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大农业 发展大农机推动扬州农机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5-08-15张安龙
张安龙
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发出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动员令,近期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87%。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农业机械化将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实现新的跨越,是摆在农机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认真审视农机化发展现状
目前,扬州市农机总动力达252.3万kW,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2%,拥有62.48 kW以上大中拖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2782台(套)、高性能联合收割机5650台、水稻插秧机9903标准台、小麦播种机1657台、粮食烘干机495台。同时,通过培育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力转移。全市已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506个、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558个,农机服务年收入25亿元以上。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处于主导地位,并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愈发凸显:
1.1 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不能适应“大农业”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该市高效农业发展迅猛,总面积已达97.13 khm2,新型、高效、多功能的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畜禽养殖机械、渔业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机械需求旺盛,但现有农机具仍以粮食作物生产机械为主,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为37%,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为48%,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为53%,林果茶机械化水平为49%,相当一部分高效农业机具还是“空白”,远远不能满足“大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要。
1.2 “大农机”和“小地块”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土地碎片化的现象普遍,不便于统一作物品种、统一施肥标准、统一实施农业技术措施,先进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难以“大展身手”,影响了农机作业效率的发挥和农业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
1.3 关键环节农机装备数量不足
突出表现在“四多四少”:动力机具多,配套机具少(不能一机多用);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耕作效果差);常规种植机具多,高效农业机具少(空白点较多);低档次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机具使用效率不高)。目前,该市大功率拖拉机已基本满足生产所需,但农机具配套比仅为1:1.7左右,与发达国家1:7的配套比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
1.4 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不高
该市农机服务组织规模仍偏小,服务的领域和范围较窄,基础较薄弱,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在各类农机合作组织中,开展实体运作的少,且带动能力弱。农机大户基本以粮食生产为主,开展综合服务的少,提供单项服务的多,缺乏品牌影响力。全市尚未成立联办型农机服务组织。
1.5 农机装备制造产业落后
该市农机工业规模在全省处于倒数第二位。农机工业企业规模小,发展后劲差,中小型农机企业占农机工业企业总数的90%以上。农机产品以零配件为主,整机产品基本上都是小型、配套机具,档次低,附加值小,缺乏市场竞争力。
2 发展“大农机”基本思路
通过调研分析可以看出,扬州市今后一段时期农机化发展总的趋势是:高新技术在农机产品上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农业机械的方便性、舒适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传统作物生产机械需求有所减少,农业机械种类不断增加;保护农业环境和资源以及配套精准农业的新技术、新装备将有新的发展;农机与农艺的结合将更加紧密;蔬菜、畜禽、林果、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技术与装备将成为新的增长点。农机化主管部门必须改变单一的思维方式和平面的工作方法,从只注重粮食作物机械化的传统模式中跳出来,确立“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战略思想,在调整优化农机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档次、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农机综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做文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做好“五个推进”:
2.1 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由只注重水稻、小麦产中环节的机械化,向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并重转变,重点发展高速插秧机、小麦条播机、育秧播种机、自走式植保机、烘干机以及稻秸秆犁翻还田技术,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全市200 khm2耕地全部犁翻一遍。2015年起开展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试点,加快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
2.2 推进高效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
由只注重传统种植业生产机械化,向农林牧渔各业机械化并重转变。重点发展设施蔬菜、苗木、茶叶、畜禽饲养和水产养殖机械化。每年建设3~5个市级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集中财力,重点打造,形成扬州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特色。
2.3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由只注重农机具的数量增长,向数量增长与效率提高并重转变。着力把分散在千家万户的农业机械“管起来”,避免重复投入,提高机具利用率。将农机大户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力军,给予重点扶持。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促进农机大户作业服务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规模大户开展“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2.4 推进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增强
由只注重农机部门行政职能的发挥,向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并重转变。寓服务于农机化工作的全过程,以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积极开展农机送科技下乡、农机集中检审、农机人才培训等活动,年举办培训班200期以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2000人以上,培训农民、机手2万人次以上。
2.5 推进农机工业发展壮大
由只注重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向农机推广与引导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并重转变。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农机工业列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重点产业之一,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产品、扶持政策和引导措施。围绕现有的优势产品,加强育插秧、高效植保、烘干仓储、设施农业、秸秆还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创新,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
3 推动“大农机”战略实施
3.1 抓宣传
加大农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购机积极性。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农机化财政投入,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3.2 抓推广
通过全面推介、专场推介、媒体推介、展销推介等方式,利用各种可利用的场合,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注重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
3.3 抓培育
注重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对机具数量、服务面积、承包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机大户及时给予指导服务,引导他们构建“农机大户+承包土地+合作社”的发展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积极探索“统耕统种”“全托管”“联社联盟”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合作社实体化运作质态。
3.4 抓管理
在引导农民合理选购农机的同时,帮助农民管好机、用好机。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常抓不懈。注重农机具发展引导工作,对烘干机的发展及大型农机具的添置要做好规划,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同时要抓好制度建设,对农机化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要做到坚持标准、程序合法、阳光操作、不改变用途,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