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的构建
2015-08-15周剑
周 剑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2)
一、高职教育质量标准
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效果的质与量的结合体,是指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智力以及情感、意志、品格等方面的水平达到教学目标和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的程度。
教育评价的根本依据指教育质量标准。从客观上讲,高职教育的优劣,应该以是否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和基本任务作为判断的标准,高职教育的质量应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为此,高职教育质量标准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高职培养的目标,从办学方向、专业设施、设置设备,到工作规范、各种教学环节、教学管理制度、师资和管理队伍,以及教育结果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社会评价等方面,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基本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它的明确性和可计量性,前者标准是指明确的概念、内容具体,既涵盖监控评价意图的各个方面,又避免交叉重复,以便对监控评价客体能做出全面、准确的衡量;后者是指其标准能做到可定量和计算,尽量用数据表示,使分析的结论有定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是高职教育发展和评价的法规基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国家对高职教育培养的要求,也是培养高职人才质量标准的基本。
二、目前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是高职学校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学质量良好的保障是科学而严格的教学管理。这就要求教学管理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要达到以下原则和要求:一是主体到位;二是客体覆盖全面;三是机制有效;四是体系完善;五是科学公正;六是结果准确;七是易于实施,有较强的操作性;八是奖优罚劣。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首先要解决的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谁来监控、评价,即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主体应有哪些;二是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客体是什么。传统教学质量工作,主要是由教务处和教学系部、教研室的领导承担的。这种传统教学质量体系,有许多缺陷:一是教学质量似乎只是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事,教学质量高低只有教学管理部门才说了算,这造成了教学质量主体单一、主体严重缺位。二是内容单纯,课堂理论教学是教学质量的全部。这造成了教学质量客体狭隘,覆盖片面,不能全面反映教学质量。三是主体是各级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者,这就难以避免个人评价偏差。它易受到复杂人际关系的制约和影响,同时易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不利于工作。总之,传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难以体现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与民主性的原则,难以体现21世纪的高职教育教学的新思维、新理念、新导向。因此,构建21世纪全新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首要前提,就是全方位地界定教学质量的主体与客体。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的框架
高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框架应考虑监控主体、监控客体、监控依据、监控行为几个方面。
(一)主体:建立组织
教学质量监控的载体是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监控组织的主体一般包括院(校)长、分管院(校)长、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学系(部)等。监控决策指院(校)长,监控管理包含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属,而教学系(部)则属于监控操作组织。教师和学生是监控主体,也是监控对象。监控组织功能有二:一是监督,对教学运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通过监督来发现对教学质量的不良影响因素,获取信息;二是控制,用已有信息,经过多种方式对教学活动进行调节、控制,使之按既定目标、路线运行。
(二)客体:明确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对三个方面(教学效果、实施和条件)监控,即教学运行全部的过程。其中有培养专业人才的方案、师资质量与数量、教材开发与选择、学校硬件设施、教学经费保障、毕业生就业状况、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制度制定与执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对教学质量有影响的因素很多,因此教学质量监控要全过程、全方位进行。
(三)依据:建立标准
建立教学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前提。这里说的标准,是直接标准,即按照培养目标和规格,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质量标准和实现的质量要求,即前述“标准符合度”的质量标准(这一质量标准的前提是假定其与社会需求相吻合或基本吻合)。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标准,监控活动才能更好运行。
(四)行为
1.选择手段及方法
监控效果的优差取决于是否有高效、科学的手段及方法。这些年,很多学院通过实践,总结了大量有效的手段及方法,包含对教学单位的质量监控,对毕业生进行调查跟踪,以及对教学个体、质量的监控。
2.进行分析预警
决策调控和获取信息之间的链接是分析预警。教学质量主体采用一些方法,对教学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获取海量且繁琐的数据,教学主体对所获信息去粗取精,为分析预警提供根据。并且分析产生的原因,通过分析预警,启动预警相应机制,由管理组织、操作组织向决策组织提出变更方案,或者根据职权进行调控行为。
3.实施决策调控
教学质量监控的核心环节是决策调控,为了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成为闭合性管理系统,必须要科学地进行决策调控。决策调控分为多层级,不同层级的监控组织发挥不同的功能。如此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闭合系统的微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
实践中,发挥好决策调控功能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及时性。有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要及时调控、立即预警,这样方能显示调控效果。二是系统性。教学运行是由众多因素构成的系统,即便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是微观层面的,也不是孤立的,决策调控须从整体、系统的角度进行。三是有效性。决策调控的目的是提升教学运行系统的功能,使每一次调控后的教学活动都在新的、更高层面运行,因此,决策调控的制度、方案和行为必须重在落实,讲求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机制
(一)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成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其下设办事机构,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反复推敲,从而制定出能得到多数教师认可的质量评价体系,并实行动态完善;其次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各系成立负责本系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自评检查的相应组织,参与配合学校的检查考核。坚持一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认真对待学生评教意见,促进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制定、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1.要完善及制定教学督导规程,规定教学督导的原则、机构和督导员的职责及组成
督导职责可分为:“督学、督教、督管”。督学就是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引导、督促、评价、导向,包括学生的自学、上课、复习、考试、实训、学生评教、课外活动等。督管的目的是:保证以健全、合理的教学管理机构,来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创建合理、完善的教学工作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的规章制度。督教就是督评、引导教学工作:一是评价培养人才方案、教学思想;二是指导、监督教学全过程,使各项教学制度得以落实。
2.成立相应的教学督导机构
目前,全国高校的教学督导机构最好的情况有以下两种:一是设置一个咨询机构,没有行政管理权,主要负责教学督导职责,直接对校长负责;二是设置一个咨询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履行教学督导职责,但直接对副校长负责。把督导机构设为咨询机构,得以进行“体外”督导,单独实行督导职责,真正起到了“督学、督管、督教”的作用。
3.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完善教学督导的制度,主要是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听课制度、检查制度、评议制度、调研制度、反馈制度等。听课制度:教学督导的基本方式为听课。实践证明,就算不是敬业精神很高的教师也会在有人听课的时候努力地去提高上课的质量。督导员需进入教学一线,到课堂、实验室、实训室进行经常性的听课,检查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因此,要明确规定督导员的听课标准。在听课方式包括选择性、对比性及专题性听课等。检查制度:教学监督工作要深入到教学的各个环节的检查中,特别是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和期末试卷的评阅监控。每学期都要开展有重点的检查,了解教学进程,抽查各种教学文件,全面检查教学质量。要对期末考试试卷的出题、批阅、登分进行抽查审阅。评议制度:评议要全方位,包含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及教学管理。教学督导作用能否较好发挥,要靠评议的支持及帮助,才能达到促建、促管的效果。调研制度:教学监督工作必须要调研,要专项、常规与点面相结合,专题调研影响教学质量的普遍性问题。特别要调研学校的办学、定位的指导思想和教学思想、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人才目标等问题。反馈制度:独立的信息反馈体系是教学督导工作不可缺少的,便于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有及时且真实的情况反馈。
4.要组建科学的教学督导运行机制
组建科学的教学督导运行机制,必须解决好以导为主、队伍建设、定位准确、民主督导四个关键问题。教学督导机构是学校领导的咨询机构和参谋机构;督导工作是连接学校、各教学部门、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的桥梁。教学督导并非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是为了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的质量监控专门设立的咨询、参谋部门,是教学管理系统的分支。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有对教学工作组织管理的职能,是执行和决策部门。两部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合作又有分工。管理职能部门要通报教学情况于督导部门,督导部门要反馈督导信息于管理职能部门。
5.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要做到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要从“督”字人手,“督”是一种压力,但“督”中有“导”,在“导”字上下功夫,着力于正面的指导和引导,化压力为推动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最大动力,尽全力达到督导的最佳效果。在教学督导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民主作风,要尊重、相信、依靠广大的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
(三)建立教学信息采集、统计、反馈制度
要吸引学生参与教学质量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学生从被动地接受教育转变到主动加入到教学运行管理,并准确提供教学质量信息。教务管理部门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教学系(部)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的教师要直接交换意见,限期改正。各系也要形成在每学期第一个月之内任课教师与辅导员联系会议制度,使任课教师及时将各班学生的表现与辅导员沟通,便于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做教育引导工作。
[1]赵绥生,赵居礼.构建高职高专全方位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主体与客体[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
[2]王东.关于构建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思考[J].辽宁高职学报,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