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学改革相关问题探析
2015-08-15强琼
强 琼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教育局教研室)
现阶段,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农村教育受到师资力量、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水平严重落后。在我国持续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提背景下,重视起农村教学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学实践改革在全社会普遍开展,要想有效提升农村教学质量的提升,就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农村教学进行改革,以下笔者将从农村教学改革开展的特殊性和可行性两个层面对相关问题展开论述。
一、农村教学改革开展的特殊性分析
1.农村教师的教学素质较低
(1)农村教师的教学观念落后
相对于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大多是处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也相对闭塞,这就使很多农村教师的教学观念都相对落后。例如,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坚持认为传统“灌输式”教学思想才是最好的教学方式,在有固定时间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认为将所有的知识或者某道习题的答案强行灌输给学生,只要将课本上的知识都在课堂上讲授给学生就相当于完成任务了,而这样的教学,是远远不够的。
(2)农村教师的教学手段落后
部分农村教师受到惯性思维和惰性思维的影响,始终采用最初的教学手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教材的更新在农村教学中成了一种形式,不能够充分发挥其价值,仍旧按照老教材的思路开展教学工作,即使学校为教师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也有很多农村教师依然坚持采用黑板文书的教学手段。教学手段的单一和落后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课堂效率,很多农村学生因此出现了上课走神的情况。
2.农村教学中所需要使用的设施和人员相对缺乏
(1)农村教学设备不完备
从教学设备的完备这一方面来说,农村教学是远远赶不上城市教学的,出现这种情况是由资金不足和其他各种原因构成的。在现代社会中,教学设备已经成为教学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教学设备能够有效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而教学设备的不完备则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升。
(2)缺乏专业的教学人员
在农村教学中,教学活动的开展往往在人员安排上很不合理,受到各种因素的局限,农村教学只能在所谓的主课内容上加大力度,安排一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而那些相对不是那么重要的学科则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大多是由一些水平较低的教师负责,而这些水平较低的教师也很有可能对所负责的这一门课程并不熟悉。
二、农村教学改革开展的可行性
1.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我国立足于提升教学水平与平衡区域教学质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规,推动了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深入人心,得到了全社会教育工作者的响应,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的新课标要求中提到:“教师应当转变教学观念,改变在课堂教学中的角色定位。”这一点无论是针对城市教学还是农村教学都是适用的,教师只有认真分析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自己所负责的课程特点,根据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够真正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具有探究思考的意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要求下,农村教学的改革就显得势在必行。
2.教师自身做出改变
针对农村教学改革这一层面的问题,农村教师主要在三个方面展现出了教学改革开展的有效性。(1)教师教学观念的提高。首先,虽然在农村教学中还有部分教师的教学观念较为落后,但这毕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教师已经意识到了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在根本上还是希望能够和时代教育的发展保持一致的,为此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教育观念,主动接受新的教学观念;其次,教师应当对学生与自己在课堂上的角色定位有一个更加科学的定位,充分认识到培养获取知识的能力比单纯地掌握知识更加重要,应当将学生置于课堂教学的主体地位,和学生平等交流,鼓励学生大胆质疑。(2)教师教学素质的提升。在农村教学中,很多教师都能够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为了适应课程改革积极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来提升专业化的知识水平,建构起更加完善的教学体系,更加全面地对教学内容进行了解与分析。(3)信息技术的应用得到普及。现阶段,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学技术得到了广泛化的应用,国家积极推行多媒体教学设备进农村,这就为农村教学水平的提升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只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与学习就能够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工具来实现对相关知识的获取,为课堂教学的多样性、趣味性和内涵性增添色彩。
农村教学活动的开展同城市教学活动的开展在社会教育事业中具有同等的价值,属于意向全方位的教学改革,这既是时代发展带来的挑战,也是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和农村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的一个重要契机。在开展农村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学校和教师都应当积极地适应当代要求,转变观念,为社会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
[1]顾建德.论农村学校有效管理的策略[J].中国农村教育,2012(06).
[2]梁刚.农村学校科技活动如何开展[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2(09).