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015-08-15陈芳莉覃立安吕志藻李红丽
陈芳莉 许 伟 覃立安 吕志藻 李红丽
(1.湖北省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443500; 2.湖北省长阳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443500;3.湖北省长阳县农业局 443500; 4.湖北省长阳县植保站 443500)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把它单独作为一个大方面来讲,强调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提出了“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断及“四个最严”的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对这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个地方农业工作抓得好不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要的检验标准。
1 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
长阳是特色农业大县,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知名的如高山蔬菜、清江椪柑、茶叶、资丘木瓜、清江鱼等特色农产品,除满足自身需求外,主要销往国际国内市场。
全县粮食作物产量为12万t。其中玉米5.5万t,小麦 3000t,马铃薯 3 万t,水稻 1.2 万t;油菜籽1.2万t;高山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2万hm2,种植面积达到3.33万 hm2;柑桔面积达到0.91万hm2,其中挂果面积6667hm2,全年柑桔产量10万t以上;茶园面积达到6067hm2,产量3000t以上,茶叶产值过亿元;中药材面积达到9 333hm2,总产量达为2万t多t;魔芋种植面积达到4 667hm2,鲜芋产量8万t,产值4亿元。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2.1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2005年成立了长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自成立以来,该站配备了农残检测仪器和试剂,坚持淡季半月、旺季每周对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例行抽检,2011年县农业局向农业部争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国家投入24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进入筹备阶段。从2014年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管职能划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基地农产品以及储运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监管。
2.2 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有序
2.2.1 制定了部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长阳县农业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因地制宜编制并审定通过了《绿色食品大白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萝卜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辣椒高山栽培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番茄高山栽培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结球甘蓝高山栽培技术规程》五个地方标准,并将上述标准通过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传达给广大群众,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水平。
2.2.2 启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为了贯彻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长阳县着力建设6667hm2高山蔬菜、2000hm2优质茶叶、2 000hm2优质柑桔、2 000hm2优质粮油、667hm2魔芋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力服务支持一致魔芋、昌生茶叶、任森农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2.3 强化了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三品一标”认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认定的有效途径,近几年全县以此为抓手,仅2013年就新增绿色食品产品15个,新申报“清江椪柑”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截止目前我县“三品一标”品牌总量达到81个(其中,绿色食品37个、无公害农产品32个、有机食品9个),数量位居宜昌全市各县市区前列。“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1.53万hm2,打造了一致魔芋、火烧坪高山蔬菜、廪君茶叶、昌生茶叶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品牌。
2.3 农业投入品管理逐步规范
为了抓好长阳县农业投入品管理,长阳县农业局种子、农药、肥料等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从源头抓起,通过多年的规范和管理,农业投入品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取缔了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部分禁用农药在该县销售,杜绝假劣农资的销售,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4 加强了农产品市场检测
长阳县自2006年起正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检测范围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四冲湾菜场、新桥市场、雅斯超市蔬菜柜等农贸市场,检测品种包括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2010年~2013年蔬菜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县域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5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为确保高山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把源头检测关,2013年底,在宜昌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长阳县农业局在全县主要蔬菜基地的两家全市标准化示范社率先探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合作社对所有社员提供统一供种、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包装销售,并由专人全部录入二维码,这个二维码全国唯一,消费者可通过它在网站实时追踪查询,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2.6 严厉打击蔬菜保鲜非法添加行为
近年来,长阳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长期深入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巡回检测,对蔬菜非法添加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生产和销售含有禁用农药和其他违禁物质的农产品依法作无害化处理,对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禁用农药和其他违禁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
3 主要问题
3.1 农户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农民的生产方式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忽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少农民未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生产中更多地关心成本多少、产量高低、价格贵贱、治理难易,而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尤其对“产而不自食”的农产品生产往往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虫就打药,见病乱防治,缺乏必要的诚信和自律意识。
3.2 农业投入品对环境的污染亟待修复
长阳县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只能达到20%~40%,施肥不当或过量施用会影响土壤的结构和特性,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减少,同时,化肥中常常含有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它们在土壤—植物系统的积累、迁移和转化中进入食物链,农药经风吹雨淋的作用转移到土壤和水源中去,随着用药量的不断增加,就会产生农产品农药残毒和环境污染,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3.3 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的农户和法律意识欠缺的农民,点多面广,且运输途中监管困难。长阳县乡镇农产品安全机构虽说在农技服务中心挂了牌子,但因为多种原因实际运作艰难。同时长阳县县级监管机构的仪器、设备、人员等都难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存在着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不够、执法经费欠缺等问题。对农产品的检测也只能定性,还无法开展定量检测。
4 对策和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民之食,食之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是应国家所急、现代农业所需、人民所盼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
4.1 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要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红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要利用市场机制,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不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特别是要结合深化农村改革,抓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机遇,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好质量安全,解决好“产出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适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把该由监管部门的事切实管住管好,完善工作机制,打通监管链条,确保环环有监管,全程无漏洞,特别是抓住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机遇,同步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改变人员、能力、手段不适应的状况,解决好“管出来”的问题。
4.2 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光靠政府不行,光靠一个部门更不行,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我们要有更加开放的意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强化诚信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多方主体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形成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4.3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保障
4.3.1 建立责任体系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管理人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组织管理体系。
4.3.2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运行经费
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门拨付,专项使用。为建设队伍、完善手段、改善条件、开展检测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4.3.3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要在每个乡镇落实2名~3名专职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县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乡、村有人抓、有人管。
4.3.4 提高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预警能力
加快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并开展资质资格认证,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奠定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密度,定期进行抽检,并通过专门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布检测结果,引导消费。
通过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和专家评估,深入查找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加强风险评估,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避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4.4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4.1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
更好的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传播、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树立责任和法律意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
4.4.2 抓好农产品生产和贮运环节的监管
对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流通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培训,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标准化规范组织生产和经营。要切实开展对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抽测,及早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可能发生安全事件单位和企业,进行约谈和通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全县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4.3 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认真实施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和备案制度,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生物肥,实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和限制使用,推行绿色防控和测土施肥等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5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根据农产品的生产区域,科学划定“三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壮大生产规模,实行标准化生产。同时,抓好产地环境保护,杜绝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农产品生产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对认证的农产品标识(牌)和证书管理。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的以奖代补办法,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品牌、创名牌,培育市场上叫得响、百姓信得过、安全放心的知名农产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4.6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逐步推行在全县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冷库建立检验室、确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品在入市前必须做到“四有”(即有记录、有检测结果、有标志、有包装),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二维码系统,建立农产品编码数据库、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流通环节和销售市场数据库,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