行为更加突出。查老板为周西宇报仇,导致彭乾吾和警察局局长的死亡,他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吗?显然,据江湖规矩、民间法及民间正义理论,答案是不需要。何安下杀崔道融和玉珍与查老板行为的性质是相同的,同理我们可以不为何安下立案。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何安下和周西宇的涉嫌杀人行为都因具有正当性以及国家法缺席的背景而不必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那么彭乾吾杀赵心川是否还不可饶恕呢?赵心川的确偷练了师父的九龙合璧,这在武林中也的确是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往大了说属于欺师灭祖一类,太极门自有门规,彭乾吾可不可以清理门户?这是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正义悖论,也是国家体制、民间社会与江湖世界的现实冲突。江湖世界并非只存在于文艺作品中,法学家徐忠明先生就认为,国家体制、民间社会与江湖世界是构成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结构的三大元素。我们得出的悖论与冲突直接导致了何安下这个角色作为局外人犯了罪——即所谓丢了心——之后的无从救赎,最后只能走向虚幻的玄学。从他杀人后佛家的如松长老给予棒喝,到最终跟随查老板再次上山去参悟“日月星辰”,看似深不可测,实则是对现实的无力逃避。那些听似充满禅机的话其实根本解决不了何安下的实际问题——何安下到底何处安下?
江湖原本有自己的秩序规范与伦理追求,然而道士下山所处的民国初年,世易时移,道义坍塌,侠客入山已然无法圆一个支离破碎的昨日残梦,更勿论正心渡世。道士下山,江湖日远,江湖规矩已经无人尊崇;道士下山,武林走向没落,周西宇们在枪炮面前功夫再高也会送命;道士下山,体制正处混沌,旧的瓦解了,新的未形成,法律只是空头文件;道士下山,礼崩乐坏,善恶难分,民间正义缺失了标准和尺度。何安下于是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想让他承载“人心”与“日月星辰”这样的宏大主题显然太难。法国著名的剧作家加缪以芸芸众生中的《局外人》有力回击了一个时代的荒诞,而本片中的何安下只能以自己的荒诞映现一个群体身在局外的尴尬与无奈。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