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旧物流税对比及发展策略研究

2015-08-15

物流技术 2015年16期
关键词:税制营业税物流业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1 引言

作为综合仓储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以及装卸业于一体的复合型产业,物流业为生产性服务业,属于基础性产业,同时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物流业服务范围广泛,吸纳大量就业人员,对我国消费与生产具有促进作用,而且发挥着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国民市场经济竞争力等重要作用。物流税收变革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与促进市场平等、公平竞争极为有利。

2 国内外物流税的产生与发展

物流业具有极为广泛的服务范围,而且涉税种类也比较多,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以及增值税等。

(1)对物流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占全球一半以上,没有采取增值税措施的国家或区域,其物流业还是根据以往服务业来征收相关销售税或者企业劳务税,而对于具有零税率出口物流服务的地区或者国家,其在物流服务出口原则方面为零税率,且适用零税率的范围有所不同,比如,新加坡一方面规定关于进出口的运输服务与国际运输服务规定均应该开展零税率政策,同时要求从国外进出口的相关货物都要是零税率;捷克斯洛伐克规定关于货物进出口的运输服务均采用零税率。国际上所规定的物流企业所得税和物流服务优惠政策包括:①物流业属于优先发展行业范畴,应该加大对物流所得税优惠力度;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吸引外资,全面发展物流业,将本区域扩展成国际物流中心。例如,2007年荷兰政府下调所得税4.1个百分点。

(2)国内物流业在近些年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与国际上的物流大国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荷兰政府所实行的财务物流业管理经验就值得我国借鉴与学习。现阶段,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注重物流业的发展,通过相关优惠策略来发展物流业。目前已有很多国家开始学习与借鉴荷兰物流业成功管理经验,如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等均把物流业当作本国第一产业,并对物流业提供大量税收政策扶持。近些年,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也相应发展了我国的物流产业。我国物流总额在2010年达到95.6万亿元,同比2003年增长5.4倍。

我国物流业在2008-2010年得到了迅猛发展,税收也得到快速发展,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政府通过税收改革,对税收增长幅度予以适当降低,对改善我国税收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极为有利。物流纳税环节,国内各企业的想法大多集中在营业税和所得税领域。从根本上说,物流业的利润比较薄弱,其毛利率大约为4.3%,且税后纯利润大约为1.5%,现阶段5%与3%两种营业税率比较高。但目前我国在支持物流业税收管理方面依旧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很多地方还有很大空白,需要对其做进一步政策性改进。

3 新旧物流税的优势与不足

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包括仓储、代理等)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并允许抵扣工商企业增值税进项;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只能开具服务业发票。企业对此普遍反映,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此外,仓储业属于微利行业,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平均业务利润率只有2.6%,资产利润率只有0.92%,不仅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更低于道路运输业的盈利水平,而营业税税率却高于运输业。统一物流业各环节业务营业税适用税率,仓储等业务参照现行运输业3%的税率进行征收。从长远来看,应将物流业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问题。2010年试点实行物流税统一3%交税。

3.1 旧物流税的优势与不足

首先,营业税属于税收主体税种。该税制本身存在先天缺陷,业务不同,所适用的税率也就不同,而且还有重复征税的情况。尽管近年来我国已经采取相关措施有效缓解了重复征税现象,然而,税制上还是有很多缺陷与不足,应该从本质上对税制进行改革。

其次,税制设计缺乏系统性。因为很多物流企业开始摆脱传统制度的约束,物流业资金运作价格上也实现了很大进步。但我国的物流业管理制度还未能和我国物流业发展步伐相一致,而且也没有创建系统的税制体制,没有将税收本身所具有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潜在冲击着我国的税收中性原则。

再次,国内税制设计目标缺乏导向性。当前国内税制设计目标取向极为模糊,通常都是以加大投入基础设施数量来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后劲。此外,目前将税制重点置于征管税源方面,也就是说,现行税制对我国物流业发展具有阻碍作用。

3.2 新物流税的优势与不足

首先,重复纳税情况极为严重,造成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尤其突出表现在物流运输配送与仓储租赁方面,具体在以下方面:(1)代垫费处理力度不够,最终引发重复纳税现象;(2)物流企业外包业务引发征税重复现象的出现。

其次,物流企业中存在抵扣发票方面的问题。(1)目前我国物流市场上的发票主要有三种类型: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普通运输业发票以及服务业发票。发票不同,所享受的待遇也具有一定差异性,比如,不允许物流仓储发票充当纳税人以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凭证。(2)物流运输发票不容易获取。针对国内税务总局颁布的货物运输征收税相关管理政策,要求货物运输纳税人在申请开发票时,必须持有物流运输业主管单位所颁发的物流运输许可证,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不仅需要拥有自备车辆,而且要达到一定的数量和吨位。许多物流企业由于拥有自备车辆的数量和吨位有限,难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也无法取得运输发票,就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而只能开具服务业发票结算,必然造成货主无法抵扣增值税和企业发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3)增值税抵扣,按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金额的7%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物流企业与客户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在提供综合性服务时,将不同服务项目的收入人为转化,扩大运输范围谋取税收利益,扭曲正常交易行为。

3.3 我国新物流税收政策措施存在的相关问题

第一,企业所属范围较为模糊,这就使得国内很多试点企业分支、控股机构享受不到相关试点福利。其次,营业税扣除物流税收项目凭证方面的管理问题。尽管已制定有效的相关政策,然而,我国物流运输过程中基本上均使用个体运输车辆,这些车辆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流动性也较大,有效凭证的获取极为不方便,导致运输管理中个体司机开票难问题普遍存在,同时因为相关监管体制的缺乏,造成假发票泛滥的现象大量存在;最后,物流货代业务减除问题。物流货代开票纳税人往往会实施联运业务,规定支付给物流联运合作单位的相关费用无法列入相关营业额扣减范围。

4 物流税收制度完善的相关政策措施

4.1 统一国内物流业专用发票

物流业务发票种类较多,很难监管。相关统计发现,现阶段我国物流业主要有三类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服务业发票和普通运输业发票,这三类发票在实际应用范围、标准、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性,而且复杂的发票种类会造成大量负面影响,使得国内物流业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成本,对物流业网络扩展与业务集成形成限制性作用。相关税务单位进一步拉长管控链条,使得物流税监管难度进一步提升。现阶段,货物运输业发票是国内极为重要、关键的物流发票。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开票纳税人一定要有自备车辆,而且只有通过自备车辆对货物进行运输,其收入才可以有货物运输业发票。如果未拥有自备车辆,采用社会资源整合实施物流配送服务工作的企业并不具备有开具运输业发票资格。由此可见,目前该政策无法适应现阶段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状况,而且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同样存在属地、额度等限制性问题。近年来,国际联合会做出了对自开票纳税人予以改进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家标准放宽对A级物流企业的限制,提升运行规范性,强化物流管理,就算不具备自备运输工具,也能当自开票纳税人。此外,航空、铁路货运发票种类繁多、自成体系,一些航空与铁路业务发票无法当作扣除凭证。

4.2 不断完善营业税政策

为全面发展国内物流业,必须对我国物流营业税税率予以相应缩减,确保物流营业税税率能够控制在大约3%的统一值范围内,这不仅有利于减小企业负担偏重、避免营业税税率过高等问题,同时还有利于对物流业税率的统一,也有利于国内物流企业一体化操作。对于开展物流业总承包后所开展的业务分包工作,分包部门一定要把分包所得收入减去相关项目支出后所得余额当作营业税,以尽量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现象。此外,应该对营业税政策进行有效调整,比如搬运与装卸业务为交通运输业范畴,所以必须在运费管理中纳入搬运与装卸费用;快递业务为邮电通信范畴,应该对国内快递营业税相关政策予以及时性调整。

4.3 对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予以有效、全面规范

首先,允许异地注册车辆当作自有车辆,并将货车数量限制放宽,在一定范围内针对从事运输服务和物流配送服务的车辆,必须开运输业发票。其次,要求物流企业所用增值税抵扣发票应该为国家统一。由此可避免物流企业非法追逐利润,不仅从本质上使运输发票抵扣问题得以解决,而且也使税收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就物流业服务性质而言,必须将物流业当作服务业子项目,对其产业经营范围和属性予以统一明确,由此各区域税务征收机关就具备了客观的税务征收管理凭证。第三,一般物流企业有很多外包业务,但依照国内税法规定,不能以其代替仓储税费,因其很可能会引发营业税税基增加,进而产生重复纳税现象,提高物流企业税务负担。

4.4 加大对物流企业税收的优惠力度

进口环节税收过高会对物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形成一定限制,而且还会对物流企业发展造成影响。现阶段我国必须不断学习和借鉴外国相对较为成功、合理的物流税收管理措施。对于国内一些物流企业引进外国技术和设备,应该免进口环节税与关税,从而降低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全面发展物流产业。此外,对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较为有利的物流业应相应减免税收,以此刺激农村消费与农业生产。对于资源回收与废物处理的物流企业同样要增加其税收优惠力度,从而实现物流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 总结

历年来,税收问题都是关系国计民生最为敏感的问题,税收一方面构成国家税收体制和税收政策的本质与核心,另一方面和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存在很大关联性。物流经营范围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重要前提,应全面结合国内增值税税制,从生产型变革至消费型,同时要求以全国统一发票对相关增值税予以抵扣,由此才能合理实现物流企业扣税业务,促进我国税收和物流业形成良性互动。

[1]陈少克,陆跃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下的中国税制调整思路[J].中国流通经济,2012,(7):51-52.

[2]王丹.我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税收政策现状及相关建议[J].中国流通经济流通现代化,2011,(8):27-28.

[3]刘国莲.关于物流税收指标体系与政策的探讨[J].财务与金融,2010,(6):84-85.

[4]席卫群.我国物流业的税收负担及政策取向[J].税务研究,2010,(9):61-62.

[5]无锡市宜兴地方税务局调研课题组.我国物流业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及完善[J].税务研究,2012,(2):91-92.

[6]魏陆.“十二五”期间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研究[J].税务研究,2010,(10):51-52.

[7]吕敏.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J].税务研究,2010,(9):53-54.

猜你喜欢

税制营业税物流业
唐朝“两税法”税制要素欠缺析论
税制结构与经济发展质量:实证检验及税制结构优化
物 流 业
减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的税制改革思考
我国物流业的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
中央营业税暴增30倍 特殊时间段的特殊现象
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收入
西安市物流业发展问题研究
新税制来了 今后咋淘洋货?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