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研究
——基于湖北部分农村居民的问卷调查
2015-08-18蔡科云孟灿
蔡科云,孟灿
(湖北大学,湖北武汉430062)
·社会学研究·
农村村民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研究
——基于湖北部分农村居民的问卷调查
蔡科云,孟灿
(湖北大学,湖北武汉430062)
以湖北农村部分村民为样本,通过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实地访谈与问卷调查,以定性、定量分析村民的环境态度和环保行为。结果表明:环境态度对环保行为存在正向预测作用,同时也受到情境因素相当的限制。一方面,生态教育塑造着着村民的环境价值观;但另一方面,人文环境与硬件设施的双重困境让友好的环境行为始终是纸上谈兵。村民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以及环境友好的外部设施能够为农村生态公民的培育、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环境治理破冰。
环境态度;环保行为;情境因素;双向宣传;硬件塑造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5.03.013
一、引言
传统粗放的耕作模式下,我国农村经济相较于计划经济时代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改革红利初期显现后,随之而来的土地荒漠化、水污染、垃圾污染、植被破坏、野生动物锐减等生态问题愈演愈烈,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村民普遍对农村的生态环境表示忧虑,然而,这种忧虑却并没有带来农村生产生活模式的根本变革。村民的环境意识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种传统中国人的模糊文化,人们浅层的初级的环境态度深受环境现状所左右,与环境行为之间普遍没有亦步亦趋;而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主题之下,农村生态公民作为其主体基础,改变传统陋习,倡导绿色生活,走低碳农业之路,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环境研究虽然在国内已有20余年的历史,但是关于农村村民环境行为的构成因子、环境态度与环境行为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揭示和验证。那么,在中国的农村,哪些因素影响着人们对环境的态度,环境态度又是如何对环保行为发生作用,对环境态度、意识和环保行为之间的不一致现象如何解释,这是本次研究所关注的重点。
在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关系研究中,我们首先得厘清在环境研究中涉及的相关概念。一般而言,环境态度包括两类:对环境的态度(一般环境态度)和对某种环境行为的态度(特定环境态度)。大部分学者认为一般环境态度预测一般环境行为,特定的环境态度是指对某种环境行为的态度;在相关文献中,还将环境态度引入生态公民的概念和理论框架,赋予其时代内涵,将生态科学知识和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相统一,包括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观、生态审美观等,强调每个公民以谦卑、和睦与节制之德行,对有益生态的行动有着发自内心的拥护与赞成并逐步形成稳定的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情感。而对于环保行为的称谓和定义,有积极的环境行为、具有环境意义的行为、负责任的环境行为、生态行为之说,国内外学者虽研究视角有所差别,但涵盖的范围基本一致,大都强调个人基于其环境态度,为了环境保护和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意向行为。而本文在前人研究结果之上,保留其核心内容,将其简化为环保行为,以期有化繁为简、深入浅出之效。
在现有研究中,国外Hines和Stern等学者的研究较有指导意义,经典的计划行为论①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a认为,人的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的结果。以及负责任环境行为模式论①负责任环境行为模式人们对一般环境的态度,是广义上的环境态度;特指对某种环境行为的态度,可称之为狭义的环境态度。研究成果表明,环境态度是预测环境行为的重要因子,与情境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个人的环境行为。环境态度作为影响人们环境行为的重要因素,在知识分子当中形成了不小的语境,但是还没有进入整个社会的主流。然而,总体而言,国内针对环境态度与环境行为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大多旨在研究城市居民、高校学生、游客等群体,对于生态公民建设的重要成员——农村村民的实证研究却鲜有涉及。而当前塑造生态公民、建设美丽乡村、改善村民生态意识单薄的现状,树立起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迫在眉睫。
综上,本次调研将尝试验证上述研究成果,并深层次地探讨村民环境态度与负责任的环境行为之间的关联,尝试对村民环境态度、意识和环保行为之间的不一致现象做出解释。
二、村民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测量与问卷调查
此次调研以湖北省农村地区为调查区域,以该区域内部分村民为调查对象,力图对我国农村村民的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关系进行一次实证研究。湖北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以不足全国2%的国土面积生产了占全国相当比重的稻谷、棉花、油料、猪肉和淡水水产品,并为全国5.2%的乡村人口提供了生存空间。但是从传统农业向机械化学农业转型之日起,巨大的环境危机就蛰伏于这一片花红柳绿的土地之上:掠夺式开发,土壤地力等自然资源过度消耗,水、大气、废物的严重污染所带来的次生危害,生态系统脆弱所引发的恶性循环,农业生产效力走低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湖北作为千湖之省,水体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农药、化肥的滥用,重金属等废弃物的不当处置以及生活中的“白色污染”和面源污染,使得农村地下水大量污染……从单一的村民这一环境主体的视角而言,加强公民生态意识的培育刻不容缓。此次研究,根据农村地区的具体实际,设计体现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观察量,探究个体差异对环境态度的影响,以及环境态度对环保行为的影响。
(一)研究工具
本次调查在成熟量表之基础上,结合农村村民的生活实际与村民环境行为的特征,有针对性地编制了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问卷。经过前期对初始问卷征求专家意见以及访谈讨论,甄选了一些生动、具体、贴近农村生活实际的研究变量,经过反复修正并最终形成此次调查问卷。
1.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研究项的构成
正式问卷包括4个分量表,细言之,包含村民的基本信息、环境态度、环境行为与环境问题的解决4个维度,共设置了26个题项。就问卷的内部结构而言,首先设置“村民基本信息”量表以增强被试者代入感与主体意识,量表具体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来源共4个小项;其次,考虑本研究的目标、背景和群体的特殊性,本“环保行为”分量表主要针对具体环境行为,以适用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实际。量表由8个题项(C1-C8)组成,涉及对治理环境投工投劳的程度、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种植林木的状况、生产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垃圾分类的情况、“三下乡”中节能家电的选择等6个方面。对于问卷的设计也借鉴采用了李克特五点计分方法②由美国心理学家李克特与1932年改进而成,该量表属评分加总式量表最常用的一种,属同一构念的项目用加总来计分,单独或个别项目是毫无意义的。该量表由“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五种回答,分别记为1,2,3,4,5,每个被调查者的态度总分就是他对各道题的回答所对应分数的加总,这一总分可说明他在某一问题上态度的强弱以及不同状态。,参照Smith-Sebasto等(1995)及Halpenny(2006)为测量环境行为的量表而制成;随后,问卷设置也遵循由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由浅层次的外在行为深入到内在的环境态度,环境态度分量表具体分为对“绿色农业、生态公民、节能低碳”这些词的认识来源以及认识程度,对环境污染的关注程度、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态度、对农村环境的处理建议,共12个题项(Dl-D12)构成;最后,以“环境问题如何解决”来引导村民对整个农村环境问题解决的思考。
2.村民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研究项的信度
测验结果的内外部一致性、稳定性及可靠性,被统计学界称为量表的信度,而一般多选取内部一致性来检测研究结果信度的高低。在村民环境态度的信度检验结果方面,相关系数值高达0.761,由此可见该问卷的信度较高,问卷可靠性强。检验结果也表明,环保行为分项中,具体环境行为可信度为0.795,同样地表明环保行为项的信度以及可靠性均较高。“村民的基本信息”、“环境态度”、“环保行为”与“环境问题的解决”这4个分量表以及各个研究项之间具有内部一致性。
(二)方法与程序
调查以问卷为主,辅之以个人访谈、现场实地考察。此外,我们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机制,也做出了探讨。2014年7月至8月,我们对湖北农村部分居民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完成了402份问卷,经遴选有效问卷为363份,有效回收率为90.29%,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接近1:3。问卷数据收集后利用统计学相关原理对原始数据进行频数分析、相关系数分析、交叉表分析等。
研究使用SPSS统计软件等多种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通过信度分析检验了问卷设计的可靠性,分析了被调查者个体的基本特征,考察了基于人口变量与地方因素的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差异;具体操作关于“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变量分析统计工具,使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考察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之间的关系。
三、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结构分析及影响因素调查
(一)环境态度的结构
研究采用最大方差法对环境态度因子分析的结果进行旋转,并进行大小排序。问卷中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与环境态度中的各个小项用SPSS软件相关系数1作检验。检验发现,村民的文化程度和环境态度中对“环境知识的来源”、“环境知识的熟悉程度”、“环境污染的关注度”、“破坏环境行为的态度”、对“农村环境的处理建议”的P值相较于性别、年龄这两个维度而言,其相关性最为显著,P值均大于0.8。具体而言,将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与“对环境污染的关注程度”做交叉分析,数据显示,二者呈正相关,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对环境污染问题更加关注。但由于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有限、农民的知识结构单一,导致在“很关注”这一选项上百分比最小。此外,调查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与环境态度也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验证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环境态度的三因子结构假设。
检验显示,在体现村民环境态度的4个维度中,内含D2、D3、D4、D5、D6共5个题项的环境知识的熟悉程度,与下文的环境行为有显著的相关性,相关系数高于其他环境态度变量,对破坏环境的态度、环境知识的来源以及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这三项的相关性则依次递减。因此我们选择它来与村民的环保行为作交叉分析,其系数均达到0.201。综合以上分析结果,我们选择环境态度最显著相关性的因子——“村民的文化程度”与对村民环保行为贡献率最大的“对环保事业投工投劳”这一小项作交叉检验,关于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之间的具体关联见下表:
文化程度与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以及投工投劳行为交叉制表
(二)环保行为的基本结构
对环境态度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本研究的测量量表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我们将体现农村村民环保行为的参数具体化为:主动实施绿色生产的程度,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种植林木的状况,生产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垃圾分类的情况,节能家电的选择。如前所述,环境态度中的“村民环境知识的熟悉程度”之相关系数高于其他环境态度变量,故以此再与问卷中环保行为小项(C1-C8)作一一对应的检验,得出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三)结果与分析
村民环境态度的总体特征结果显示,环境态度的总体均值为27.38。其中,“环境知识的来源”维度总体均值为17.07,“环境知识的熟悉程度”、“环境污染的关注度”、“破坏环境行为的态度”、对“农村环境的处理建议”,12个测量指标的平均得分为3.637。数据显示,村民具有粗线条的亲环境认知和非自觉的生态情感。例如,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宜昌市特别是枝江的老一辈村民,在耕作中还保留着几千年的劳动传统——水耕火薅,其中烧火土是农民积肥的一种生产习俗。村民将渣土、尘灰,动物粪便以及秸秆麦草等在秋冬季节烧掉,将其火土灰用作肥料;同时用火土灰覆盖农作物种子及幼苗以发挥其保暖、持水、透气的功能,起到保护和促进生产的作用。渣土、弃土等建筑垃圾,牲畜粪便等养殖垃圾以及植物秸秆等在小幅度范围内得以处理消耗,一方面表达了村民自发的“物尽其用、保护地力、人地和谐”的生态情感;但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耕作模式的转变,水耕火薅这一传统逐渐消失。而且单纯的原始焚烧,也给农村带来空气污染,并对森林防火造成威胁,易造成二次污染。而对这一潜在危害,村民对此大都表示“不了解”,显示村民在传统习俗之余对深层次的生态理念知之甚少,其重视程度低下表现为一种当然。总体而言,湖北地区农村村民群体的整体环境态度水平偏低。
对环境行为的整体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村民环境负责任行为总体均值为12.039,相较于吴向阳等学者关于城市居民一般环境行为的调查,本次调查结果中湖北农村地区村民这一维度的总体均值偏低,具体环境行为维度总体均值为10.491。调查还发现,村民对自身在环境问题上的主体意识不清,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对农村环境的处理建议。村民大都以漠视观望的态度压抑着内心对美好家园的渴求,他们的共同心声便是强有力的政府资金以“粮食直补”的方式滴管式的注入,然后再社会主义地大家干,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单一性和局限性。具体而言,他们本身受制于现有的外部软硬件设施,包括低层次抽象性的宣传、薄弱的环境基础设施等。据了解,在湖北省“三万”活动的带领下,黄粮镇对垃圾治理问题作出了一些有益探索:村干部到枝江市问安镇学习取经,并结合实际,制定《黄粮镇公路沿线垃圾处理办法》,依托黄粮镇城镇建设及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成立“黄粮镇源源劳务公司”,村庄垃圾实行农户分类—小区集中—源源劳务部清运、填埋,“以钱养事”,推进乡村环卫管理市场化,乡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处理”的机制逐步完善;制定《黄粮镇废旧工业污染品回收办法》,每村聘请一名热爱环保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农户负责该村的废旧电池、灯泡、塑料等“不易消化”的有害工业品回收,再交由镇源源劳务公司收购处理,镇政府按照交售数量给予经济补贴,即双倍于市场价收购。但通过截至撰稿时的回访,村民表示垃圾治理还是“面子工程”,村干部表示城建站缺乏专项垃圾清运资金,以问安镇为例,一个村进行垃圾分类年投入至少要5万元。前年、去年各村垃圾清扫经费有3万元,今年只有2万元,投入不够。问安镇保洁员年收入为3500元左右,没有积极性,导致本该一周一次的垃圾清运变成现在的一月一次,很多地方垃圾没人清扫、分类,村委会也无法对其建立奖惩机制。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经济还相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垃圾处理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建设也随之滞后,更缺乏地域化的环境宣传培育,这些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主要瓶颈。
此外,对于在村庄公共区域“路边、沟边、塘边”垃圾无序堆放的原因,53.85%的受访者认为主要是村民环保意识淡薄,还有23.08%的人认为是因为没有专门机构、人员维护,15.38%的人认为没有完善奖励惩罚机制,还有极少数受访者认为把垃圾丢到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让其自生自灭,是从长辈和生活中习得的经验行事,无所谓;对于本村当前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最大障碍是什么,超过15%的受访者认为是“村民环境参与途径少”,村民无所适从也很无奈。有18.18%的认为是“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力量薄弱”,政府委托的收运机构或个人拿钱不办事或不办足事,有资金使用的腐败。并且对于生活垃圾的治理,60%以上的村民主张“集中处理”,而不是分散的“单独处理”、“联户处理”。村民对“环境事业人人有责”异化为“人人无责”有一种强烈的信仰——大多“宽于律己,严以待人”。譬如,谈及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村民认为只要资金到位,环境问题迎刃而解,提议建立垃圾填埋场、发电厂以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针对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及填埋、焚烧的收费问题,60%以上的村民支持对垃圾清理进行收费,但只有其中的31%接受向农户家庭收费,另外的39%主张向周边商户、工厂收费,或者由财政买单,而不是向农户收费。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中有大约14%坚决反对收垃圾费,还有16%未置可否;60%的赞成收取垃圾费的村民中,对于垃圾收费的计费方式,42%主张“超量才收费”,其次才是“按垃圾排放量”、“按户”、“按人头”。我们直接设置一个问题“若进行生活垃圾收费,您能接受的收费标准是多少”,77.22%赞成的收费标准都是每户每月10元以下,还有25%赞成每户每月10元到20元。
(四)群体的差异性分析:村民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影响
以相关变量为基础,使用单因素方差法考察环境态度方面的差异,结果表明村民的环境态度与环境行为在文化程度上差异性较为显著:调查人群中有77.2%是初中以下(含初中)学历,他们明确表示在节能家电的选择上,关键要看其价格,环境成本并不纳入考量;高中以上学历受访者中有80%会从保护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考虑环保行为。
在当前生态恶化的背景下,分析妇女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十分必要,妇女群体应当是我们关注的一大重点。女性在环境态度和行为上的自评分显著地高于男性,这可能与农村传统文化及社会经济生活基础的联系有关。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女性对家庭的依附关系具有历史上的合理性,在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仍然保留了一定的传统家庭分工;农业生产安排、经济投入分配、家人生活起居都在妇女的肩上,妇女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角色,她的意识、行为会对家庭和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不同年龄阶段的村民对环境的看法差异性明显,儿童以及青壮年(40岁以下)的村民在环境价值观上更为先进和积极,而40岁以上的村民则对环境的关心程度较低;从环境知识的认识程度来看,40岁以上的群体、女性群体和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的群体相对较为浅薄,同时以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的群体表现更为鲜明;从主动实施绿色生产生活的现实行动而言,女性群体以及青少年的自觉程度以及实际行动较为突出。
村民的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在地方依附感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地方依附感(地方依恋、场所依赖),是指个体对于周围环境的满足以及归属感。一般而言,对该地环境的了解程度越深,产生的责任与担忧越强烈。而在走访中,我们发现外来移民(例如宜昌三峡库区移民)与当地村民,虽有居住年限、地方依附感不一,但在环境态度以及环保行为的自觉性上,并无明显差异。
村民的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在家庭月收入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F=2.336,P=0.075),即村民收入的高低不会影响村民对环境的态度与行为,但其大学生下乡创业群体的得分最高;此外,湖北省内不同地区,其得分具有一定差异,但差异并不明显。我们根据具体得分自然划分出鄂西、鄂东、鄂中三个区域,鄂东地区得分普遍高于其他地区,在比较地区特色与差异之上,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其经济发展水平高、以武汉市为依托、城乡一体化进程领先有关。基于前述推论,我们根据问卷具体各小项的得分不同,数据分析显示鄂东部地区的知晓度、践行度要比中西部高,但认同度不如中西部,由此我们认为经济与文化程度一样对村民环境意识的影响较大。譬如鄂东地区村民被调查者普遍对当前生态环境状况表示高度担忧,最关注的问题有雾霾、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等,而鄂西与鄂中部地区表现不明显。
四、结论分析
通过对照国内外的类似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与城镇居民的环境意识相比,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更为淡薄。村民的环境认知、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理想状态中的正相关线性关系。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环境行动,村民的环保行为关心程度均不高,并且仅仅停留于观望层面。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优先次序,村民最优先考虑的是经济发展,绝对收入增长而相对收入下降的农村村民,他们对经济利益的增长情有独钟:牺牲经济增长或减少社会福利来换取环境改善的道路,村民在过去的形而上的整顿风中已经用脚投票——并不踊跃参与环保活动。然而,从农民的行动逻辑中,我们欣喜的发现,村民已经有了“生态价值”的初步意识。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几乎每位村民都对水体富营养化、土质污染、工厂污染发出了叹息与不安,但事后却没有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行动;同时,我们也看到,几乎人人都抱怨他人——以环境为代价的经济行为(围湖造田、开垦山林),但人人都乐衷于此;并且如若要打破这一格局,人人却都有一种捍卫的自觉、难得的默契。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掣肘,绝不仅仅是观念的问题,而是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针对以上分析结果,笔者作如下深入探讨:
(一)社会体制的渊薮
村民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识以及行为选择,同质化较强,具有局限性和单一性,这可能是与当前压力型体制和政经一体化体制有着莫大渊薮。20世纪90年代后期,环境污染的治理已经从纯粹技术性问题深化为各个利益群体博弈的经济社会问题。基于经济发展和政治体制的“一边倒”,地方政府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无论是纯农地区还是城市与农村结合的县域地区,都深刻体会到城市化进程中的“阵痛”:一方面,外部供应系统失灵,农村环境治理的社会环境、相应的组织保障机制以及开放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远不及于村民所向往的大城市的供给;另一方面,原子式的小农个体因其分散性且不具有深厚的组织渊源,因而无法与家庭之外的其他力量进行抗衡,在当局者转换阵营时,村民则当然成为环境决策的局外人和环境问题的客体。
此次调查的江汉平原属于典型季风水稻农业区,其面源污染与生态破坏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一,商品率、机械化、集约化程度低,小农式耕作方式的封闭性和自给自足性,导致了个体在解决外部性生态环境问题上先天不足。其二,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和行政中心理念是环境问题的观念成因。村民社会是要比大中城市封闭得多的人情社会,村民们对于法治的崇尚和理解都要比大中城市逊色,从而人们更加容易迷信“人”而非寻求法律意义上的救济。村民个体力量弱小,需要核心人物领导村民形成组织来表达诉求。其三,行政国家高度集权的体制特征回潮。行政吸纳社会仍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这其中就包括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化。加之,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政绩考核机制、公务员福利保障机制均源于当地的经济创收,利益驱动下,牺牲环境利益与公众福祉也有了社会妥当性。基于前述的政治经济一体化,在经济大旗的指挥棒之下,代表群众利益的自组织逐渐异化。在没有核心人物的领导后,村民自身没有力量与强权抗衡,更加剧了集体行为的困境。其四,不可忽视的是,环境这一公共物品本身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对政府科以了广泛义务,需要国家的促导、强制、参与来克服村民普遍的搭便车心理。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农村环境保护缺乏一系列制度、设施等外部供应系统。综合以上,从外部环境上讲,这一论述在解释中国环境问题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文化教育的熏陶
不同年龄阶段的村民对环境态度的看法差异性明显,基于个体的差异根源,我们从社会文化的视角探寻环境问题的内在逻辑:访谈发现,80后、90后、00后生态观强烈。据了解,学校将环境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观念,从而塑造学生的环保行为。学校教育是人们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的启蒙,反观中老年这一群体,尚未接受现代生态理念教育,而其本身农业社会长期形成“亲土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现代工业文明的荷枪实弹之下惨遭淘汰;而在外源污染泛滥之下,传统“天地人”的村落形成传统的社会规范,环境道德价值观又濒临沦丧,因此该群体对环境科学认知落后于民族。然而,虽然青年群体相较于年长者,其环境观念较为科学,但仍然是模糊的、片面的、不系统的,且在环境行为的意向上,青年人的表现并不突出,年龄差异并不明显。态度与行为之间的异化与悖论,凸显了当前环保宣传工作的苍白。在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村地区,环境教育的针对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还难以满足当今生态公民的要求,迫切需要政府完善课堂内与课堂外的环境宣传与普及工作,营造重视自然的环境伦理风气。
环境保护部公布我国首份《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中显示,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呈现“认同度高、知晓度低、践行度不够”的状态,也进一步证实了村民的环境态度与环境行为之间并不是亦步亦趋的。经走访发现,村民的环境态度广泛受制于外部硬件设施(情境因素),个人的环保行为不仅取决于环境态度,也与外界环境公共服务系统的供给渊源广阔。村民将环保行为的难以深入归责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人文环境与硬件设施双重困境。一方面,城市污染向乡村大规模转移,当前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触目惊心,而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乡环境公共设施呈中国特色的二元结构;另一方面是法规标准真空,宣传教育低端,农村环境管理缺位。由此,硬基础的塑造与软环境的熏陶是环境治理之一个问题两个方面。
(三)性别与环境科学认知
在本次检验中,社会性别差异对环境科学认知产生差异性影响,在农村地区也得以验证。其中,环境态度在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F=3.305,P=0.023)。正如龚文娟(2007)对中国城市居民的环境关心和环境友好行为的社会性别差异检验结果一样,村民的环境关心水平普遍偏低,其中抽象环境关心水平男性高于女性,但实际的环境友好行为比例男性却低于女性。相比于城市,农村地区更为典型,这可能与农村“女主内”的传统观念相较于城市更为浓厚相关;在私人领域内的环境友好行为比例女性高于男性,比如女性在“生产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这一选项上,选择“尽可能”的为73%,而同比的男性却大多表示不太经常;相较私人环境友好行为而言,公共环境友好行为性别差异并不明显,男女的亲环境行为比例都走低。这正对农村某些地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现状做出了解释。
如前文所指,农村妇女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的联系也具有独特性。一方面,妇女在生态环境影响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别于男性,妇女是家庭生活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家庭主妇基本上决定了一个家庭的饮食习惯、生活规律甚至家庭硬件环境的建构,绿色农村家庭消费的践行,其主体基础主要在于妇女群体;在生产活动中,妇女的工作方式对生态影响重大。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被采访群体中的妇女承担了79%的家庭种植业和养殖业,主持着92%的生活实践、消费实践。该群体在生产以及生活过程中能否兼顾环保的要求,在开发生态环境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洞见到环境的生态价值以及美学价值等,对于低碳农业发展之路也尤为关键。另一方面环境对妇女造成的影响与感受有别于男性。女性的角色代表着自然与本源,拥有独特的环境感受能力,“妇女在环境保护和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这标志着妇女在环境决策程序中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中阐明),而这一点,在妇女对消费品和消费方式的选择等具体环境行为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此外,妇女除了作为生产和消费活动的重要成员,在家庭教育中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妇女肩负着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耳濡目染着下一代的生活习惯(具体的亲环境行为)、环境观念以及价值取向。妇女在环境科学认知上的敏锐与巨大导向作用,足以表明妇女们的环境态度与环保行为,这关系到广大农村未来的环境状况,也决定了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农村妇女的环保意识与参与能力,促进妇女投身到环保工作中来,将会是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态公民塑造的重要方面。
综上所述,大到整个“社会体制”、细到“文化教育”、小到村民个人的“性别与环境科学认知”,归根结底都无外乎起因于环境态度又受制于现实的情境因素。而这正与Stern和Dietz提出的ABC理论不谋而合,环境行为(B)是个人的环境态度变量(A)和情境因素(C)相互作用的结果。农村生态公民的培育,在维度上一方面需要形成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维权、环境风险规避、环境危机预防与处理等知识、能力与素养结构,以应对日益多元、复杂的环境议题;另一方面,更需要外部供应系统提供物质保障。不仅要让公民形成“有关环境及环境问题的知识、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保护和改善环境行为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完善外部供应系统,让村民有主动做出环保行为的可能。
五、进一步讨论
总之,文化程度与环境态度有最显著的相关性,学校教育对于人们环境态度的形成影响广泛而深远。一方面是环境恶化的现实所带来的直观感受,另一方面,科学的环境知识的普及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村民的环境价值观。因此,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对于当下农村生态公民的培育显得更为突出。于此本文认为:
(1)在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公民培育这一问题上,环境意识的提升并不能直接转化为环保行为。在维度上,应当将村民当前受情境因素制约的现实困境纳入研究领域,克服现有研究缺乏的系统性、持续性和对话性,塑造实施亲环境的外部硬件,使村民友好的环境行为意向能够自觉转化为村民环保行为。
(2)应提升方法论自觉,采取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和策略,以微观、地域性、特定的环保项目、环保活动为重点,进行横贯层面的比较和纵贯层面的跟踪研究,并将“方法”置放到调查研究的重心中去。
(3)在宣传和教育方面,基于环境态度的三因子结构假设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与环境态度的相关性,注重和村民之间的双向沟通,考虑村民的意愿和偏好,增强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发展村民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
(4)特别是,由于在不同的自然生态区域和社会发展条件下,社会个人特征均对环境科学认知产生差异性影响。所以,培育生态观念的内容与方式也应因地制宜,重点在于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从普及环境知识向培养环境意识、变革环境观念、增进环境情感和促进环保行为转变;从亲环境的口号到脚踏实地地加强外部硬件设施引导村民环境行为。如此,环境意识的调查研究方能走出简单的“提升环境意识”止于表象的窠臼,触及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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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吟吟)
蔡科云(1978—),男,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孟灿(1994—),女,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法学本科生。
D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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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155(2015)03-0067-07
201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