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的实践与探索——以莆田学院为例
2015-08-15曾丽青
曾丽青
(莆田学院,福建 莆田351100)
一、莆田学院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的实践
1、实行思政辅导员和学工处干部进公寓制度。 莆田学院一直把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坚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 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思政辅导员岗位,执行严格的选聘标准,通过健全考核、聘任机制切实加强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 其主要做法为:出台《莆田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明确思政辅导员的工作要求与职责,强调思政辅导员要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切实加强所辖楼幢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安全等教育,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同时,学校出台《关于建立学生工作联系人制度的通知》,要求学工处干部分别联系一个院系,一个科室挂钩一个学生公寓片区,进一步推动各项学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实行学生党员挂牌明示制度。 实行学生党员挂牌明示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 一是在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备注学生党员姓名等相关信息, 彰显学生党员身份,接受师生监督。 二是在学生公寓公共区域集中展示学生党员信息。 每学年初始,莆田学院各个学生公寓楼栋宣传栏等公共区域都会展出“党徽在社区闪光”主题党员照片墙,集中展示学生党员的姓名、宿舍号、职务等信息,让公寓楼栋内的学生党员亮出身份、明确职责、作出表率,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3、创建“学生党员模范宿舍”活动。每学年,由校学工部发出举办“党旗在社区飘扬,党徽在社区闪光,党员在学生社区行动”学生公寓社区文明月活动通知,启动学生党员模范宿舍创建活动。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党员进行具体申报工作,并在学生党员宿舍门挂上“学生党员宿舍”牌子。 每个“学生党员宿舍”须联系其他2 个宿舍,指导其成员做好内务卫生,引导其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所联系指导的宿舍内务卫生必须合格,无出现违规用电、晚归等现象。 每一位学生党员必须参加学生社区公益劳动一次。 活动结束后, 由校学工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达到创建要求的将被评为“学生党员模范宿舍”,由学校发文表彰并挂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宿舍”,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支部负责通报批评与教育, 并将该表现作为预备党员是否能按时转正的必要条件, 并记入正式党员档案。
4、实施学生党员参与学生公寓值班巡查制度。 学生公寓里推销、诈骗以及盗窃事件等时有发生。莆田学院倡导“群防群治”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成立校安全文明巡察队,建立学生党员值班与巡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定期到宿舍楼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处理。在自愿报名参加的校安全文明巡察队中, 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参与率达到了100%。
二、 莆田学院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机制不够健全。 莆田学院相当重视学生的党建工作,但从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其工作重心仍放在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党支部基本设立在各专业班级上,团员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拟定发展对象等工作主要是在专业班级团支部层面上进行, 最后把发展结果上报学校党委审核。 在学生公寓管理领域还十分薄弱,缺少专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队伍等。另外,当前的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与大学生公寓管理体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客观上造成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公寓在运行体制和管理体制上存在诸多不相适应之处,如大学生党员在学生公寓社区表现、发展、考核等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评价机制。
2、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考核制度不够完善。首先,尚未建立一整套体系完备、程序规范的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没有健全的制度做保障,就无法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其次, 对学生党员的评价、监督机制不完善。 莆田学院实行《学生公寓住宿生社区文明分考核实施细则》,把学生在学生公寓的表现量化考核并纳入学年综合测评,且作为评优评先、发放助学金和入党等重要依据。 但在制定学生党员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对学生党员在学生公寓表现的民意测评制度方面并未出台明文条例。 再者,对表现不合格、不称职的学生党员并未明确处罚制度。 有些学生党员对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无法以身作则,或对不良行为未能积极引导等,导致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无法顺利进行或是受到影响。 针对此类学生党员, 党组织要给予亮黄牌警示, 严重者则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教育、处理。
3、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配套设施不到位。目前,在学生公寓中,硬件设施普遍不到位,不能为公寓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足够支持[2]。 只配备有社区辅导员室、活动室、电视室等,缺少专门的党团活动室及其他党团工作配套设施,很大程度上制约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开展及推进。 由于各二级学院的基层党支部缺少活动场所,不能深入各学生公寓楼栋开展党团活动,更无法根据学生公寓住宿生的专业、年级情况制定党团活动室的具体使用方案,确保学生党员能通过学生公寓内的党团活动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认知、管理能力。
4、党员与学生公寓学生自律组织的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参与日常管理,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统一,是推进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 这与学生公寓楼中的层长、 舍长等学生干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是一致的。 但是, 由于目前党建工作和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工作是分开来开展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两者之间缺乏合力。 一方面是学生党员的锻炼、考察等工作主要还是在各二级学院中进行,未能突破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另一方面是未能更多地让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担任学生公寓层长、舍长等职务,导致学生党建工作与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工作未能紧密结合起来。
三、对大学生党建工作进学生公寓的几点思考
1、设立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 突破二级学院基层党支部的限制, 设立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 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是在校党委组织部及学工部的共同领导下,以学生公寓各楼栋为单位的大学生党员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民主评议,参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即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主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为工作支点, 建立党建工作联动机制,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学生党员的发展、考核和转正等工作,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是负责沟通交流。 发挥在学生公寓的优势,加强与学生公寓内其他同学的沟通交流,组织学生公寓楼内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提高广大同学对党的认识程度。 二是负责收集信息。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大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设置意见反映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反映学生的各项建议及意见, 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做好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发现、化解学生中的消极因素,为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提供保障。 三是负责教育与管理。 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通过组织理论学习、网站宣传等途径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先进思想,提高广大同学参与党员活动的积极性。 只有行使这三方面的职责, 才能体现出大学生公寓党员服务站协调、服务、沟通和考核的宗旨。
2、健全学生公寓党建工作规章制度。以生为本,遵循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原则, 健全大学生党员学生公寓考核机制, 制定并实施 《党员学生公寓挂钩联系制度》等,通过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的制度化,为顺利开展学生公寓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宣传栏等途径对在学生公寓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党员及党员宿舍进行典型宣传,鼓励党员宿舍集体和个人带动整个学生公寓社区宿舍卫生的全面提高。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公寓中的表现考核,及时发现、积极推荐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3、加大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宣传力度。首先,坚持传统宣传途径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宣传工作。 坚持传统途径进行党建工作宣传,例如,定期出版《社区生活》报党建专版,定期更新学生公寓宣传栏, 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党建活动信息等。 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创建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网站,开通学生公寓党建工作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 实时发布党建活动信息或传播党建知识。 其次, 学生公寓党建的活动信息公开化, 及时公布学生公寓党建的活动目的、主题、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具体要求。唯有做到信息的及时、公开,才能让学生对党建活动知晓且主动参与到其中来,同时,也方便学生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行动的监督和评价。 第三,学生公寓党建活动项目化。 通过校党委组织部活动立项,将学生公寓党建活动与相关专业相结合,结合学生公寓管理的特点,贴近学生需求,制定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党建活动,以立项资助的方式,形成学生公寓党建活动项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