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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质量影响研究

2015-08-15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就业指导吉林省毕业生

于 薇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 长春130117)

近年,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就业压力不断加大。 “就业”在十八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分别出现20 次和41次,也是有始以来同类报告和纲要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一次。 这也标志着解决就业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深远影响。

高校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方面责无旁贷。 大学生就业状况是高校办学质量的折射,是促进人才培养调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向导。 要想推动更高质量就业,高校要不断加强对国家和各省(市、区)就业相关政策的研究、把握和实践,将各项就业政策做为提升就业工作和办学质量的方向标,进一步促进高校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就业政策研究,提高政策把握能力

(一)国家就业相关政策

1、文件颁布情况

“十二五”期间,截至目前,国务院共颁布了4 个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文件。 分别为国发[2011]16 号、 国发[2014]19 号、国办发[2013]35 号、国发[2014]22 号文件。 其中,国发[2011]16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是“十二五”期间各高校落实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同时,国家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还单独或联合制定下发了11 个与就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公告及通知,形成了完善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保障体系。

2、相关比较分析

与国办发[2009]3 号文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相比,国发[2011]16 号文件从总体层面上仍将鼓励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提升就业能力,加强就业援助、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方面做为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 但从每个层面来看,其侧重点有所不同。 国发[2011]16 号文件充分结合了“十二五” 期间全国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和压力,市场需求预计变化情况,以及广大毕业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需要迫切解决的就业相关问题和难题, 对今后就业工作方向、目标、措施、做法和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内容更加具体,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更贴近实际, 对当下及未来五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有着重要作用。

国务院及国家其他各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布的就业相关文件数量较“十一五”时期大幅增加。 除国务院颁布的就业工作文件以外, 其他各部门颁布的多为强化基层就业项目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相关的保障性文件, 这也说明在“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实现创业有效带动就业做为做好就业工作、 解决就业难题的突破点。

(二)吉林省就业政策

1、文件颁布情况。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吉林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分别制定下发了吉政发〔2012〕25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吉政办发〔2013〕24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被省内各高校誉为“黄金十一条”。 为使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厅、团省委、省农委、发改委、水利厅、国税局、科技厅、工信厅、统编办、公务员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下发了与就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通知、公告、意见和方案22 个。形成了政策倾斜、资金支持、指导服务、培训实践、平台搭建于一体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辅助保障体系。

2、相关比较分析。截至目前,从就业政策制定出台情况看,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吉林省加大了就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落实力度,出台相关文件数量是“十一五”期间的3 倍,目前已达到24 个。从文件涉及维度看,吉林省所颁布的文件当中90%是基层就业项目以及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文件,这也与国家“十二五”期间就业工作重点相吻合,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政策的重要体现。 从就业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看, 省级各部门年均针对各高校集中开展的就业相关工作的落实会议、 评估、调研、培训和政策宣传近40 余次,落实力度空前。 同时,自2008 年起,吉林省开始针对省内各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双困生”就业能力培训。 “十一五”期间培训学生人数为11000 人,“十二五”时期,“双困生”培训人数预计达到65000 人,同比增长近490%,是全国各省双困生培训工作落实力度最大的省份。

二、以就业政策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学校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长春中医药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 随着国家和吉林省就业各项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学校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积极落实。并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视为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结合国家和吉林省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 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就业工作服务体系,确保了就业工作质量和学校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一)不断健全就业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就业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就业工作各项政策,学校分别于2013、2014 年出台了《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意见》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健全的就业工作保障机制。

(二)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为更好适应社会需求,学校实行招生-培养-就业和实践-实习-就业联动。 将大学生就业工作与招生规模、专业设置、教学评估相挂钩。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 科学调整招生计划,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立“厚基础、宽口径、精技能、重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将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将毕业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与就业统筹管理,使教学和学生管理系统形成合力。 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学科实践、综合实践、社会实践为载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 真正做到 “出口引导入口, 就业指导培养”, 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相关性和紧密度。

(三)不断强化就业指导服务。 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实行了“三段式”的就业指导教育模式,做到就业指导教育贯穿全程。坚持“一对一”和学校、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的就业指导模式,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参加国家项目,到基层就业。 出台《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意见》, 对参加国家项目的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学费减免。

(四)不断加强就业管理服务。坚持巩固老基地,开发新市场, 不断加大就业市场的维护和开发力度。 每年选派50 多个就业联络小组,到省内外开展市场开发和调研工作,建立稳固的就业基地。 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冬、春季大型供需见面洽谈会,常年举办小型专场洽谈会,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第一批嵌入全国大学生一站式服务系统并推广使用。 建立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心理健康教育网、微信平台,及时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 不断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实施“双困生”就业包保责任制,出台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好省里开展的“双困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信心和就业能力。

三、发挥就业政策实效,提升就业质量

高校毕业生是重点就业人群。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需要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颁布的(国发[2011]16 号)文件全面结合了“十二五”时期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任务发展目标,从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吸纳毕业生充分就业、拓展促进就业主要领域和渠道等方面加以科学研究、制定和落实,为各高校就业工作发展提供了明确方向。

长春中医药大学不断加强就业工作各项政策的学习、把握和落实,在各项就业政策的有利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就业工作的系统研究,健全完善了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实现了就业质量的稳步提升。 各项就业政策对促进学校就业质量提升发挥了以下作用。

(一)提高了就业趋势研判能力。 科学研究分析就业政策有利于对就业趋势的正确判断。 近年,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门槛不断提高以及执业资格和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的限制,对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顺利就业带来一定影响。“十二五”期间国家和吉林省就业相关政策均以引导基层就业为重点, 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这与我校医学类毕业生最为匹配,也是解决医学类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途径。 因此,学校应紧紧抓住基层就业机会,做好医学类毕业生的分类指导,对于就业意愿强烈的毕业生要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加大基层就业的引导;对于考研意愿强烈的毕业生要强化学生的学习能力,确保顺利考取研究生。 同时,学校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岗位的开发力度,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吉林省就业相关政策中提及最多的是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自主创业有效带动就业。 目前,我校创业理论教学经验丰富,获得了多项各级各类就业创业奖项。 但在创业实践方面经验不足,因此,在就业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有效利用就业创业基金,不断加大就业创业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加强就业创业实践研究,健全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就业创业产业园,争取孵化一批创业项目,扶持一批创业典型。 通过有效搭建创业平台不断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拓展了毕业生就业机遇。就业各项政策是对“十八大”报告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相关领域发展纲要和具体工作任务的分解与实施, 就业机会也就隐藏在其中,研究把握好就业政策等于抓住了就业工作发展机遇。 在(国发[2011]16 号)文件中“鼓励引导基层就业”部分提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基层岗位工作”。作为中医药院校,我们应该敏锐地抓住其中的“医疗卫生”,这反映的是加快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扩大覆盖面是国家“十二五”时期医药卫生改革和建设的重点。 再结合十八大报告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部分提到:“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 这些发展任务和目标均是我校就业工作的发展机遇,为学校未来的医类就业市场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提供了具体方向,这也归功于就业政策的正确引导与启发。

(三)提高了就业工作成效。长期以来,长春中医药大学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各项方针,不断加强对就业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市场需求,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构建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确保学校就业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

学校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 2013 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50 强高校”,是全国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中医药院校。 同年, 在吉林省就业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就业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有效带动了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

[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文件汇编,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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