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老服务多元化探索
2015-08-15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2)
一、河北省养老服务现状
河北省老年人口总量大,其中高龄老年人、贫困老年人多,使得养老任务更显艰巨。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千万,约占总人口的15%;城乡低保老年人约125万;河北省老年人口总量巨大、增长速度快造成的养老缺口大的问题亟待解决。
河北省现有的养老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入住需求,还存在着因为资金、政策等原因招不到专业的护理人员以及设备简陋等造成的入住率不高的现象。除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来出资以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都是自筹解决,资金短缺的情况经常出现,因此,出现了公办爆满,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无人问津的局面。[1]
二、河北省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分析
河北省养老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亟待缓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养老机构的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比起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甚至高龄老人的待养老群体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社会对机构养老还不够重视,欠缺认同感,资金来源单一。养老环境以及配套设施不到位,造成入住率低,进而养老机构不盈利,更加无法改善环境和跟新设备的恶性循环。其次,护理人员数量远远不够,而且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并不到位。老年人日间照料涉及医学、心理、文艺等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不只是简单的餐饮和卫生服务,并且对护理人员的道德品质也有较高的要求。因为资金不到位和相关专业冷门等种种因素,使得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很大,应该受到重视并系统的研究解决。
三、河北省养老服务走向多元化的探索
为了解决河北省养老服务面对的难题,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河北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积极助推“‘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呼叫服务网络”,促成了公办示范带动、民办普及惠民、科技引领助推的养老事业发展方式,使的我省的养老服务事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局面。[2]
1.推进“多院合一”型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把政府责任落到实处。
财政支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政府必须切实发挥财政职责,切实解决资金缺口大、运营所需费用高、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河北省提出了“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提高集中供养率,全面开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局面”的总体思路,这为全方位改革敬老院运营模式指明方向。
“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概念的提出,为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养老模式的选择提供了全新的思路。这种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各个机构在自我管理自我运营的过程中产生的浪费现象。“多院合一”就是以敬老院为基础,把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纳入其中,在既定的范围和项目内,各机构间互通有无,灵活搭配合作,从而达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重新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规划、功能设定、建筑设计等方面都要将三者包含进去统筹考虑。二是已建好养老服务机构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扩大,成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根据这三类不同对象来划分区域服务管理,并且要保留各自特色。三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设立试点,总结运行经验,降低管理成本,尽最大努力盘活各类资源,提高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为确保全省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展开,制订了相关政策措施,编制了《2006—2010年河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总体规划》,印发了《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这为全省“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此外,建设资金是整个工程体系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各地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宽筹集渠道,确保资金充沛。一是把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二是重视社会力量捐助的作用,积极号召社会各界人士捐款;三是充分发挥好中央补助资金的效率。
2.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养老机制上的一个创新,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提供另一可行思路。
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成果,但随之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人大都进城打工,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也使得这些人的父母独自家中,无人照看,成了留守老人和独居老人。农村养老的重点和难点就成了解决留守、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邯郸市肥乡县经过多年的实践,创造性的探索出农村互助幸福院这一农村社会养老新模式,受到了广泛关注,发展势头良好。同时也遇到了发展的瓶颈:第一,资金来源不充足 ,互助幸福院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村集体和社会捐助,这势必会影响互助养老模式的健康长久发展。第二,供需不平衡。目前河北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万余个,覆盖全省42%的农村。 但是除了部分规模较大的幸福院能够满足入住需求外,绝大多数村镇所建幸福院只有8~20个床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第三,养老服务专业性差。幸福院内的专业服务人员很少,老人大多是自我管理和互相间的帮助,不利于老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了使肥乡这一新型的养老模式可以在全省迅速推广,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工作:
第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府作为宏观上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中的主要职责就是提供财政支持,做好宣传和引导。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反对使用“一刀切”的建设模式。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灵活做出调整,多模式共同发展。
第三,规范建设模式。农村互助幸福院是居家养老范畴的一种创新,以居家养老为主,同时体现互助精神。解决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和精神慰籍问题是核心,这就要求除了老人间的互助以外,要确保护理员的在岗数量和专业性。
农村互助幸福院这一养老模式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民的一个创新、创造和创举,使得农民花最少的钱来安享晚年生活,通过政府搭建起的平台,即使空巢老人也完全可以通过互助的形式实现养老。
3.建立城镇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利用这一科技手段实现足不出户,在家养老。
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积级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主要负责搭建平台,做好养老机构和企业间的桥梁。使建设资金顺畅流入养老市场,取得共赢局面。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吸引相关服务企业加入养老市场、建立老年人服务信息表等程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建设,最终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的养老服务呼叫网络。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的今天,建立功能完备的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的必然选择。[3]河北省积极探索多种养老模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助力养老事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试点成功运营,并且不断推广,必将会推动河北省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为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做出巨大贡献。
[1]张丽,李林.河北省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路径选择[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3).
[2]“三大亮点”打造河北养老服务体系[J].中国财政,2014;(03):18-20.
[3]宋贵宗,石丁,王丽娟,檀桂军.完善河北省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研究[J].河北学刊 ,20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